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7日 星期四

網路新視界--2010年8月份文章

華裔建築大師--貝聿銘作品全集

By 花米爾 (2010年8月11日下午11:37 )
精裝本:368 頁
出版日期:2008年11月
印刷語文:英文
ISBN:978-0-8478-3145-6

這是最近讀完的書,不知道台灣有沒有中文版,作者完整詳盡的介紹貝聿銘先生的所有作品,包括未實際建造的設計。本書是喜愛建築設計的家人們絕不可錯過的好書!

貝聿銘是世界著名的美藉華裔建築設計大師,1917年出生於中國廣東省,1935年赴美留學,1955年在美國創辦貝聿銘建築師事務所,他設計的許多大型建築遍佈世界各地,其中位於華盛頓市的美國國家美術館東館(成名之作)、法國巴黎羅浮宮擴建工程(登峰造極之作)等作品為世界建築史留下經典傑作。

1999年在北京建成的中國銀行總部大廈是貝聿銘建築設汁生涯中的最後一項大型建築設計項目,耗時七年,大樓的—磚一木,—水—石皆凝聚著他的心血。該大廈樓內有園,似北京四合院,園內水池中自云南石林采來的黑石分佈有致,兩側竹叢相映成趣,在空間組織上將中國傳統設計手法運用得十分精到。

貝聿銘認為:「建築是—種社會藝術的形式。」所謂社會藝術,是指建築與繪畫、雕塑等門藝術的區別。繪畫和雕塑等強調作者個性在作品中的體現,而建築師在重視其個性與內涵的同時更主要的是為人們創造生活工作的環境,從為多數人使用的大型公共空間到個人使用的小天地,建築師會受到來自社會、技術、資金等各方面的製約,這些制約要比藝術家遇到的問題多得多。但是貝聿銘說 :「只要建築能夠跟上社會的步伐,它們就永遠不會被遺忘。」

貝聿銘的設計創造出了承前啟後的建築風格,他注意純化建築物的體型、盡可能去掉那些中間的、過渡的、幾何特性不確定的組成部分。使他設計的空間形象具有鮮明的屬性。另外,他的設計還具有強烈生動的雕塑性和明快活躍的時代感。以及被繪畫、雕塑作品加強的藝術性。貝聿銘建築設計中的室內設計部分幾乎均由他本人設計以保證內外的諧調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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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4日 星期六

網路新視界--2010年7月份文章

「賴英照說法-從內線交易到企業社會責任」

By 花荷上 (2010年7月19日上午12:28 )
司法院長賴英照,因高等法院法官集體收賄弊案,承擔政治責任辭職獲准;不論政治責任與否,賴大法官均是值得推崇的長者。其為農家子弟出身,原畢業於宜蘭農校,經一路努力取美國哈佛大學博士學位,並為大法官兼任司法院長,學養俱豐。

今天要為大家介紹的是,賴英照大法官的著作--「賴英照說法-從內線交易到企業社會責任」,這本書就如賴大法官在自序所言,將硬梆梆的條文,和枯燥無味的法律概念,用通俗淺白的文字表達出來;除了讓更多人認識證劵法律,同時也思考人文和倫理的課題。賴大法官專精財經法,又博覽中外群書且具深厚的古典文學修養,因此所舉案例均扣人心弦。

賴英照大法官說過,自己從農家子弟至司法院長,一切都不在規劃之中,也親臨台灣大學、中央大學與成功大學,以「我的學思歷程」,期勉學子要有君子不器的開放態度,內容精彩值得一讀。有興趣的家人,歡迎連結瀏覽。

成大論壇談「我的學思歷程」→ 請進入

台灣大學通識教育論壇「我的學思歷程」→ 請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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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立法侵犯:蘇利文案與言論自由」、「死亡之犬」&「羅絲安娜」

By Dissenting (2010年7月16日下午11:07 )
暑假開始了,村民們有放長假的話,介紹3本書給村民:
第1本是曾經獲得二次普立茲獎的得主安東尼․路易士(Anthony Lewis)作品「不得立法侵犯 (Make No Law):蘇利文案與言論自由(The Sullivan Case and the First Amendment)」。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規定:「國家不得通過任何剝奪言論和出版自由的法律」。本書是描寫在1960年時,因為報紙刊載市政府對於公民權抗議活動時粗暴的處置行為,因此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政府警察局長蘇利文控告紐約時報誹謗罪,並請求損害賠償。其實蘇利文案在美國司法判決上是個歷使性的事件,對於言論自由與人民知的權利的相關見解,作者記錄了這個矚目的案件曲折離其的始末經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所揭櫫的法律見解對於美國後世言論自由與民主制度的發展有著重大的影響,甚至對於台灣的法律發展亦有重要的影響,在研究有關我國憲法言論自由權的保障,該案例均是不會被忽略的。本書除了本案外,還介紹了其他案例,自由及人權從來都不是天生俱來,是要爭取而來,對於言論自由權甚至其他基本人權有興趣了解的村民,可以閱讀。

