2010年5月8日 星期六

網路新視界--2010年3月份文章


梁家家訓廿條

回頭浪子 張貼時間: 2010/3/15 上午 10:31:36

第一條: 對人要有禮貌,見到大人,要主動打招呼
第二條: 小樂要乖乖聽大人的話
第三條: 做人要誠實,不可以說謊騙人
第四條: 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不可以強求
第五條: 別人有需要時,要盡力幫忙,不求回報,因為小樂幫助人才會最快樂
第六條: 放學回到家,要先做完功課,才能去玩
第七條: 要對朋友友善,把最好的東西拿出來招待朋友
第八條: 小樂跟大人一起吃飯的時候,要大人先吃,小樂才能吃
第九條: 要跟其他小朋友和平相處,不可以吵架,更不可以打架
第十條: 要珍惜資源,一點一滴都不可以浪費
第十一條:餐桌上的每樣菜都要吃,不可以偏食
第十二條:要守信用,說過的話、答應的事,要努力做到
第十三條:凡事要自己來,不可以麻煩別人
第十四條:做錯事情、得罪別人,要誠心地向對方說對不起
第十五條:做事要有始有終,不可以半途而廢
第十六條:要保護弱小,愛護小動物
第十七條:大人講話,小樂不可以偷聽
第十八條:自己做的事,要自己負責,不可以推卸責任
第十九條:要養成守時的好習慣,不可以遲到
第二十條:見到別人比自己好,要真心地為他開心,為他祝福,不可以嫉妒

[ 這篇文章在 2010/3/15 下午 01:07:17 被 回頭浪子 編輯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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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快樂,老婆!--跋

回頭浪子 張貼時間: 2010/3/12 下午 03:28:31

有人認為,慕橙在光晞強勢進攻的時候,不該不解釋她跟拓也的關係,反倒說了一句「拓也,他不會這樣對我」,留下一個日後讓光晞更加誤會的根源。我卻以為,這樣的回答,合乎慕橙一向以來的自我保護機制。

在光晞騙走慕橙初吻之後,慕橙沒有抱頭痛哭,反而逞強地將了光晞一軍:「拓也,你來得太早了。你不知道我跟其他同學也打賭嗎?賭這個花花公子,在一個月之內會來約我,一週之內會跟我接吻。你也太小看我了吧?這麼容易就被你騙嗎?你不都說過,我最會裝無辜?我就跟同學打賭啊,只要我賭贏了,同學們會買我們學生餐廳一個月的飯票。」在說這話的同時,慕橙承認了她自己裝無辜,然後反客為主地諷刺光晞:我既然最會裝無辜,怎麼會那麼容易被騙?被騙的是你!六年後,慕橙用同樣的方式,告訴光晞,你既然要跟拓也比,我就告訴你,你們之間的差別是什麼!拓也,他尊重我,他不會用這樣的方式對我!

我發現,多數人都把這場戲,和慕橙雷雨夜獻身相提並論。我想,在光晞的心裡,他的確希望如此。光晞想要的,是慕橙可以用同樣的方式,向他證明,她愛的是自己,不是花拓也。但是,光晞的所作所為,讓我沒有辦法不把這場戲,跟光晞和慕橙在聖德堂的邂逅連在一起...

慕橙私自進入聖德堂,彈著巴哈的G弦之歌,思念父親,卻遇上了跟方董賭氣而來到聖德堂的光晞。

光晞見到彈琴的人,原來不是別人,正是那個三番兩次讓自己丟臉的臭魚妹、便當妹,正好借題發揮:「是誰准妳進來的?妳把聖德大學當什麼地方了?書可以隨便借,琴可以隨便彈,任何地方想去就去,想走就走?」

「對不起,我又不是故意的。」慕橙不知道,聖德堂,原來是個禁地,這裡的琴,原來彈不得。

「對不起?妳終於會說對不起了。不過很可惜,道歉是沒有用的。這句話不是妳說的嗎?」看來,任大律師的得理不饒人,不是這六年訓練出來的,是與生俱來的天分?

「我馬上離開。」既然道歉沒有用,慕橙只好趕快離開這個是非之地。不意,卻被光晞擋了下來:「妳家的餐廳還沒過試用期吧?我倒是很想試試看,如果我打一通電話給校長,他多快能換一家新的餐廳。」光晞真的很愛這一招,老拿慕橙身邊的人來威脅她。偏偏,慕橙就是對這招完全沒免疫力。

「這裡沒有寫禁止進入,我也是不小心才闖進來的。如果你是要小題大作,是為了針對我,可以。可不可以求你,不要牽連小阿姨他們?」慕橙一人作事一人當的性格,從來沒有變過。有問題,你大可以衝著我來,不要牽扯到別人。不管這個「別人」,是小阿姨、是拓也、是小樂,慕橙的態度,始終如一。

「小題大作?!妳懂什麼?妳以為妳是誰?一個別人買妳就賣,為了錢能出賣真心的便當妹。像妳們這種外表正經,內心放蕩的女人,憑什麼進來這裡?妳知道妳犯了多大的錯嗎?妳用妳那雙髒手,污染了這台鋼琴。就算妳拿妳自己來賠,也不夠!」是啊,慕橙,這不是小題大作,這叫「挾怨報復」!我們聖德大學的千人斬可以為打賭騙人,可是,他只能贏,不能輸,一旦輪到他被騙,一旦他的面子沒地方掛,他就絕不會跟妳善罷干休!

「到底要怎麼樣我才可以離開?如果你很介意那個車子的事情,我可以存錢賠給你。」慕橙理虧,只能任由光晞開條件。而光晞開的條件,總是出乎慕橙的意料之外。

「要怎麼做?很簡單。我只不過想幫妳完成妳的賭注。我們接吻過了嘛...接下來,應該上床吧?把衣服脫了。」跟新婚之夜一樣,光晞的「下一步」,在他口中,是那麼的順理成章,好像慕橙應該早有心理準備一樣:「怎麼又是這種表情來看我?妳不用在我面前裝可憐了吧?快點脫啊!還是妳要我一個步驟、一個步驟教妳?我看不用吧?像妳這種玩咖,應該讓我見識妳有多厲害啊!」六年前說慕橙「裝可憐」,六年後說慕橙「裝清純」?!不是我要說,任光晞,你跟張艾莉一掛的嗎?怎麼都是一樣的老梗呢?

「依照本校規定,妳沒有經過任何同意,擅自闖入禁區,使用公物者,以偷竊論。學校餐廳的臨時雇員,成了小偷的話...」光晞用「求婚」時一樣的手法,把慕橙逼到角落。慕橙的致命傷,就是她不會任由她在乎的人,為了她而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牽累。

「夠了!你不過就想要整我嘛!好!是不是只要我脫了,你就不再追究這些事情?好!我脫!等我脫了,請你告訴我,一個人為了生存,必須在陌生男子面前,這樣作踐自己,有多好玩?等我脫了,請你告訴我,你這樣坐在那邊看著我,有多好玩?」為了小阿姨,慕橙接受了光晞的條件,卻止不住顫動的雙手,和滴滴掉落的眼淚。

就是慕橙這時候的眼淚,改變了光晞:第一次,任光晞遇到有真心、會掉眼淚的女人;第一次,光晞在這樣的一個女人身上,學會什麼叫愛,學會怎麼去愛。

可是,六年之後,一樣的慕橙,一樣的眼淚,雖然同樣讓光晞無法招架,同樣讓光晞的報復行動戞然而止,卻喚不起光晞同樣的感受。因為,「受騙一次,可以被原諒,受騙兩次,那就太愚蠢了。六年前,我被妳的淚水騙過一次,我不會再上當了。」

因為這兩場戲之間,有太多異曲同工之妙,所以,慕橙新婚之夜的那一句「拓也不會這樣對我」,實在教我不得不聯想到,慕橙六年前含著淚說:「你們男人都一樣啊!這樣子欺負人,真的很好玩哦?」六年後,慕橙沒有說出口,但是她的眼淚彷彿在問:「任光晞,你六年前後都一樣啊!這樣子欺負人,真的很好玩哦?」

新婚之夜這場戲裡,沒有穿插當年聖德堂的片斷,讓我非常非常意外...


最後,忍不住要罵人。先向光晞迷們致歉:對不起,我怎麼都嚥不下這口氣;雖然,我同時可以保證,這是全劇之中,我唯一會「開罵」的地方...

對慕橙而言,光晞除了是她所愛的人,還有另一個獨特之處:在慕橙眼中,光晞是個一直保護她、尊重她的人。

真相調查庭前,慕橙告訴光晞:「從小到大,我第一次,有被人保護的感覺,也是第一次,有個人讓我覺得,我是個被尊重的人。任光晞,謝謝你。」慕橙之所以認定光晞是她的幸福,絕不是因為光晞家財萬貫。慕橙認定光晞是她的幸福,是因為她看見了光晞玩世不恭的外表下,其實包藏了一顆富正義感與樂於助人的心。在自己面對阿財叔的威脅時,光晞伸出的援手,讓慕橙覺得受到保護、受到尊重,所以,一心想要保護慕橙的光晞,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讓慕橙對他完全傾心。

但結婚的第一天,這個世上唯一讓慕橙信任,讓慕橙明白什麼叫安全感的的男人,這個曾經一次次承諾保護她,為她挺身,為她捨命的人,在人前人後,帶給她的,卻是一次又一次的羞辱與不尊重。

當年在聖德堂,光晞不認識慕橙,所以他做的事,雖不怎麼值得佳奬,倒還算是情有可原。可是,六年後,「什麼都想起來了」的光晞,不可能不記得,慕橙的那一句帶著多年辛酸的「你們男人都一樣啊」;光晞不可能不記得,曾經,慕橙活在家中有人隨時會侵犯她的陰影下;光晞不可能不記得,阿財叔在聖德堂,曾經怎麼樣對待慕橙;光晞不可能不記得,為什麼會有真相調查庭。光晞要怎樣陰晴不定,要怎麼報復,我也都還看得過眼,獨獨在這件事上,光晞不可以對慕橙用強,不管他有什麼理由,都不可以!不為別的,因為慕橙曾經是家庭性騷擾的受害者;因為慕橙差一點成了性侵案的被害人!!(  氣炸...)