第2本是英國作家阿嘉莎․克莉斯蒂(Agatha Christie )的著作「死亡之犬」(The Hound Of Death),本書是一本推理小說,克莉斯蒂說故事的功夫對讀者的腦力及耐心可是一大考驗,好看。

第3本也是推理小說,是瑞典的夫妻檔作家麥․荷瓦兒(Maj Sj ö wall)與派․法勒(Per Wahl ö ö)的作品「羅絲安娜」(Roseanna)。故事是從在瑞典的伯倫運河竟然發現一具裸體女屍,沒有任何證件,沒人認的出她,有沒人登報找她,然而當刑警馬丁․貝克,經過馬丁․貝克及他的團隊的調查,終於給了她一個真相,在知道誰是兇手前,讀者可能要有些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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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愛的料理」

By 花荷上 (2010年7月2日上午12:05 )
今天要為大家介紹一本新書,「Joanna愛的料理」,作者Joanna劉韋彤。Joanna在美國學習珠寶鑑定與珠寶設計後,回台從事廣告行銷工作。作者Joanna家境還算富裕,自小無憂無慮,但面臨父親突然的心血管疾病,讓她決定,不管花多少時間、多少努力,也一定要做一件讓父親感到驕傲的事。

就如「Julie & Julia 《美味關係》」裡的Julie一樣,在30歲那年,面對人生交叉口,Joanna也發現自己真正喜歡的是料理。因此放下一切,工作、感情與家人………,毅然決然前往加州的藍帶藝廚學校,忍受辛苦、學習料理,畢業後並在加州米其林餐廳擔任廚師。

全書有32道主廚料理,前菜、主菜及甜點樣樣俱全。本書的編排不似一般的食譜書籍,而是藉由Joanna自小與外婆、媽媽在廚房的記憶開始,談到在藍帶學院學習料理的點點滴滴,有同儕的相互鼓勵,也有大廚的人生智慧。

Joanna回到台灣成立料理部落格,分享食譜與美食經驗,至今更成為作家,出版這本別有「異趣」、充滿「愛」的食譜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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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2日 星期四

網路新視界--2010年6月份文章

偉忠姐姐的眷村菜
By 花荷上 (2010年6月28日上午12:50 )

被Dissenting看出我喜歡旅遊也喜歡「吃」,不過對於「吃」,我只能說「好吃」而無法說「善吃」。打鐵趁熱,也為大家介紹一本關於吃的書,「偉忠姐姐的眷村菜」,作者王蓉蓉、王偉忠。大家對王偉忠的印象應該都來自於電視節目,諸如:全民大悶鍋、超級星光大道、光陰的故事及近期的飯糰之家。

「偉忠姐姐的眷村菜」,由王蓉蓉、王偉忠以回憶方式,寫出至今仍念念不忘的美食故事,文內的菜色包括燴滷篇、麵餅篇、年菜篇、燒炒炸篇及小菜篇。
每一道菜帶著濃濃的感情,有一點酸也有一點甜,蘊含深遠的人生況味,更能讓人體會當時那種本省人、外省人,攜手合作、胼手抵足面對未來的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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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義的美味人生」
By Dissenting (2010年6月27日下午8:57 )

介紹一本有關美食及旅遊的書,書名市「北義的美味人生」,作者是Purple,本名為陳紫美,台灣南投人。該書所書寫的是義大利北部的一些城市的食物,如美麗的托斯卡尼,這地方比較為大家所熟知,有一部電影叫「托斯卡尼豔陽下」,村民應該聽過或看過,還有浪漫的維內多、立古里亞、倫巴底等地的食物及風景,該書文圖並茂,有風景,有食物,有美酒,有建築,有人土風情,照片都很漂亮,藉此,也好像跟著作者到北義旅遊一般。

食物與一個地方或國家的庶民生活是無法分割的。花田村民散居世界各地,應該對於食物也有不同的的體驗才是,台灣的食物當然也有著台灣庶民文化的底蘊。在旅行的經驗中,當過盡千帆後,有關食物的歸依處,最後總是會回到對於自小生長之台灣的食物,最真最美。

花荷上應該是喜歡旅行也有相當的旅行經驗,最後亦以本書介紹給花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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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名字」(Il Nome Della Rosa)

「愛在瘟疫蔓延時」(El amor en los del c´olera)

By Dissenting (2010年6月18日下午10:51)

今天分享2本書,第一本是義大利作家安伯托‧艾可(Umberto Eco)的作品「玫瑰的名字」(Il Nome Della Rosa),故事是以歐洲中世紀即14世紀當時的一所修道院為背景,描寫修道院裡所發生的一連串離奇的死亡謀殺案件,負責調查的修士也被捲入恐怖的犯罪中,案情撲朔迷離,到底誰是殺人兇手?犯案的動機為何?要如何解開謎團?喜歡推理偵探小說的村民,可以試著閱讀並尋找答案。不過書有點厚就是了。

這本小說也曾被改編成電影,由史恩康納來主演,創下極佳的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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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本書是哥倫比亞的作家,曾在1982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得主,加西亞‧馬奎斯(Gabriel Carica Marquez)的著作「愛在瘟疫蔓延時」(El amor en los del c´olera)。馬奎斯比較為世人所知的著作是「百年孤寂」,該書真是經典之作,他的「百年孤寂」一書中的魔幻寫實風格,令人有相當深刻的感覺,創造出想像豐富的世界,有著拉丁美洲文學別樹一格的融合虛幻與現實。不管是電影或是小說,拉丁美洲的文學或電影作品常有虛幻與現實相互交錯的情形。

然而「愛在瘟疫蔓延時」的風格與馬奎斯一向的魔幻寫實手法迥異,比較起來,「愛在瘟疫蔓延時」是一本比較回歸現實的作品,該書的歷史背景是拉丁美洲「千日戰爭」前後的30年間,但還是有些乖離現實,所描寫的是女主角與醫師丈夫漫長的婚姻生活,但真正的愛情及自主,卻是直到丈夫死亡後才獲得,女主角舊情人長達半世紀的等待,最終二人得以在一起,真是堅忍不移。

馬奎斯說寫這本小說是他長久以來的心願,在寫了這麼多的孤寂、暴力與壓抑之後,他個人的安慰。不過,這本書也有點厚。
Disse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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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日 星期四

網路新視界--2010年5月份文章

「春琴抄」(しゅんきんしゅぅ)
By Dissenting (2010年5月29日上午12:20)

今天與村民來分享日本作家谷崎潤一郎「Tanizaki Jun´chiro」的著作,書名是「春琴抄」(しゅんきんしゅぅ)。本書所描寫的是日本明治時期的故事,敘述一位日本大戶人家的千金「春琴」與其弟子兼僕人「佐助」間微妙的愛情。

春琴是一位非常傑出的三絃琴老師,佐助比春琴年長4歲,他同時也是春琴的學生,春琴的眼睛在9歲時失明,而佐助日後眼睛也失明了,兩個盲人師徒間的愛情是如何呈現呢?雖說愛情是盲目的,但盲人之間,當眼睛的功能消失後,表面上的相貌似乎已不重要,重要的反而是內心的真情,所以如果眼睛盲了,愛情是否就會消失?眼睛盲了,又要如何感受愛情?

本書將春琴對學習琴藝的專注與精進的精神、弟子對老師的敬重、佐助對春琴的體貼與犧牲奉獻、春琴屢次遭逢人生重大變故後對於生命的體悟與人生態度的轉變,及對當時日本社會習俗均有深刻的描寫。書不厚,大約只有100頁,喜愛日本文學或對日本文化有興趣的村民可以看看。

谷崎潤一郎一生的故事,就是一個充滿戲劇性的人生。除本書外,谷崎潤一郎尚有「癡人之愛」、「細雪」、「鍵」等作品。「春琴抄」、「細雪」也曾被改編成電影。

看完現代的村上春樹作品後,可以再看看早期日本作家的作品,在風格上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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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森林的邊緣」
By 花米爾 (2010年5月23日上午11:25)

花米爾自知胸無點墨,當了好一陣子的駝鳥,不敢在家人面前賣弄,但想想如果都不出來響應 Dissenting 的好書分享運動,實在是太對不起他了,所以只好請家人們忍耐一下了!

初中時讀到史懷哲博士寫的原始森林的邊緣,記載他在非洲的行醫故事,內容相當感人,對於我日後參與義工工作,以及我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有很大的影響。

1896年,21歲的史懷哲下決心:「三十歲以前要把生命獻給傳教、教書與音樂」、「三十歲以後…把個人奉獻給全人類」。所以當他知道非洲對醫療人員的需求時,便花了七年的時間讀醫學,取得醫學博士學位,之後就以醫師與牧師的雙重身份進入非洲服務。

在他那個時代,進入非洲等同「送死」,即使以現代人對於外界有著充份資訊可掌握,仍會認為這是個大膽而莽撞的決定,然而年輕的史懷哲夫婦義無反顧的在非洲朝著理想邁進,以愛心與醫術為當地的人民搭建了希望,帶來了幸福。

史懷哲的一生就是「無私的愛」的寫照,當然,我們很難像他一樣偉大,不過對於人道關懷,我們是可以用行動、金錢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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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名之路」(D´eshonor´ee)
By Dissenting (2010年5月21日下午11:34 )