這新婚的第一晚,光晞的良心,被嫉妒啃光了,所以,光晞被慕橙嗆那一句「拓也不會這樣對我」,他怪不得慕橙,要怪,也只能怪他自己!光晞最後落得新婚之夜睡辦公室,照我看,是罪有應得加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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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快樂,老婆!--二之二 (新婚之夜篇)

回頭浪子 張貼時間: 2010/3/12 下午 02:30:38

接出了拓也,目送他心碎的背影離開之後,慕橙拿著光晞給的鑰匙,忐忑地開了「新家」的門。

環顧四周,這偌大的房子,好像在印證慕橙的孤立無援。失去了拓也這個重要的朋友,慕橙真是連個能說話的人,都沒有了。好在沒有多久,小樂就蹦蹦跳跳地進來。看著雀躍的小樂,指手劃腳地形容超級市場有多大、有多好玩,慕橙懸著的心,稍微定了下來。這個婚,結得並不是沒有代價啊!自己不是說過嗎?只要小樂快樂,慕橙就會開心的!慕橙把小樂放到膝上,緊緊地抱住他。因為,只要抱著小樂,慕橙就會有無比的勇氣;就會覺得,沒有什麼事情好害怕的。只要能跟小樂守在一起,所有的困難,她都能面對;所有的不確定,都算不了什麼。

晚上,光晞回到家,看著慕橙哄小樂睡覺,讓他不禁暫時忘卻一天的疲憊,放下吳麗花自殺所帶給他的困擾。這一刻,光晞感覺到自己是個丈夫、是個爸爸,感覺到家的溫暖。

慕橙見到自己時的驚慌失措提醒了光晞,他結婚,是為了要報復慕橙,於是連忙戴上報復的假面具。面對慕橙的關心,光晞裝作不屑一顧,對桌上的牛肉飯,更是連正眼都不瞧上一眼。碰了一鼻子灰的慕橙,像個小媳婦般,默默地跟在光晞身後。

「妳洗了嗎?」還是光晞先開口,遊戲規則,他訂。

「洗過了。」慕橙問一句答一句。

「那房間為什麼沒看到妳的衣服?妳的行李呢?」光晞有點疑惑。

「在客廳。」慕橙向背後一指。

「是怎樣?妳打算睡客廳嗎?」光晞失笑。

「我還來不及問陳媽,我今天要住哪一個房間。」進了城的鄉下老鼠,一時之間,搞不清城裡的規矩。

這一句話,馬上讓光晞快要笑不出來:「妳在跟我開玩笑嗎?應該睡哪間房間?當然是要睡『我們的房間』啊!」光晞真是不明白,慕橙為什麼總是搞不清楚狀況!自己不是一再地提醒她,她現在的身份,是「任太太」?怎麼?當真是這麼不甘願嫁給他嗎?

越想越氣的光晞,忍不住耍起狠來:「妳不要以為這是一個假結婚,只要妳的身分證後面,有我的名字,妳就給我做好妻子的責任。行李清一清。等我出來,我要看到一個新婚夫婦的房間。」是假結婚還是真結婚,我任光晞說了算!

光晞洗澡時,慕橙照著他的話,把行李拿進「他們的房間」。一進門,就看見光晞曲棍球的護具,把慕橙的思緒,拉回到六年前。

六年前,光晞教自己溜冰時,曾經承諾過要保護自己:「妳知道在冰場上,如果說把手交給對方,就等於把生命也交給他。我剛才說我會牽著妳,就等於我會承諾保護妳,不顧一切。」慕橙知道,光晞說這話的時候,只是為了把妹,但後來,自己被張艾莉和G大生綁起來的時候,光晞的確劍及履及,照著他的諾言,捨命相救。而自己,也在那個練習冰場上,把自己的手交給了光晞,同時,把生命,也一同交到這個沒坐過公車的外星人手上。

不單六年前如此,光晞恢復記憶前,在花田村,一樣地的承諾過要保護自己:「只要我在這裡一天,我就會照顧妳們。我會保護妳和小樂。」雖然,那個承諾的保存期限,原就只到光晞做滿兩百四十個小時社區服務為止;雖然,那個承諾,因為光晞恢復記憶,不到期限就提前變了味。

另一頭的衣櫃裡,光晞還留著六年前真相調查庭上,他穿的那套西裝。還記得,當時,自己為光晞打領帶;還記得,曾經,光晞穿著這套西裝,對自己說:「我第一次下定決心,要用自己的力量,保護一個人...」

「在做什麼?」光晞的一句話,把慕橙從回憶拉回現實。在眼前的這個男人,不是那個承諾保護慕橙的光晞,而是她無從發洩心中積怨的丈夫。

「想看清楚一點嗎?」光晞對著慕橙一步步逼近,指著腹部的疤:「這是妳那天,留給我最後的紀念品。」

「我真的不知道。對不起。」除此之外,慕橙不知道,自己還能說什麼。

「道歉是沒有用的。『傷害,就是傷害了。』這句話,是妳說過的吧?」不愧是戰無不勝的任律師,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一個都不會放過!慕橙更加抱歉,光晞受到的傷害,她沒有辦法彌補,只有無語。自己現在,只能任由光晞宰割。

(其實,我也很無語。光晞口口聲聲地說,他為了慕橙,挨了一刀,差點死掉。顯然,他把這一刀,算在慕橙的帳上,認為這是慕橙對不起他的諸多證據之一。可是,一旦角色掉換,我們的任大律師,就換了一套邏輯。還記得,光晞在花田村,被村民發現身分,知道他是寰宇集團千金的未婚夫,發現原來他來到花田村,並不是要為村民爭取權益,只想勸村民儘速搬遷?那時,慕橙為了光晞,被氣憤的村民打了一棍。之後,在慕橙家,光晞心疼地檢視慕橙額上的傷,憤憤地從齒縫中擠出一句:「一群暴民!」怪哉!當時,我們的任大律師連句對不起也不覺得有必要說;他可沒有半點認為,那個傷是自己的傑作啊!光晞之雙重標準,罪證三!)

「幹嘛看起來這麼害怕?」慕橙的無助,讓光晞更有恃無恐,更得寸進尺。遊戲才開始,好戲,還在後頭呢,老婆!

「我們才剛結婚,應該慶祝一下吧?」光晞的笑,讓慕橙無法捉摸。慕橙唯一可以確定的是,那笑容,怎麼看,都顯得來者不善。

「我今晚去陪小樂睡就好了。」慕橙只想儘快結束這個晚上,儘快結束跟光晞的單獨相處。

「這感覺很熟悉吧?」光晞一把抓住打算逃走的慕橙:「六年前,妳也是這樣對我,我們才有了小樂。妳不用在我面前裝清純。我的記憶都回來了,包括那天晚上也是。」慕橙當然聽得懂光晞的話,害怕得極力掙扎,可是在強壯的光晞面前,她的掙扎不過只是徒勞而已。光晞嘴上說話,手上也沒閒著,一把抱起慕橙,往床邊去。

「任光晞,幹什麼?!」慕橙驚疑不定,卻無力反抗,被光晞壓倒在床上。

光晞要幹什麼,慕橙心裡很清楚。慕橙知道,光晞為什麼提小樂,為什麼提六年前的那一夜。可是,今日不同於六年前。當時,慕橙知道光晞愛她,所以心甘情願地,把自己的一切給他;而今,慕橙眼前的光晞,並不愛自己,結婚,是為了讓小樂有媽媽照顧,是為了要報復她的背叛。眼前這一切,是在小樂面前恩愛戲碼的延續,是光晞發洩他滿腔怨憤的管道。

慕橙出於本能地,極力閃避和推拒。她無濟於事的反抗,像點燃了千百萬噸炸藥的引信,讓光晞瞬間爆發:「妳在抗拒什麼?!」這是他作丈夫的權利,不是嗎?「我們都已經結婚了,接下來,妳應該知道要做什麼吧?」

既然結婚,慕橙就躲不過這「妻子的責任」。可是,慕橙倔強地表現出她的無奈和不甘願。面對光晞強勢的進攻,慕橙沒有抵死不從地反抗,只有默默地承受,讓無盡的委屈,跟著無法抑止的眼淚,一起流出眼眶。

慕橙的消極抵抗,當然是一種拒絕,讓光晞勃然大怒:沒有人可以拒絕他任光晞!除了眼前的這個女人,他也從來沒有被拒絕過!

「現在是怎樣?很委屈嗎?六年前,妳肯放下身段,演出妳有多愛我。現在,妳連演都不想演。我勸妳放聰明一點,如果我掛了,這些全都是妳的。妳不用再送奶,當花農了。除了要妳離開花拓也以外,現在的事情,都是對妳有利的。真不知道妳在哭什麼!還是因為我不是花拓也,所以妳覺得很痛苦?」盛怒之下的光晞,句句不離花拓也。

「拓也,他不會這樣對我。」慕橙說的是事實,拓也跟她之間,只是朋友,拓也不會這樣對她。同時,慕橙也用她僅剩的最後一點力氣,反擊光晞。

慕橙的這一句話,狠狠地踩著了光晞的痛處。光晞就是在跟拓也比;光晞就是要慕橙承認,他比拓也強,光晞就是在提醒慕橙,跟他任光晞結婚,好過嫁給那個種花的!因為,就算是今天他掛了,他也會強過活著的拓也。因為,有了他留下的遺產,慕橙不必像「跟拓也在一起」的時候一樣,又要送羊奶,又要作花農。六年前,慕橙嫌他不能給她明天,認為拓也比他健康,光晞無話可說;但六年後,他們結了婚,光晞可以給慕橙她要的倚靠,她要的「明天」,甚至,光晞敢說,他所能給慕橙的,比拓也還要多!可是,一句「拓也不會這樣對我」,攻破了光晞的防線。不管他怎麼做,不管他怎麼努力,終究,他還是比不過花拓也?於是,光晞憤而離開,留下慕橙,勉力地拭去眼角的淚,卻擦不去這一天的羞辱與委屈。

這一戰,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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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快樂,老婆!--二之一

回頭浪子 張貼時間: 2010/3/10 下午 02:03:31

相對於光晞的胸有成竹,慕橙對和光晞結婚這件事,充滿了猶豫與害怕。慕橙知道,一旦上法院,她會失去小樂;結婚,是慕橙眼前,唯一一條可以保住小樂的路。但她也知道,光晞不能原諒她的背叛;光晞不能原諒她,在他最脆弱、最需要的時候,丟下他離開。結婚之後的日子,會是什麼樣子?慕橙不敢去想,也無從想像。

可是,為了小樂能跟親生父親團圓,為了小樂的爸爸媽媽能如他所願的在一起,為了拓也不必被自己牽累,慕橙終究牽著小樂的手,拉著行李,準時來到戶政事務所。

光晞一如預期地,冷著臉出現,只有對著小樂,他才露出溫暖的笑容。把小樂交給張媽,光晞開始公事公辦,為慕橙和自己,戴上婚戒:「挑結婚戒這件事情,是兩個相親相愛的人會做的。我知道妳並不是心甘情願,想要來到這裡。而妳為什麼會來,全都是為了那個種花的。所以這件事,妳不用做了。」

面對著「準丈夫」一再曲解自己,慕橙決定把話說清楚,她和拓也之間,從來沒有任何超乎友誼的曖昧:「我只說一次,以後都不會再說。我跟花拓也,並不是你想像的那個樣子,什麼都沒有。如果任何事情,都要跟他沾上一點邊,會讓你開心一點,那你就繼續羞辱我吧。」

慕橙不但用簡單的幾句話,澄清了她跟拓也的關係,同時,慕橙也明白地告訴光晞,在她眼中,光晞這樣的舉動,是一種刻意地羞辱。

我個人以為,慕橙這個「只說一次,以後都不會再說」,是她的氣話。因為,在這個時候,慕橙一心認為,光晞要和她結婚,是為了要報復她六年前離開,而光晞一直提到拓也,不是真的誤會她跟拓也;這是光晞報復她的手段之一,目的是為了要羞辱她。為了小樂,慕橙只能忍氣吞聲、照單全收。

但光晞不斷的明喻暗示,認為慕橙和拓也之間不單純,讓慕橙忍不住這口氣,非把話說清楚不可。即使,在她看來,不管她說什麼,都起不了任何作用,因為光晞只是借題發揮;即使,在她看來,她的解釋,只是自取其辱,會被光晞當成笑話看。所以,慕橙告訴光晞,她只說一次,以後都不會再說,因為連這一次澄清,都是多的。

另一方面,這個「只說一次,以後都不會再說」,又讓人想起六年前的便當妹。慕橙一向認為,自己把話說清楚就夠了,至於別人接不接受,她不會刻意強求。六年前,慕橙為了拓也赴光晞的約,對光晞一再扭曲她的話,就下了這樣的結論:「怎麼有這樣子的人,喜歡把我的話,曲解成別的意思嗎?」之後,慕橙就沒有再對她和拓也的關係多作解釋。同樣地,她能夠不在乎真相調查庭的結果,除了光晞的陪伴和信任,她這清者自清,不在乎旁人眼光的坦然,也是重要因素。

此外,婚後的種種跡象,讓慕橙有理由繼續認為,光晞一再提到拓也,不是出於誤會,而是為了要報復她。所以慕橙也真的就如她自己所言,「只說一次,以後都不會再說」,沒有再多作解釋。畢竟,她跟拓也之間,並沒有聯絡,對於光晞一直舊事重提,慕橙找不到新的理由來解釋。直到在Villa池畔,光晞拿出簡訊,慕橙才發現光晞真的有理由誤會她跟拓也,而光晞也真的誤會了。於是在第一時間,就試著說明:「光晞,事情不是這個樣子,請你聽我解釋...」結果,正如我之前說過,光晞生氣的時候,任何解釋都不會有用。

(可是,光晞生氣的時候,慕橙也不能因為不會有用而不解釋哦!不然,光晞會認為慕橙不在乎,會讓光晞更生氣!哈!難伺候的獅子座!!)

「什麼都不是?那妳在花田村,跟他的一切都是演戲囉?為了自己的未來,忍心抛下快要死掉的我,我為什麼要相信妳?妳心裡面想要想誰,我無所謂。但請記得,我是逼不得已把妳留在我身邊。而這個戒指,只是提醒妳自己的身分。做好我的妻子,小樂的媽媽。記住,我為什麼會娶妳,是因為妳是我小孩子的母親,不然什麼都不是。」光晞再一次極力地告訴慕橙,其實,不管她跟拓也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他都無所謂;慕橙的解釋,根本就是多此一舉!在這段婚姻裡,他娶的,是小樂的媽媽,而不是她梁慕橙。慕橙心裡要想誰,他任光晞才不會在乎!

這已經是兩天之內,光晞第三次「提醒」慕橙,他娶慕橙是逼不得已,並不是因為愛她;在這段婚姻裡,慕橙除了小樂的媽以外,什麼都不是。看來,光晞還真是怕慕橙誤會他呀!從這一點看來,如果說光晞認為慕橙對他的愛,是「證據不足」,那麼,慕橙遠比光晞更沒有理由「自作多情」!至少,我看不出,慕橙有什麼憑據,可以讓她相信,光晞一再提到拓也,是出於嫉妒和誤會,而不是他報復慕橙的方式。

(光晞在臨結婚前,又說出了另一個他無法相信慕橙的原因:「為了自己的未來,忍心抛下快要死掉的我,我為什麼要相信妳?」這話告訴了我們,只要光晞以為,六年前慕橙是為了她自己能有個倚靠,而自私地離開他,他對慕橙和拓也的誤會,就永遠解不開。

弔詭的是,光晞沒有發現,在他的邏輯裡,已經分不出,哪件事才是「第一因」。因為慕橙離開他,所以慕橙和花拓也之間不單純;而慕橙之所以離開他,是因為她選擇了花拓也。這根本無異於雞生蛋,蛋生雞!換言之,對光晞而言,慕橙之不可信,在不知不覺間,變成了牢不可破的前提,是他的預設立場,不是推論的結果!

這個前提不打破,光晞不可能相信慕橙。這就是第十九站「以誤會始,以誤會終」的另一個原因:只有由那個沒有理由騙光晞的拓也出面,讓他來告訴光晞,慕橙六年前離開的真正原因,才打得開這個死結;只有拓也先把這個死結打開,光晞才聽得進慕橙的真心話。)

手續辦完,光晞第一時間,送上了對慕橙的「祝賀」:「結婚快樂,老婆!」六個冷冰冰的字,不帶一絲情感,宣告著他的全面勝利,和對慕橙的奚落。

「所以,你願意放了拓也嗎?」慕橙給了光晞他要的,小樂跟光晞,成了有名有實的父子;從現在開始,要操控,要傷害,自己再也逃不出光晞的報復。既然,光晞可以毫無顧忌地衝著自己一個人來了,那麼,該放了無辜受累的拓也吧?

(在我看來,慕橙迫不及待問的這句「所以,你願意放了拓也嗎?」並不會加深光晞對她跟拓也的誤會。因為追根究底,如前文所言,光晞的誤會,本就不是由慕橙和拓也的互動產生:方董的外遇和慕橙六年前的離開,才是兩大主因。這兩大原因,加上任大律師的推理,讓光晞拼湊出整幅圖畫。其他的細節,不過是讓光晞在慕橙面前,更能理直氣壯地借題發揮和小題大作而已。

我以為,慕橙急著提拓也,完全合乎慕橙的一貫性格。一方面,這顯出慕橙關心拓也,極不願連累拓也,一如六年前的借書事件;另一方面,慕橙的行為是出於慕橙清者自清的個性。

慕橙和光晞之間最大的不同點,是光晞擅長選擇證據,專挑對他有利的事來說,用對他有利的方式來陳述;而慕橙,從來不規避那些表面上對自己不利的證據。因為慕橙認為,她可以解釋;因為慕橙認為,那些證據不會改變事實的真相。因為相信「證據會說話」,所以,慕橙把解釋證據的權利,拱手讓給了擅長歪曲事實的任大律師,以致,婚後慕橙總是吃悶虧,總是處在挨打的地位。

其實,不規避不利於己的證據這件事,並不是光晞老婆的專利。便當妹當年,就是這樣。只能說,慕橙還真是「六年不改」...