本週與村民分享一本巴基斯坦的作者慕哈妲.梅伊(Mukhtar.Mai)所書寫其親身經歷的故事,書名是「美名之路」(D´eshonor´ee)。

該書作者原先並不識字,是屬於社會中較低階層的人,其故事的起源是因為她的弟弟被指控與其他族的女子說話,對方將她的弟弟抓走,並要求慕哈妲家族要派出一位女性來賠罪,她的弟弟才可以被釋放,她的賠罪方式是遭到四個男子輪暴,以彌補她弟弟所謂的過錯,但她的弟弟卻沒回來。

經過此事,慕哈妲向其真主祈求給她力量,不是自殺就是報復。慕哈妲雖不識字,毫無奧援,但她決定將她的遭遇公諸於世,因此去報警,要將歹徒繩之以法,但在法律訴訟過程中,因為她是文盲,無法表達意見,可說她所處的世界。遊戲規則與法律都是由識字的男人所定義與架構出來的,是一個充斥著階級剝削與性別罷凌的世界。

受到強暴及羞辱的她,不像其部落的婦女選擇自殺,而是挺身而出,向這不公不義的社會及法律吶喊,並親身對抗,天可憐見,她的呼救被國際社會發現及重視,並加以支持。她將所收到幫忙她打官司的捐款用來辦學校,教育女子,她以自身的經歷,相信唯有教育才能改變她們悲慘的命運。

慕哈妲現在已經能讀寫了,也出國接受訪問及至聯合國演說,從被認為是蒙羞的陰溝裡老鼠,到洗刷冤屈重建生命尊嚴,重獲正義的過程,其勇氣與智慧無人能比。「德不孤,必有鄰」,公義的價值仍是在普世所認定的。

本書將近200頁,不多,可以讓我們去了解世界不同面貌,及處在其中的人是如何生活,悲慘的生命如何重獲尊嚴,故事很精彩,有時間可看看。
Disse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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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琦君散文--桂花雨」
by 花荷上 (2010年5月20日下午08:25 )


近年來幾乎不再「讀書」,就算有「看書」,也幾乎是翻閱雜誌,或是一些輕鬆的食譜(這算看書嗎?)。看見dissenting不辭辛勞連續介紹兩本文學佳作,逼得我也一直回想,有哪些較屬於文學的書籍留存在我心中;「琦君」,這名字馬上浮現腦海。

家人們對於「琦君」這位作家應該不陌生,記得第一次接觸琦君的作品,大約是在17-18歲的年紀,最初是偶然在書局瞥見「桂花雨」,它的書名吸引我,在不經意的翻閱後,讓身為窮學生的我,花了大把銀子收集琦君的創作。

琦君的作品包括小說、散文、兒童文學及翻譯文學等,當初多數是由爾雅、洪範及九歌出版社編印,少數由三民書局發行,目前部分作品已經改版、重新編印。喜歡上琦君作品的原因,在於其用字遣詞不經刻意雕琢、堆砌,卻又顯得格外優雅與精簡。藉由文字抒發其兒時的天真、求學的歷程及故鄉的感懷,在閱讀當中,即可感受她對親人的懷念,而一幕幕的小城景色也似乎躍然紙上。

除了桂花雨,琦君豐富的創作,本本皆膾炙人口。我印象較深的還有「琴心」、「三更有夢書當枕」、「紅紗燈」、「錢塘江畔」及「菁姐」等,較屬後期作品的「橘子紅了」,曾改編為戲劇在公共電視播映。

如今這位我敬愛的作家,雖已於2006年6月7日去世,但她帶給我少年時期豐富的文學時光,至今仍難忘懷。
琦君散文:桂花雨→ 全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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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My Dad)

By Dissenting (2010年5月14日下午11:24 )

今天介紹村民一本兒童繪本,書名是「我爸爸」(My Dad),作者是安東尼布朗(Anthony Browne),如果沒記錯的話應該是德國作家,安東尼布朗是國際安徒生大獎的得主,內容充滿小孩子心中對爸爸的仰慕之情,把爸爸描寫的如無敵鐵金剛般無所不能,通篇文字大約100多個字,繪圖也很超現實,是將小孩想像中的父親各種樣貌一一畫出,如像河馬般快樂的父親,及敢與巨人摔角的父親,述說的是父親對子女的深情與子女對父親的仰忘與孺慕。

這是一本大人看完也會會心一笑的童書,適合大人及小孩共讀。對照近來社會上所發生的多起親子悲劇,不禁讓人開始擔心家庭的價值是否正在崩解中。

補充說明:
安東尼‧布朗(Anthony Browne)為英國有名的兒童圖畫書插畫家,除了榮獲有小諾貝爾獎之稱的「國際安徒生大獎」最佳插畫獎之外;也曾以《大猩猩》和《動物園的一天》分別榮獲兩座英國凱特‧格林威獎,另外《大猩猩》亦得到荷蘭銀鉛筆獎,還登上「紐約時報」年度十大圖畫書好書榜。