六年前,阿財叔對慕橙非禮未遂之後,誣指慕橙是為了錢而引誘他。阿財叔對著拿著菜刀揮舞的小阿姨,結結巴巴地解釋慕橙為什麼要援交:「她需要錢啊!妳不知道嗎?她要去考高普考,補習班要錢,那個搬離家也要錢。...她其實根本不想跟妳在一起,妳把她當作女兒看,她沒把妳當作媽。不信,妳去她房間裡面看,看她那邊是不是有藏那個什麼高普考的簡章,還有,房間裡面有沒有藏錢。」

小阿姨依阿財叔所言,進慕橙的房間「找證據」,一陣亂翻,卻找不著什麼。阿財叔的話,慕橙本就句句聽得明白,她知道小阿姨在找什麼。於是,慕橙走過來,打開抽屜,遞給小阿姨一個牛皮紙袋:「我是要考高普考沒錯,可是我沒有勾引他。那些錢,是我自己打工存下來的,我沒有援交。我想搬出去,就是因為阿財叔常常趁妳不在的時候,偷偷騷擾我,所以我才會...」

結果呢?慕橙話還沒講完,小阿姨一巴掌就過來了。我們都怪小阿姨不相信慕橙,但是,我必須公平地說,慕橙為自己辯護的策略,大有商榷的餘地。

我認為,小阿姨在第一時間,選擇了相信慕橙,所以才會拿著菜刀逼問阿財叔。一直到她進慕橙房間的那一瞬間,她心中也許因為阿財叔的話,開始變得沒那麼有把握,但是她還是相信慕橙多過阿財叔,認為自己不會在房間找到高普考的簡章,不會找到錢。

可是,當小阿姨看到所有的證據都跟阿財叔說的吻合時,自然而然地,就接受了阿財叔的說詞。這時,慕橙再說什麼,都改變不了小阿姨「所看到的真相」。說來很弔詭,但這就是人的盲點,而小阿姨是個普通人。期望小阿姨能在當下就跟受過訓練的檢警一樣,持平地本著無罪推定原則,來看證據、聽證詞,實在有點緣木求魚。慕橙的坦然,反成了小阿姨聽不進她任何解釋的原因。)

「成為任太太,妳第一個關心的,還是那個種花的。」光晞仍然裝著自己完全無動於衷,冷眼看著自己新婚的妻子。

「你答應我的!」慕橙急了,光晞不會是要反悔吧?那花姨怎麼辦?她正在家裡,盼著唯一的兒子快點回來呢?

慕橙這份對拓也的關切,讓光晞想起了六年前,慕橙也為了拓也借的書,不得不跟他約會。當時,她也像現在一樣著急,開口閉口都是拓也;到了六年後,慕橙跟自己結婚,仍然一心只惦著拓也?!光晞裝著無所謂,繼續對慕橙冷嘲熱諷:「這畫面還真熟悉!六年前,妳為了那個種花的,跟我去約會。六年後,妳還是為了那個種花的,跟我結婚。去這個地方,接妳的情夫吧?任太太!」

(任!光!晞!小樂在慕橙旁邊玩!!你怎麼可以?怎麼可以在小樂面前說出「情夫」這兩個字?!嗯?!小樂好像沒聽見...?!好吧,算了...)

走出戶政事務所,光晞蹲下身來,告訴兒子:「小樂,爸爸現在要去上班,你先跟張媽回家。」

「慕橙,妳呢?」爸爸要上班,那媽媽呢?小樂才開始學著適應他的「新生活」。

「小樂乖,慕橙去辦個事情,很快就回來,然後就去找你好不好?」慕橙不能提到拓也。她不是礙於光晞,是為了小樂。假如,小樂知道慕橙要去找大仔,會要跟的吧?那慕橙要怎麼解釋,大仔為什麼會在警察局?慕橙要怎麼解釋,小樂的爸爸為什麼要「欺負」他的大仔?這「辦個事情」的背後,藏了慕橙對光晞、對小樂,滿滿的體貼和愛...

「那我先走了。」光晞很自然地給小樂一個kiss bye。如果可以,多想不去上班,留下來陪陪這可愛的兒子,好好地彌補一下他們曾失去的天倫之樂呀!

「爸爸!你跟我kiss bye,怎麼不跟慕橙kiss bye呢?」看來,在小樂面前「裝作一對恩愛的父母」,並沒有想像中的容易。

光晞轉身,向慕橙走來,「應觀眾要求」,給還來不及反應的慕橙,一個「新婚夫妻的kiss bye」。

「羞羞臉!光晞爸爸親我臉頰,還要親慕橙嘴巴!」慕橙看著小樂,他是那麼高興,爸爸和媽媽在一起了!但是,慕橙的心裡,卻是一陣酸楚:這不由分說的強吻,是一種不尊重,是挾小樂為人質,逼慕橙不得不就範的霸王硬上弓。這讓慕橙對於光晞那張熟悉的臉,無法不感到陌生;對未來的日子,無法不感到害怕。

另一邊,光晞得意洋洋地望著惶恐的慕橙:「有必要這麼驚訝嗎?為了小樂,妳要習慣接下來的日子。」

「為了小樂,妳要習慣接下來的日子」?!慕橙望著光晞大步離去的背影,細細咀嚼光晞臨走前的這句「忠告」。慕橙看不見,光晞早已忍不住心中的竊喜;慕橙看不見,光晞臉上僵硬緊繃的線條,在他轉過身的那一瞬間,就柔和了下來。慕橙只能忖度,這就是光晞的報復?這就是光晞所謂的「在小樂面前,裝作一對恩愛的父母」?接下來的日子裡,光晞會時不時地,拿小樂作要脅,對自己予取予求?自己要怎麼走眼前的這條婚姻路?自己要怎麼樣為了小樂,去習慣接下來的日子?慕橙真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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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快樂,老婆!-近因篇

回頭浪子 張貼時間: 2010/3/9 下午 01:29:01

在花田村,以茜對慕橙的質問,是那麼突如其來,幾乎讓慕橙難以招架。慕橙沒有想到,以茜早就知道自己。從光晞的未婚妻口中,得知光晞六年前常常提到自己,在光晞的眼中,自己是個很棒的女孩子,教一直竭力隱藏對光晞情感的慕橙,情何以堪?

見到慕橙,讓以茜終於有機會,問出她放在心中六年,百思不得其解的疑問:六年前,慕橙怎麼可以狠心地丟下光晞?她對慕橙提出的每一個問題,都那麼尖銳地刺入慕橙心中:「為什麼妳要這麼做?為什麼妳可以抛下一個願意為妳付出所有的男人?沒有人能這麼做,除非妳不夠愛他!」

看到這一段,忍不住想要替慕橙一一回答:「為什麼這麼做?請何小姐妳回家問問令尊。」「為什麼抛下那個願意為我付出所有的男人?因為我也可以為他付出所有。」「沒有人能這麼做?除非不夠愛他?不,恰恰相反!如果我不夠愛他,我就不能這麼做。」

可是,慕橙不能這樣回答。她只能默默承受以茜的指責,承認自己「不夠愛光晞」,承認自己,其實是個現實的女人:「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當然愛!無憂無慮的時候,當然愛!可是當我發現,他有可能隨時會離開我的時候,就要面對了現實的問題。我不是一個有辦法接受生活這麼沒有保障的人。」慕橙所面對的現實問題是,如果自己留在光晞的身邊,他活下來的機會,會少一半;她所面對的現實問題是,如果她的愛會「殺了光晞」,她付不起這「愛的代價」。慕橙面對現實的結果,只能是狠心離開,而她不能說的是,她的面對現實,不是因為她現實。

「所以妳就離開光晞,跟了小樂的爸爸?」以茜的生命裡,怕是從來沒有「現實的問題」需要她考慮吧?她不能完全理解慕橙的話,只能猜測,那麼,小樂的爸爸是那個可以給慕橙保障的人囉?

「對!」慕橙將錯就錯,把實話藏在謊話裡說。對!小樂的爸爸,就是可以給她保障的人!這算是慕橙的一項「特殊才藝」吧?外星人爸爸的故事,何嘗不是也如此?

「那小樂呢?妳可以一個人當單親媽媽,把小樂帶大,卻沒有勇氣陪光晞度過難關?」是女人的直覺吧?以茜三言兩語之間,就指出慕橙的說法不合常情,逼得慕橙左支右絀,快要沒有退路了。

「小樂是我離開光晞,來到這裡以後,才發生的一個意外。我可以選擇,我選擇生下他。而光晞的人生,不是我可以選擇,而且我也沒有能力負責的。」慕橙句句都是實話,離開光晞的人生,是她沒有選擇的選擇,知道有小樂,也是來到花田村之後的事,生下小樂,是她的選擇,是她一個人的決定。她唯一有所保留的是:小樂的爸爸,其實不是別人,正是以茜口中那個被她抛下的光晞。

可是慕橙的強作堅定,卻引得以茜炮火全開,因為以茜深愛光晞,她沒有辦法不替光晞不值;她沒有辦法不覺得,眼前的這個女人,根本就不值得光晞愛:「妳知道嗎?如果妳看到光晞手術之後的樣子,妳就不會像現在一樣,回答我回答得那麼理直氣壯!」光晞手術後的復健之路,是他不會告訴別人的過去。從一路陪著他的以茜口中說出來,教人不得不動容。

這時,慕橙的心裡,是說不出的難過跟抱歉吧?如果,當年,光晞為了不能自己刮鬍子而抱著她痛哭,復健的路,要比那更辛苦狼狽多少倍?

「可是光晞最可憐的是,妳當初丟下他,而他卻什麼都不知道!」面對無話可說的慕橙,以茜再補上最致命的一擊:「我今天跟妳說這些,不是要妳做什麼。因為沒有人可以彌補光晞受到的傷害。我只是希望,妳至少有那麼一點點,對光晞感到抱歉。」

(何小姐,妳是個很優秀的小兒科醫生。但是,妳不做律師,實在也是可惜了...)

「慕橙不需要對這件事情感到抱歉,因為她沒有做錯任何事。」拓也及時出現,向慕橙走去,握住慕橙微微發抖的手:「就因為妳比較勇敢,能夠面對這一切,所以妳才是任光晞最適合的人,這樣有什麼不好?」

以茜的指責是那麼地鏗鏘有力,讓慕橙無可推諉。在這個時候,世上可以安慰慕橙的,也只有知道一切原委、六年來看見慕橙所有委屈的拓也,只有他,最有資格告訴慕橙,她沒有錯,她不需要抱歉。

「光晞、花拓也、還有小樂的爸爸...這些是妳同時交往的男人嗎?妳怎麼可以這樣對光晞啊?」拓也的出現,提醒了以茜,她剛才的拼圖裡,還缺了一塊。

「對,妳想得都對。」慕橙真是完全豁了出去,以茜要認為自己是什麼樣的人,她根本無暇顧及。眼前最重要的,是確定以茜不會把所知道的,告訴光晞;眼前最重要的,是確保光晞不會失去手中的幸福:「不過這些都不重要啦!他現在有了妳,過去的就應該讓它過去。對他而言,我不過是一段很不愉快的回憶。所以根本不需要記起。我只想問妳,妳會告訴他,妳所知道的一切嗎?」

「就像妳說的,這是一段不愉快的回憶。當他知道那個他很在乎,想不起的人,其實一點也不在乎他,這樣有比較好嗎?」這原是以茜六年來隱瞞光晞的初衷,慕橙的擔心,說穿了,是多餘的。

一切,仍然照著應循的軌道前進,光晞,仍然擁有完美的人生。慕橙的心,放下了;慕橙的手,放開了拓也。

但拓也卻不願放手,重新緊緊握住了慕橙:「慕橙現在跟我在一起,我當然不希望她跟任光晞再有任何牽扯。他們母子倆,我會照顧。何小姐,妳就安心地去結妳的婚吧!」這不單是要讓以茜放心,同時也是拓也對慕橙的保證。

就這樣,拓也適時出現,替慕橙解了危。當狀況外的光晞好奇地探詢,三人一早在聊些什麼,慕橙順勢告訴光晞,拓也跟她,正在祝福他跟以茜。卻沒想到,這解燃眉之急的險招,竟促使拓也告白,而慕橙接受了拓也,又為日後坐實她和拓也之間有情,埋下了禍因。

因為慕橙接受了拓也,在光晞恢復記憶之後,拓也便以護花使者自居,出面要幫慕橙解決和光晞之間的問題,爭取小樂的監護權。可是,問題出在,拓也是個直性子,他不怕光晞,堅持用「喬事情」的方式,和光晞硬碰硬,而偏偏光晞,除了討厭吃胡蘿蔔以外,還兼吃軟不吃硬。拓也強拉著慕橙和光晞正面衝突的結果,是徹底激怒光晞,拓也進了警察局,留下慕橙單獨承受光晞的反彈。

(整件事到後來會變得那麼不可收拾,跟拓也的強出頭,實在脫不了關係。如果拓也不插手,光晞還可能在爭監護權的過程中,對慕橙心生憐惜。但拓也不僅勾起了光晞的嫉妒,更喚起了光晞遺忘六年的自卑感,激起了光晞的好勝心。因為如此,光晞沒辦法不在婚姻裡,時時刻刻把拓也當成假想敵,所產生的情緒,自然而然地陸續轉嫁在慕橙身上。)

除去了礙事的絆腳石之後,光晞直奔慕橙家,要找小樂。光晞看到小樂,貼心懂事地偷偷地想念自己,是既心疼,又是惱怒。小樂的一句「光晞叔叔,你可以哄我,但是不要讓慕橙聽到哦,如果她聽到你是我爸爸,她會更氣的」,讓光晞再也忍不住:他要小樂,越快越好!

「妳不准小樂叫我爸爸,也不准小樂想我?!」光晞竭力忍住快要爆發的情緒,向慕橙興師問罪。

「對不起。」慕橙只能這麼說。雖然,她會這樣教小樂,不是沒有原因:小樂不能太想光晞,因為光晞就要跟以茜結婚,就要有自己的家。光晞會成為以茜的丈夫,將來,會成為以茜孩子的爸爸,而慕橙和小樂,永遠不會成為光晞的家人。但是,光晞會成為以茜的未婚夫,和自己六年前離開,脫不了關係,現在提起,只怕會火上加油。何況,光晞生氣的時候,任何解釋都不會有用。

「這六年來,我跟小樂已經失去太多了。妳知道嗎?他已經以為他爸爸不會再出現了,我一秒都不能等,我馬上就要得到他!我一定要彌補我們父子之間的感情!」這樣霸道的光晞,慕橙很熟悉,她心知肚明,光晞絕不會對小樂放手。

「對不起。可是,可不可以給小樂一點時間?讓他慢慢適應這件事情。對你造成傷害,是我不對。你有任何問題,都可以衝著我來。可是不關拓也的事,你可不可以放過他?」慕橙向來敢作敢當。如果,光晞要她付出背叛的代價,她沒話說。畢竟,自己傷他很深。可是,當初離開,是慕橙自己一個人的決定;小樂無辜,拓也無罪,他們不該因為她,而成為光晞報復行動的犠牲品。

(這話,是不是有點耳熟?六年前,慕橙想拿回那本活用英語文法時,曾經對光晞說過:「是你答應我,不會去告發他的。他只是好心幫我借書,如果有任何問題,你可以針對我,請不要去找他的麻煩。」六年來,慕橙沒有變,還是那個臭魚妹、便當妹;拓也,一直是她關心,也不想連累的朋友。但無巧不巧,光晞也跟她一樣,六年不變...)

「他?!我看妳是誤會了。我只是針對妳一個。是妳把他牽扯進來的。妳愛怎麼去利用別的男人,我無所謂。妳如果不怕連累到那個種花的,跟他要結婚,妳就去。但是我絕對不會把小樂給妳的。」光晞氣的是,怎麼慕橙就是搞不清楚狀況?開口是花拓也,閉口還是花拓也?!光晞真是不明白,他不是已經說得很清楚了,這跟那個種花的,沒有關係,這是他跟慕橙的「家務事」!!

(「妳愛怎麼去利用別的男人,我無所謂」?!任光晞,你夠狠!!六年前,在真相調查庭上,許方國一口咬定,慕橙一直以來,都在利用男人,用身體換取利益。當時唯一相信慕橙、為慕橙作證的光晞,如今卻拿同樣的詞語來形容慕橙...)

「算我求你,我拜託你,小樂不可以沒有我,我不可以沒有小樂!」慕橙什麼都可以不理,但,小樂是慕橙的唯一,也是慕橙最大的弱點。

「妳求我?!當我求妳不要離開的時候,妳是怎麼對我的?當我求妳給我答案的時候,妳是怎麼回答?妳要小樂在妳身邊?可以,跟我結婚!」光晞亮出的底牌,是慕橙完全始料未及的。

「妳不要誤會。跟我結婚不是因為我愛妳,是因為小樂需要一個媽媽,妳不要以為妳有多重要。小樂以後是一個有爸爸的孩子,當然媽媽也需要在他旁邊。結婚以後,妳只要在他面前,跟我裝作一對恩愛的父母。反正妳那麼會演戲。」光晞把話說在前面:梁慕橙,妳可不要以為我還愛著妳!

(光晞能騙過的,大概也只有當局者迷的慕橙和他自己。到了當晚,光晞前一秒還惱羞成怒地反駁以茜:「誰說我愛梁慕橙!」卻因為以茜一句輕得幾乎聽不見地「沒有嗎?」變得啞口無言。)

「你要我跟你一起演戲,去騙小樂?!」慕橙簡直懷疑自己聽錯。

「只要小樂覺得自己是幸福的,爸爸媽媽的感情好不好,他不需要知道。」光晞這個說法,只怕連自己都說服不了。一直以來,他最在乎的,不就是「真相」嗎?

「為什麼?你現在明明就這麼的恨我,為何還要勉強自己看到我?」慕橙的問題,不在小樂身上,她一向都希望,小樂能夠同時擁有爸爸和媽媽。她只是不太相信,這種時候,光晞居然會向自己「求婚」?他不是應該一輩子都不想再見到自己?