延伸閱讀作品有「我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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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我走到世界的盡頭」

By Dissenting (2010年5月8日上午12:21 )

今天因為身體不舒服,等到工作結束,看完病回來,上來一看,竟然發現我被花荷上委以重任,要身先士卒在新單元文學投稿區打頭陣,本想低調建議,卻被花米爾及花荷上高調重視,非常感恩。不過,誰叫我沒事去捅這馬蜂窩,提出這建議 ,也只能情義相挺了。

不過,先聲明,在下不才,還望各位海涵。我相信花家人及各位園丁們應各有十八般武藝,希望大家一定要多多現身分享,我一直相信智慧及知識不只從書中來,更多的是隱藏在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及來自別人之分享中。

對於到底要先分享那一本書,我想了一下,因為後天就是母親節了,母親是一個名詞,而其存在之形式可能有不同的樣貌,所以想介紹一本我幾年前看過的一本書:作者是法國作家艾利克-埃馬紐挨爾.史密特(Eric-Emmanuel Schmit)所寫的「陪我走到世界的盡頭」。

這是描寫猶太少年摩摩的成長故事,摩摩與鄰居即經營雜貨店的伊斯蘭教徒伊博罕先生相處並改變其一生的故事,書不厚,成年人包括為人父母者及青少年都很適合看,尤其在社會及人生失序的今日。

11歲的主角摩摩自小母親就因愛上別的男人而拋棄他,父親則在他13歲時離家出走並臥軌自殺留下他一人,可說摩摩是被他所據以依賴世界所拋棄的。當然摩摩會長大,會用其他自己的方式長大,在過程中摩摩也會做出錯事,也想證明自己存在是有價值,也渴望被愛、被肯定。

摩摩經常會偷伊博罕先生店內的貨品,但伊博罕先生知道卻不是以責備的方式來教導摩摩,他和摩摩談心、帶摩摩去旅行,教導他如何自處,如何放下對父母的怨懟,告訴他父母也是一般人,也會有軟弱及做錯的時候。後來更是改變摩摩的一生,摩摩長大了、結婚了並繼承了伊博罕先生的雜貨店。

這本書所描述的故事,在今日處處可見,世界雖不完美,人生雖有缺憾,生命也會有扼腕遺憾之時,然而愛是不可缺少的對治良方,也是我們一生都需要學習的課題。

人的一生當中有各種的旅行方式,有一日之旅,一週之旅、一月之旅及一生之旅,若將其比作人生,我們與家人及父母的相處就是一生之旅,值得細心典藏,非只是走馬看花而已。

祝母親們母親節及母親節之後的日日歲歲年年都平安幸福。也期望花米爾及花荷上所開闢的這單元,能夠讓各位花家人都能腹有詩書氣自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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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8日 星期六

網路新視界--2010年3月份文章


梁家家訓廿條

回頭浪子 張貼時間: 2010/3/15 上午 10:31:36

第一條: 對人要有禮貌,見到大人,要主動打招呼
第二條: 小樂要乖乖聽大人的話
第三條: 做人要誠實,不可以說謊騙人
第四條: 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不可以強求
第五條: 別人有需要時,要盡力幫忙,不求回報,因為小樂幫助人才會最快樂
第六條: 放學回到家,要先做完功課,才能去玩
第七條: 要對朋友友善,把最好的東西拿出來招待朋友
第八條: 小樂跟大人一起吃飯的時候,要大人先吃,小樂才能吃
第九條: 要跟其他小朋友和平相處,不可以吵架,更不可以打架
第十條: 要珍惜資源,一點一滴都不可以浪費
第十一條:餐桌上的每樣菜都要吃,不可以偏食
第十二條:要守信用,說過的話、答應的事,要努力做到
第十三條:凡事要自己來,不可以麻煩別人
第十四條:做錯事情、得罪別人,要誠心地向對方說對不起
第十五條:做事要有始有終,不可以半途而廢
第十六條:要保護弱小,愛護小動物
第十七條:大人講話,小樂不可以偷聽
第十八條:自己做的事,要自己負責,不可以推卸責任
第十九條:要養成守時的好習慣,不可以遲到
第二十條:見到別人比自己好,要真心地為他開心,為他祝福,不可以嫉妒

[ 這篇文章在 2010/3/15 下午 01:07:17 被 回頭浪子 編輯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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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快樂,老婆!--跋