因為這些年執業的經驗,光晞知道,慕橙會這麼說,表示她打算私下和解,打算接受結婚這個選項。這時再威言恫嚇一番,絕對大勢底定:「不勉強啊!因為,能夠看妳在我身邊,體會被人操控,被人傷害的感覺,我很開心。妳如果還想看到妳的小孩子的話,妳唯一要做的,就是跟我結婚,照顧好小樂。不然,繼續跟我打官司啊!至於那個種花的,我隨隨便便可以把他關個兩年。我辦事效率,我相信妳也看過,今天我可以把他送到警察局,哪間看守所還有空房,我可以幫妳打聽看看。明天早上十點,準時到戶政事務所報到。那個種花的能不能出來,就看妳會不會出現。」

狠話撂完,任大律師地氣定神閒地離開,等著第二天,慕橙成為他的妻子,小樂正式成為他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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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快樂,老婆!-遠因篇

回頭浪子 張貼時間: 2010/3/8 上午 09:21:45

在光晞和慕橙的婚姻裡,最大的癥結,是光晞對慕橙和拓也的誤會。這個誤會,就像六年前,光晞腦子裡的腫瘤一樣,光晞的腦瘤一日不除,光晞和慕橙之間,就不可能沒有陰影;同樣地,光晞對慕橙的誤會不消,他們的婚姻裡,就永遠有一片揮之不去的烏雲,讓他們見不著陽光。可是,問題在於,要趕走光晞腦袋裡的腫瘤,可以動手術,但要趕走光晞腦袋裡的「疑心瘤」,就不是質子治療可以幫得上忙的了。

恢復了記憶的光晞,想起了慕橙六年前,不顧自己的哀求,上了拓也的車,推開他的手,把他留在大馬路上。於是氣憤地指控慕橙,在自己失去記憶的這六年裡,居然躲在花田村這個世外桃源,和花拓也一起,過著「開開心心」的日子。到最後,光晞對慕橙丟下了一句:「梁慕橙,找回我的記憶是我的幸運,但這卻會變成妳的不幸」,揚長而去。

(忍不住又要談談任大律師的慣用手法。作律師的,要完完全全地為委託人的權益著想。在法庭上,常常不會全面地還原真相,往往只挑有利於委託人的證據來陳述。光晞恢復記憶後,對慕橙說的話裡,就充滿了諸如此類的扭曲。

其一,;便是光晞在一夜之間,對自己失去記憶的六年,重新定義,然後,把所有的錯,都怪到慕橙身上。
就在前一天晚上,光晞面對「過去」這個潘朵拉的盒子,還對小林律師說過:「我已經要結婚了,我知道現在對我而言,最重要的是誰。我過得很好,這就是我的選擇。」當時,在光晞的眼中,自己這六年來,是幸福的。可是,恢復記憶之後,光晞卻一百八十度地大轉彎,忘了自己「過得很好」;這六年,一下子變成了「空白的人生」。

此外,恢復記憶之後,光晞對慕橙在花田村的生活的看法,也一夕之間,完全改觀。他痛心疾首地逼問慕橙:「告訴我,沒有我,妳是不是也過得很好?」可是,慕橙是不是「很好」,光晞真的需要問嗎?如果光晞真的認為慕橙過得很好,他在花田村的時候,為什麼要告訴慕橙:「只要我在這裡一天,我就會照顧妳們。我會保護妳和小樂」?如果慕橙過得「很好」,他為什麼會想要保護慕橙母子?

我可以接受光晞恢復記憶之後的痛苦。我也知道光晞恢復記憶之後的這些話,多多少少有負氣的成分。我無意責怪光晞這麼說。甚至,朋友看了光晞重披魔王外衣,心裡很不舒服,忍不住問我:「人,一定要這樣嗎?」我毫不遲疑地回答:「不然呢?我告訴你,如果今天是我,發現被所有信任的人騙了六年,我不見得會比光晞『好相處』。」〔哈!我可憐的朋友,被嚇退了一步,忙說:「你放心!你放一百萬個心!不會!沒人敢騙你!還騙六年?不想活了?」天地良心!我只是想到什麼說什麼,壓根沒想要嚇人!〕

光晞的痛苦和憤怒,是可以理解的。但,這不能作為否定過去六年的理由,還說得像是慕橙過得逍遙快樂,自己卻在水深火熱:「是妳!是妳拿走了該屬於我的幸福,當我一個人面對空白的人生,妳呢?妳跟花拓也,在另外一個地方,過著開開心心的生活。」如果這不叫顛倒是非,那我就真不知道這個詞到底是什麼意思了。

由此可知,六年前那個憤世嫉俗、以偏蓋全的任光晞,跟著他失去了六年的記憶,一起回來了。光晞看事情的角度,顯然地,有很大的偏差。只是,現在的他,經過了律師生涯的洗禮,懂得怎麼把他的偏激,包裝得言之成理。)

光晞對慕橙和拓也的誤會,說穿了,其實,是光晞自己一個人,靠著他的想像力和推理能力,拼湊出來的。就像光晞自己對慕橙說的:「我原本猜不到,這個感人的愛情故事,有什麼秘密讓妳一直騙著我,直到我自己拼湊出來結局。」而這「結局」,就是慕橙六年前選擇了拓也,六年以來,她跟拓也之間,都有超乎友誼的情愫。

我想,應該沒有人不同意,在以茜來到花田村質問慕橙之前,六年後的慕橙,沒有任何一句話或一個動作,讓人可以誤會她和拓也。但是光晞卻從一開始,就認定拓也是慕橙的「男朋友」。為什麼?因為在光晞的思維裡,男女之間從來沒有純友誼這件事。方董和小林之間,一定有曖昧;同理,他一口咬定,慕橙和拓也之間,不可能那麼單純。因為這個根深柢固、牢不可破的定律,六年前,光晞為打賭而約慕橙時,就認定慕橙開口閉口都是花拓也,是她勾引男人的手段;六年後,慕橙對花拓也一樣關心,光晞就解讀成拓也才是慕橙真正在乎的人。

(這是為什麼第十九站非「以誤會始,以誤會終」不可的原因之一。光晞對方董的誤會不先解開,他就放不掉「男女之間沒有純友誼」這個前提。放不掉這個前提,他不可能相信拓也和慕橙之間,能夠以禮相待。因為光晞的前提裡,已經假設了事實不真,所以,不管證據再怎麼充分,光晞都沒有辦法客觀地判讀,原因無他,光晞不可能相信,那個最後推論出來,與前提矛盾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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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劇論劇話慕橙 (補充 3/4-3/5)

回頭浪子 張貼時間: 2010/3/4 上午 11:27:29

考完試,就急著回家「做功課」...




把檔案夾打開,才發現裡面的半成品和計畫中的題目居然已經有十個之多。耳朵響起我爸的聲音:「你從來就是這樣,興之所至,想到什麼就做什麼,也不先規畫一下。這麼莽莽撞撞的,所以,永遠不會有什麼出息...」(像不像方董罵光晞呀??)


好,說重點!隨意選了兩個半成品來完成,居然忙了很久。先放這篇改動幅度非常大的...

我一直在反覆思想,Villa池畔倒底誰是誰非。如果辦個網路投票,我想,大概多數人會說是慕橙的錯。因為慕橙又說謊,因為慕橙為了拓也,丟下了光晞...

先不談慕橙丟下光晞這部分。我想問的是,慕橙真的有機會說實話嗎?從她口中說出的話,光晞會認真地當成實話聽嗎?在光晞看到那通揭穿謊言的簡訊之後,他還像稍早的時候一樣,只要慕橙肯說,他就會相信嗎?

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慕橙在赴約前,對這個晚上,是既緊張,又充滿著期待。依照兩人下午的約定,她終於要告訴光晞,六年前,她之所以離開,不是因為她選擇拓也,而是因為她真心地愛光晞,希望光晞可以活下去。她終於要告訴光晞,這六年來,她心裡愛的人,從來沒有變過,一直是他──任光晞。但是,慕橙離開房間時,絲毫沒有察覺,短短的幾個小時之間,光晞下午所訂的遊戲規則,已經又修訂過了...

光晞先行離開房間,自己一個人到餐廳的這個舉動,其實就說明了他已經選擇作當晚的逃兵。對他而言,在看到簡訊之後,他就已經有了他要的答案。現在,無論慕橙說什麼、做什麼,都再不能改變這個答案。雖然最後先離開餐廳的是慕橙,但在看到簡訊的那一瞬間,光晞的心就已經離開了。慕橙一到餐廳時問的那句:「你為什麼先離開?」其實正是整個晚上的最佳註腳。而光晞給慕橙的答案:「沒有為什麼」,更是證明了他下午好容易打開的心門,又已重重地關上了。

所以,當慕橙主動開口,對光晞說:「我應該要告訴你,六年前,我為什麼要離開你。光晞...」,光晞突兀地起身邀舞。因為他不要聽。他不要再聽謊話,也不敢聽他所預期的實話。

當光晞挽著慕橙,兩人翩翩起舞。伴著G弦之歌的旋律,光晞開始回溯六年前的相遇相知,到六年之後的重逢偶遇,一直以來,兩個人之間,似乎有些遺憾:「我突然發現,我們從來沒有一起跳過舞。」

正當慕橙沈醉在兩人甜蜜的表象中,光晞話鋒一轉,談起了自己對慕橙的不確定:「我真的了解妳嗎?我真的認識妳嗎?我要怎麼去相信,怎麼去判斷,在我眼前的妳,什麼是真,什麼是假?」

慕橙看著光晞的眼睛,清楚明確地回答:「在你眼前的我,是最真實的。一直都是。」慕橙這麼說,是因為她打算告訴光晞,她六年前離開,其實非她所願,是因為有不得已的苦衷。所以,慕橙試著回到她被打斷的話題:「我剛剛的話還沒有說完,其實...」

可是,光晞完全不給慕橙說話的機會,忙不迭地再次打斷慕橙:「也許,妳應該先聽聽我的回答。我說過,我們也許還有可能,但如果我們真的希望重新開始,我只希望妳能對我誠實。我以前的人生,全部都是謊言。我真的沒有辦法再被欺騙了。不管是六年前,妳離開我的理由,或者是現在,妳有任何應該告訴我的,只要妳說,我就會接受。妳不用急著回答,也不用討好我。我知道,這六年發生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但如果妳跟我一樣,想重新開始,我只要一個答案,現在還來得及,只要妳願意告訴我...」

這段話,算是光晞式的「苦苦哀求」吧?但是,我們客觀地來看,就不得不說,光晞的話裡,警告意味十足。尤其,那句「我只要一個答案,現在還來得及」,更是跟威脅沒有什麼兩樣,根本就是最後通牒。另一方面,光晞要慕橙給答案,但他除了籠統的一句「任何應該告訴我的」以外,根本沒有明白說過,他要的答案到底是什麼。我們作觀眾的曉得,光晞要的,是慕橙主動承認當掉戒指;但慕橙完全不知道光晞私下調查自己,又看了自己手機簡訊,滿心地以為光晞要的答案,是她六年前離開的真正原因。

所以,面對光晞的疑慮,慕橙主動上前,吻了光晞,一如六年前的雷雨夜。這,就是她已經預備好,要告訴光晞的真心話:不管光晞是因為腦瘤而推開她,還是因為害怕而推開她,慕橙始終如一的回答,就是把她的真心、她的全部,都交給眼前的這個男人。(諷刺的是,六年前後,光晞的毛病都在他那個腦袋裡...)

這個吻當然不能讓光晞滿意。於是任大律師步步逼進問題的核心:「現在在我面前的妳、妳說的話、妳的吻,一切都是真的嗎?讓我相信妳好嗎?」

「當然是真的。」慕橙仍是一貫地堅定,把手交給光晞。是真的!她對光晞,一直是真的。

「是嗎?包括這個戒指嗎?」光晞終於問出了對他最重要的問題,一個慕橙完全始料未及的問題。

一時之間慕橙不知道該怎麼回話。

「怎麼了?妳為什麼不回答我?」得理不饒人是律師成功的必要條件。

「你為什麼突然這麼問?」慕橙整個晚上,第一次不敢直視光晞的眼睛:「這是真的啊!」

至此,慕橙的欺騙,已是毋庸置疑!

罪證確鑿之後,任大律師當然不會留情,直指慕橙的罪狀:「從頭到尾,我只希望妳能對我說一句真話。但是妳沒有。在我對妳付出真心的時候,我只希望妳能給我一點點的希望。妳卻選擇撒謊。妳為了騙我,什麼都能做。我以為妳替我擋那刀,是真的。我以為妳今天說的一切,是真的。我真的很想相信,剛剛那個吻,也是真的。但是妳讓我無法相信。不管是六年前、六年後,妳都有本事讓我感覺像個傻瓜一樣。妳只要對我好一點,我就會被妳耍得團團轉。」

(這段話,讓很多光晞迷們心疼、心碎吧?慕橙的謊話帶給光晞的傷害是那麼深,光晞所要的,不過只是慕橙的一句實話,不過是要慕橙承認當了戒指,可是慕橙就是不肯...)

慕橙聽到光晞的判決,當然有話要說:「光晞,事情不是這個樣子,請你聽我解釋...」
光晞已經到了怒不可遏的地步,用盡全力吼出他心底最深的痛:「妳還要告訴我,那些話是真的嗎?妳以前到現在,到底有沒有愛過我?」(慕橙又說不完一整句話?!有沒有人數過,慕橙整場戲,有幾句話是從頭到尾、好整以暇地說完了的?)

「有!」慕橙直視光晞,毫不遲疑,斬釘截鐵。(呼~~終於說完一句...假如,這樣也可以算是一句話...)

光晞不為所動,毫不留餘地:「妳騙我!妳如果真的有,妳不會為了花拓也,瞞著我,把我們的結婚戒給當掉!」

光晞這句話,不經意地洩露了他的心態:從一開始,他就不打算相信慕橙。因為在光晞看來,慕橙瞞著他,為了花拓也,當掉了婚戒,就足以證明,慕橙從以前到現在,沒有愛過他!!之前,光晞說:「我知道,這六年發生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但如果妳跟我一樣,想重新開始,我只要一個答案,現在還來得及,只要妳願意告訴我...」光晞最後的怒吼說明,他要的答案根本不是慕橙當掉婚戒;他要的「答案」是:慕橙沒有愛過他;他要的「答案」是,這六年,她跟花拓也一起,過得很開心!全世界的人,除了任光晞以外,都知道,這個答案,慕橙怎麼都給不了,所以,這個晚上,慕橙不管說什麼實話,都會被認定是說謊!!

其實,從邀舞開始,我們的任大律師已經用溫柔作掩護,開始質詢控方證人。光晞提到六年前後的相遇相知,提到小樂,為的都是要告訴慕橙,「我從來就沒有真的了解過妳,我不知道怎麼判斷眼前的妳,什麼是真、什麼是假。」而他這麼說,為的不是要探究慕橙真心與否,也不是要慕橙給他答案,而是要鋪陳一件在他心裡再明白不過的事實:我知道這個戒指是假的!因為戒指是假的,因為妳騙我,所以妳是假的,妳說的話全是假的,妳這個證人的話,完全不足採信!所以,妳的吻?也是假的!我想相信妳,但妳讓我沒有辦法相信!這個弔詭的邏輯可以讓任大律師在法庭上戰無不勝,但用在這個節骨眼上,套句光晞自己說過的話,這叫未審先判!!(任大律師啊,「無罪推定原則」不是只有在幫委託人或自己辯護時才拿出來用的...)

一個真心尋求答案和解釋的人,必須是個傾聽者。而在池畔,光晞一路強勢主導,一步步地把慕橙逼到角落,把兩個人之間錯綜複雜的問題,簡化成戒指的真假。可悲的是,一旦光晞問出「戒指是真的嗎」,慕橙不管怎麼回答,都改變不了既定的結果。她說戒指是真的,那麼就證明了她說謊,所以她讓人無法相信;她承認戒指是假的,光晞可以直接開始質疑她,為什麼為了花拓也,她什麼都能做!雖然,光晞指責慕橙:「我給了妳機會,我苦苦哀求妳跟我說實話,妳卻把最後一次機會,也給毀了!」但事實是,面對有備而來的任大律師,慕橙一點機會都沒有。這頓晚餐,早在那則簡訊來的時候,就註定了不會善了。慕橙,不過是無力回天罷了。


回頭浪子 張貼時間: 2010/3/5 上午 11:25:41

先放這篇,再來回覆大家...這篇又很長,還是在試著完成之前的半成品。告訴一下看過半成品的朋友,我忙很久,這真的不是在摸魚,希望你們可以同意。只是不把這些半成品完成,我會很難過。任光晞有PTSD,回頭浪子有OCD...


勇敢和不屈服於命運是慕橙六年前後的一貫性格,也是整部戲緊扣著G弦之歌的方法。從爸爸死後,慕橙所面對的,一直以來都是只有一條G弦的人生。小阿姨、得腦瘤的光晞、小樂、陰晴不定的丈夫,這些都是慕橙在生命不同階段裡,僅有的G弦。不變的,是慕橙的勇敢:「人生不管在多困難的時候,都可以完成最動人的樂章」。

既然,六年前後,慕橙都是那個勇敢又不屈服於命運的慕橙,為什麼六年前後的慕橙,變化那麼大?那個伶牙俐齒,辯得光晞無言以對,只好悻悻然地去指揮交通的臭魚妹到哪裡去了?那個即使初吻被騙走,都要在臨走之前賞光晞一記回馬槍,把光晞氣的咬牙切齒的便當妹,到哪裡去了?為什麼慕橙作了小樂的媽,作了任光晞的老婆,就變得凡事退讓,到了幾乎不可理喻的地步?

兩個字,「愧疚」。

六年後的慕橙,不只是心裡藏了許多秘密的單親媽媽,更因為這些秘密,時時活在愧疚的陰影之下。在光晞出現在花田村之前,便已是如此。

花田村六年的生活,讓慕橙對拓也,懷著說不出的抱歉。拓也的心意,慕橙一直是知道的。慕橙一方面不能接受拓也,但同時也在乎與拓也之間的友誼;拓也,是她一個很重要的朋友。遇上最好的朋友愛上自己這件事,分寸之拿捏本就甚難,拒人於千里之外,則有違本意;但讓對方靠得太近,難免會讓對方抱著不該有的希望。慕橙小心地提醒自己和拓也,如果拓也所給的幫助,超越朋友的界線,她就不可以接受。但是因為小樂,慕橙沒有辦法堅守這個原則。一次又一次,最不願意麻煩人的慕橙(梁氏家訓第十三條:凡事要自己來,不可以麻煩別人!),為了小樂,不得不接受拓也近乎超友誼的幫助。這樣的虧欠,叫她連在痴心和花姨的面前,都有抬不起頭來的難堪。

對小樂,這個給她勇氣的孩子,慕橙也有深深的愧疚。小樂的病是因為慕橙懷孕時有妊娠毒血。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可預防的,但就算不能預防,我想,任何一個為人母的,都很難不因此責怪自己吧?