回頭浪子 張貼時間: 2010/3/12 下午 03:28:31

有人認為,慕橙在光晞強勢進攻的時候,不該不解釋她跟拓也的關係,反倒說了一句「拓也,他不會這樣對我」,留下一個日後讓光晞更加誤會的根源。我卻以為,這樣的回答,合乎慕橙一向以來的自我保護機制。

在光晞騙走慕橙初吻之後,慕橙沒有抱頭痛哭,反而逞強地將了光晞一軍:「拓也,你來得太早了。你不知道我跟其他同學也打賭嗎?賭這個花花公子,在一個月之內會來約我,一週之內會跟我接吻。你也太小看我了吧?這麼容易就被你騙嗎?你不都說過,我最會裝無辜?我就跟同學打賭啊,只要我賭贏了,同學們會買我們學生餐廳一個月的飯票。」在說這話的同時,慕橙承認了她自己裝無辜,然後反客為主地諷刺光晞:我既然最會裝無辜,怎麼會那麼容易被騙?被騙的是你!六年後,慕橙用同樣的方式,告訴光晞,你既然要跟拓也比,我就告訴你,你們之間的差別是什麼!拓也,他尊重我,他不會用這樣的方式對我!

我發現,多數人都把這場戲,和慕橙雷雨夜獻身相提並論。我想,在光晞的心裡,他的確希望如此。光晞想要的,是慕橙可以用同樣的方式,向他證明,她愛的是自己,不是花拓也。但是,光晞的所作所為,讓我沒有辦法不把這場戲,跟光晞和慕橙在聖德堂的邂逅連在一起...

慕橙私自進入聖德堂,彈著巴哈的G弦之歌,思念父親,卻遇上了跟方董賭氣而來到聖德堂的光晞。

光晞見到彈琴的人,原來不是別人,正是那個三番兩次讓自己丟臉的臭魚妹、便當妹,正好借題發揮:「是誰准妳進來的?妳把聖德大學當什麼地方了?書可以隨便借,琴可以隨便彈,任何地方想去就去,想走就走?」

「對不起,我又不是故意的。」慕橙不知道,聖德堂,原來是個禁地,這裡的琴,原來彈不得。

「對不起?妳終於會說對不起了。不過很可惜,道歉是沒有用的。這句話不是妳說的嗎?」看來,任大律師的得理不饒人,不是這六年訓練出來的,是與生俱來的天分?

「我馬上離開。」既然道歉沒有用,慕橙只好趕快離開這個是非之地。不意,卻被光晞擋了下來:「妳家的餐廳還沒過試用期吧?我倒是很想試試看,如果我打一通電話給校長,他多快能換一家新的餐廳。」光晞真的很愛這一招,老拿慕橙身邊的人來威脅她。偏偏,慕橙就是對這招完全沒免疫力。

「這裡沒有寫禁止進入,我也是不小心才闖進來的。如果你是要小題大作,是為了針對我,可以。可不可以求你,不要牽連小阿姨他們?」慕橙一人作事一人當的性格,從來沒有變過。有問題,你大可以衝著我來,不要牽扯到別人。不管這個「別人」,是小阿姨、是拓也、是小樂,慕橙的態度,始終如一。

「小題大作?!妳懂什麼?妳以為妳是誰?一個別人買妳就賣,為了錢能出賣真心的便當妹。像妳們這種外表正經,內心放蕩的女人,憑什麼進來這裡?妳知道妳犯了多大的錯嗎?妳用妳那雙髒手,污染了這台鋼琴。就算妳拿妳自己來賠,也不夠!」是啊,慕橙,這不是小題大作,這叫「挾怨報復」!我們聖德大學的千人斬可以為打賭騙人,可是,他只能贏,不能輸,一旦輪到他被騙,一旦他的面子沒地方掛,他就絕不會跟妳善罷干休!

「到底要怎麼樣我才可以離開?如果你很介意那個車子的事情,我可以存錢賠給你。」慕橙理虧,只能任由光晞開條件。而光晞開的條件,總是出乎慕橙的意料之外。

「要怎麼做?很簡單。我只不過想幫妳完成妳的賭注。我們接吻過了嘛...接下來,應該上床吧?把衣服脫了。」跟新婚之夜一樣,光晞的「下一步」,在他口中,是那麼的順理成章,好像慕橙應該早有心理準備一樣:「怎麼又是這種表情來看我?妳不用在我面前裝可憐了吧?快點脫啊!還是妳要我一個步驟、一個步驟教妳?我看不用吧?像妳這種玩咖,應該讓我見識妳有多厲害啊!」六年前說慕橙「裝可憐」,六年後說慕橙「裝清純」?!不是我要說,任光晞,你跟張艾莉一掛的嗎?怎麼都是一樣的老梗呢?