但更重要的是,因為慕橙決定離開光晞,又堅持生下孩子,所以,小樂從小沒有爸爸。花田村是個純樸的地方,村民也都真心地對慕橙和小樂好。但是這並不代表,慕橙和小樂不用承受異樣的眼光。在光晞的歡迎會上,村民們被問到為什麼小樂姓梁,不姓花的時候,大家有致一同的回答:「這種醜事,丟臉死了,不要說。」一方面,所有人都不願多談這個「花田村最大的醜聞」,是不希望傷害慕橙和小樂,另一方面,他們當著小樂的面,七嘴八舌地告訴光晞:「這個不能說」,但這個「不說」,不也是一種「說」?因為花田村民不會說謊,這樣的訊息,絕不可能只在初來乍到的光晞面前流露。慕橙感謝花田村,因為若不是在花田村,情況只可能更糟。但這些有口無心的傷害,讓她對小樂,有著無盡的憐惜和歉疚。

大人還懂得適可而止,但在孩子們的世界裡,「小樂沒有爸爸」這件事,就常常成了花轟攻擊小樂的最佳武器。花轟在與小樂進行糖糖爭奪戰時,一旦落居下風,只要祭出這個絕招,立時可以逆轉兩人的處境(花轟和小樂之間為糖糖爭風吃醋,是不是和拓也、光晞和慕橙之間的三角關係,有點神似?照例,有機會的話,我們另案偵辦!),讓小樂除了生氣以外,只有被欺負的分。

因為慕橙離開光晞,這個有著達拉(dollar?)星球血統的孩子,必須要跟著一無所有的慕橙,拮据地過著入不敷出的日子。但是,物質上的匱乏卻還不是慕橙自覺最對不起小樂的地方。自幼失去母親的慕橙,比誰都明白孩子同時需要雙親的心情。慕橙絕對想要讓小樂有爸爸,但是,難就難在,她沒有辦法像梁允中娶小阿姨一樣,給小樂一個活生生的爸爸。因為還愛著光晞,還等著光晞,她沒有辦法接受拓也,所以,慕橙只能給小樂一個「虛擬爸爸」,只能騙小樂,他的爸爸是外星人,有一天,可能會回來找他,只能教小樂,跟著她一起「米修米修」。

對一個母親而言,給孩子這樣一個不切實際的幻想,其實是件很矛盾的事。慕橙不是不曉得,小樂總有一天會知道,自己的爸爸不是外星人。這可不比小朋友們長大後發現,原來世上並沒有聖誕老公公。小樂會有什麼樣的反應,真的只有「不堪設想」四個字,算是差可比擬。小樂會不會氣慕橙?會不會恨慕橙騙他?沒有人敢說。就算是往最好的地方想吧?當小樂發現他的爸爸不是外星人的時候,他會認為,他的爸爸不要他。可是,當下,慕橙沒有比這更好的辦法,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按我的個性,我沒辦法喜歡慕橙的作法,因為這真的像是成天抱著顆未爆彈跑來跑去。但我不得不承認,瞻前顧後是慕橙擁有不起的奢侈品,而我,也想不出比慕橙更好的辦法。藉著外星人爸爸的故事,慕橙可以選擇性地告訴小樂,他的爸爸是什麼樣的人,及他爸爸媽媽之間的愛情故事,同時,也可以把小樂無法理解的部分輕巧地帶過。對不懂事的小樂來說,這個童話式的外衣,是種充滿歉意的保護傘吧?)

光晞出現在花田村,讓事情變得更加複雜。小樂對光晞一見如故,再加上因緣巧合,在慕橙有機會阻止以前,就認定了光晞就是他的外星人爸爸,逼得慕橙不得不一再告訴小樂,光晞叔叔不是他爸爸。慕橙每說這話一次,對小樂的抱歉就加深一些。她知道,外星人爸爸能夠出現,是小樂最大的願望。現在,小樂在他的親生爸爸身上,找到了「爸爸的感覺」,慕橙卻必須狠心地奪走小樂美夢成真的狂喜,板起臉來告訴小樂:「這個人是台北來的律師叔叔,他不是你爸爸。」如果,我們見到小樂失望的表情,心中尚且不忍,作母親的慕橙,又該是怎樣的心情啊?

所以,在醫院,小樂受傷後醒來,告訴慕橙:「我知道錯了。」慕橙就再也忍不住眼淚,告訴小樂:「不是小樂的錯,慕橙知道,小樂只是太想找爸爸的感覺了。是慕橙的錯...」

慕橙對光晞,則要分成兩個階段,以光晞恢復記憶為分界點。

在光晞恢復記憶之前,慕橙有理由相信,她六年前放手的決定,對光晞是好的。因為她離開,光晞有了更好的人生。現在的光晞是個成功的律師,有個溫柔美麗又身價不菲的未婚妻。就像方董說的,光晞有光明的前程、合適的伴侶、人人稱羨的社會地位,而這些,都是慕橙給不了光晞的。

因為如此,所以光晞失去的記憶並不重要,他需要的,不是一段徒增他痛苦的回憶,而是安心地過著他「完美」的人生,繼續抓住他手上的幸福。就像慕橙對以茜說的,自己跟小樂,來自光晞的過去,既然如此,就讓他們留在過去,不需要出現在光晞的現在和未來。因為深信這樣對光晞最好,所以慕橙可以對光晞不假辭色;因為深信是為光晞好,所以慕橙可以違背自己的心意,繼續圓六年來的謊言:我們,不認識。

光晞惡狠狠的一句「找回我的記憶是我的幸運,但這卻會變成妳的不幸」打碎了慕橙僅有的一點理直氣壯。慕橙赫然發現,對恢復了記憶的光晞而言,她的謊話摧毀了他對世界的信任;對恢復了記憶的光晞而言,她的謊話剝奪了光晞和小樂之間的父子親情。一夕之間,她所做的一切都變成錯的。她的成全,對光晞只有傷害,沒有幫助,慕橙成全光晞的驕傲與安慰,剎時變成了無可彌補的歉疚。因為這樣的歉疚,讓慕橙可能在下意識裡,覺得自己應該被報復,所以,在婚姻裡,一再地退守。

(話說,連光晞自己,在恢復記憶之前,都間接同意過慕橙隱瞞他的作法。在結婚前夕,光晞面對「過去」這個潘朵拉的盒子,對小林律師說過:「我已經要結婚了,我知道現在對我而言,最重要的是誰。我過得很好,這就是我的選擇。」怎麼恢復記憶之後,只見他對慕橙放狠話,沒見他責怪自己不跟小林律師問清楚?光晞之雙重標準,罪證二!!)

光晞恢復了記憶,要和慕橙爭取小樂的監護權。不知所措的慕橙,接受了拓也的解決方案,卻使得拓也首當其衝地進了看守所。面對花田村民的質問,光晞直截了當地宣布:「這是我跟梁慕橙的家務事,跟你們沒關係。我現在做的,是讓一個背叛我的女人,付出該有的代價。只要有人乖乖配合,花拓也會沒事的。我不想因為一個女人,破壞我跟大家之間的感情,不過我希望你們大家知道,只要有任何人幫助梁慕橙,就是跟我作對!」光晞隨後也告訴慕橙,拓也是因為她,而被牽扯進來。因為怕失去小樂,因為怕連累拓也,答應跟光晞結婚,似乎是慕橙不得不走的路。

雖說是不得不然,但因為對光晞、小樂、拓也的歉疚,對慕橙而言,跟光晞結婚,並不是那麼委屈。就像慕橙一再對拓也說的,「你往好處想嘛」,除了光晞不愛我之外,這段婚姻對所有人都好啊!

諷刺的是,慕橙和光晞結婚,救出拓也,卻讓她對拓也更加抱歉。在天橋上,除了一句句心虛的「對不起」之外,慕橙甚至連一句希望拓也能繼續作她的朋友的話,都說不出口。慕橙只能單方面地堅持,無論如何,拓也對她而言,永遠都會是她最重要的朋友。至此,花田村裡唯一敢跟光晞作對的拓也都不再幫助慕橙。也就是說,光晞成功地完全孤立了慕橙,婚後的慕橙,再也找不到一個可以說話、可以商量的朋友。

不單如此,婚後的慕橙,連在方董面前,都失去了立場。

在此之前,慕橙面對方董時,一直能夠抬頭挺胸。即使方董嫌棄她的出身,認為她不夠資格和光晞在一起,想要用對價關係來衡量她對光晞的感情,慕橙都毫不退縮。甚至,當小樂受傷時,方董當面奚落慕橙交友複雜,是個不檢點的媽,慕橙都沒有因此「矮一截」,反倒誠心而坦然地,謝謝方董把小樂送到醫院。因為她守住了六年前的承諾,她和光晞,依舊是陌生人,光晞仍然是方董的乖兒子。

可是,嫁給了光晞的慕橙,在方董面前,卻成了不折不扣的小媳婦,因為於心有愧。原來,六年來,光晞和她之間,因為小樂的存在,雖是斷了聯絡,卻從來沒有真正斷了關係。而如今,因為小樂,光晞和她不但不再是陌生人,她還成了任太太。因為慕橙,光晞終究沒有照著方董的期望,和以茜結婚,過著完美的人生,光晞與方董之間的關係,也再度回到六年前的冰點。因為懷著這樣的歉疚,所以,結婚當天,即使方董把氣出在小樂身上,慕橙也沒能為小樂挺身而出,雖然心疼小樂,卻只對方董說出幾乎聽不見的一句「對不起」。

我一直覺得,便當妹梁慕橙和小樂的媽梁慕橙,在言行上或有不同,但在骨子裡,其實無疑地是同一個人。只是便當妹活得磊落,對所有人都問心無愧,所以她不管面對的是誰,都可以一針見血地暢所欲言。但小樂的媽自覺對不起周圍所有人,所以隨時小心翼翼,面對每個人,都只說對不起。更可悲的是,慕橙向來不覺得道歉對事情可以有任何幫助,「因為道歉沒有用,失去的東西失去了,傷害了還是傷害。」所以她心裡的愧疚,連個出路都沒有;所以她的道歉,怎麼聽都心虛。

也許,從這個角度來看六年後的慕橙,她的所做所為就不會那麼不可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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