「依照本校規定,妳沒有經過任何同意,擅自闖入禁區,使用公物者,以偷竊論。學校餐廳的臨時雇員,成了小偷的話...」光晞用「求婚」時一樣的手法,把慕橙逼到角落。慕橙的致命傷,就是她不會任由她在乎的人,為了她而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牽累。

「夠了!你不過就想要整我嘛!好!是不是只要我脫了,你就不再追究這些事情?好!我脫!等我脫了,請你告訴我,一個人為了生存,必須在陌生男子面前,這樣作踐自己,有多好玩?等我脫了,請你告訴我,你這樣坐在那邊看著我,有多好玩?」為了小阿姨,慕橙接受了光晞的條件,卻止不住顫動的雙手,和滴滴掉落的眼淚。

就是慕橙這時候的眼淚,改變了光晞:第一次,任光晞遇到有真心、會掉眼淚的女人;第一次,光晞在這樣的一個女人身上,學會什麼叫愛,學會怎麼去愛。

可是,六年之後,一樣的慕橙,一樣的眼淚,雖然同樣讓光晞無法招架,同樣讓光晞的報復行動戞然而止,卻喚不起光晞同樣的感受。因為,「受騙一次,可以被原諒,受騙兩次,那就太愚蠢了。六年前,我被妳的淚水騙過一次,我不會再上當了。」

因為這兩場戲之間,有太多異曲同工之妙,所以,慕橙新婚之夜的那一句「拓也不會這樣對我」,實在教我不得不聯想到,慕橙六年前含著淚說:「你們男人都一樣啊!這樣子欺負人,真的很好玩哦?」六年後,慕橙沒有說出口,但是她的眼淚彷彿在問:「任光晞,你六年前後都一樣啊!這樣子欺負人,真的很好玩哦?」

新婚之夜這場戲裡,沒有穿插當年聖德堂的片斷,讓我非常非常意外...


最後,忍不住要罵人。先向光晞迷們致歉:對不起,我怎麼都嚥不下這口氣;雖然,我同時可以保證,這是全劇之中,我唯一會「開罵」的地方...

對慕橙而言,光晞除了是她所愛的人,還有另一個獨特之處:在慕橙眼中,光晞是個一直保護她、尊重她的人。

真相調查庭前,慕橙告訴光晞:「從小到大,我第一次,有被人保護的感覺,也是第一次,有個人讓我覺得,我是個被尊重的人。任光晞,謝謝你。」慕橙之所以認定光晞是她的幸福,絕不是因為光晞家財萬貫。慕橙認定光晞是她的幸福,是因為她看見了光晞玩世不恭的外表下,其實包藏了一顆富正義感與樂於助人的心。在自己面對阿財叔的威脅時,光晞伸出的援手,讓慕橙覺得受到保護、受到尊重,所以,一心想要保護慕橙的光晞,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讓慕橙對他完全傾心。

但結婚的第一天,這個世上唯一讓慕橙信任,讓慕橙明白什麼叫安全感的的男人,這個曾經一次次承諾保護她,為她挺身,為她捨命的人,在人前人後,帶給她的,卻是一次又一次的羞辱與不尊重。

當年在聖德堂,光晞不認識慕橙,所以他做的事,雖不怎麼值得佳奬,倒還算是情有可原。可是,六年後,「什麼都想起來了」的光晞,不可能不記得,慕橙的那一句帶著多年辛酸的「你們男人都一樣啊」;光晞不可能不記得,曾經,慕橙活在家中有人隨時會侵犯她的陰影下;光晞不可能不記得,阿財叔在聖德堂,曾經怎麼樣對待慕橙;光晞不可能不記得,為什麼會有真相調查庭。光晞要怎樣陰晴不定,要怎麼報復,我也都還看得過眼,獨獨在這件事上,光晞不可以對慕橙用強,不管他有什麼理由,都不可以!不為別的,因為慕橙曾經是家庭性騷擾的受害者;因為慕橙差一點成了性侵案的被害人!!(  氣炸...)

這新婚的第一晚,光晞的良心,被嫉妒啃光了,所以,光晞被慕橙嗆那一句「拓也不會這樣對我」,他怪不得慕橙,要怪,也只能怪他自己!光晞最後落得新婚之夜睡辦公室,照我看,是罪有應得加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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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快樂,老婆!--二之二 (新婚之夜篇)

回頭浪子 張貼時間: 2010/3/12 下午 02:30:38

接出了拓也,目送他心碎的背影離開之後,慕橙拿著光晞給的鑰匙,忐忑地開了「新家」的門。

環顧四周,這偌大的房子,好像在印證慕橙的孤立無援。失去了拓也這個重要的朋友,慕橙真是連個能說話的人,都沒有了。好在沒有多久,小樂就蹦蹦跳跳地進來。看著雀躍的小樂,指手劃腳地形容超級市場有多大、有多好玩,慕橙懸著的心,稍微定了下來。這個婚,結得並不是沒有代價啊!自己不是說過嗎?只要小樂快樂,慕橙就會開心的!慕橙把小樂放到膝上,緊緊地抱住他。因為,只要抱著小樂,慕橙就會有無比的勇氣;就會覺得,沒有什麼事情好害怕的。只要能跟小樂守在一起,所有的困難,她都能面對;所有的不確定,都算不了什麼。

晚上,光晞回到家,看著慕橙哄小樂睡覺,讓他不禁暫時忘卻一天的疲憊,放下吳麗花自殺所帶給他的困擾。這一刻,光晞感覺到自己是個丈夫、是個爸爸,感覺到家的溫暖。

慕橙見到自己時的驚慌失措提醒了光晞,他結婚,是為了要報復慕橙,於是連忙戴上報復的假面具。面對慕橙的關心,光晞裝作不屑一顧,對桌上的牛肉飯,更是連正眼都不瞧上一眼。碰了一鼻子灰的慕橙,像個小媳婦般,默默地跟在光晞身後。

「妳洗了嗎?」還是光晞先開口,遊戲規則,他訂。

「洗過了。」慕橙問一句答一句。

「那房間為什麼沒看到妳的衣服?妳的行李呢?」光晞有點疑惑。

「在客廳。」慕橙向背後一指。

「是怎樣?妳打算睡客廳嗎?」光晞失笑。

「我還來不及問陳媽,我今天要住哪一個房間。」進了城的鄉下老鼠,一時之間,搞不清城裡的規矩。

這一句話,馬上讓光晞快要笑不出來:「妳在跟我開玩笑嗎?應該睡哪間房間?當然是要睡『我們的房間』啊!」光晞真是不明白,慕橙為什麼總是搞不清楚狀況!自己不是一再地提醒她,她現在的身份,是「任太太」?怎麼?當真是這麼不甘願嫁給他嗎?

越想越氣的光晞,忍不住耍起狠來:「妳不要以為這是一個假結婚,只要妳的身分證後面,有我的名字,妳就給我做好妻子的責任。行李清一清。等我出來,我要看到一個新婚夫婦的房間。」是假結婚還是真結婚,我任光晞說了算!

光晞洗澡時,慕橙照著他的話,把行李拿進「他們的房間」。一進門,就看見光晞曲棍球的護具,把慕橙的思緒,拉回到六年前。

六年前,光晞教自己溜冰時,曾經承諾過要保護自己:「妳知道在冰場上,如果說把手交給對方,就等於把生命也交給他。我剛才說我會牽著妳,就等於我會承諾保護妳,不顧一切。」慕橙知道,光晞說這話的時候,只是為了把妹,但後來,自己被張艾莉和G大生綁起來的時候,光晞的確劍及履及,照著他的諾言,捨命相救。而自己,也在那個練習冰場上,把自己的手交給了光晞,同時,把生命,也一同交到這個沒坐過公車的外星人手上。

不單六年前如此,光晞恢復記憶前,在花田村,一樣地的承諾過要保護自己:「只要我在這裡一天,我就會照顧妳們。我會保護妳和小樂。」雖然,那個承諾的保存期限,原就只到光晞做滿兩百四十個小時社區服務為止;雖然,那個承諾,因為光晞恢復記憶,不到期限就提前變了味。

另一頭的衣櫃裡,光晞還留著六年前真相調查庭上,他穿的那套西裝。還記得,當時,自己為光晞打領帶;還記得,曾經,光晞穿著這套西裝,對自己說:「我第一次下定決心,要用自己的力量,保護一個人...」

「在做什麼?」光晞的一句話,把慕橙從回憶拉回現實。在眼前的這個男人,不是那個承諾保護慕橙的光晞,而是她無從發洩心中積怨的丈夫。

「想看清楚一點嗎?」光晞對著慕橙一步步逼近,指著腹部的疤:「這是妳那天,留給我最後的紀念品。」

「我真的不知道。對不起。」除此之外,慕橙不知道,自己還能說什麼。

「道歉是沒有用的。『傷害,就是傷害了。』這句話,是妳說過的吧?」不愧是戰無不勝的任律師,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一個都不會放過!慕橙更加抱歉,光晞受到的傷害,她沒有辦法彌補,只有無語。自己現在,只能任由光晞宰割。

(其實,我也很無語。光晞口口聲聲地說,他為了慕橙,挨了一刀,差點死掉。顯然,他把這一刀,算在慕橙的帳上,認為這是慕橙對不起他的諸多證據之一。可是,一旦角色掉換,我們的任大律師,就換了一套邏輯。還記得,光晞在花田村,被村民發現身分,知道他是寰宇集團千金的未婚夫,發現原來他來到花田村,並不是要為村民爭取權益,只想勸村民儘速搬遷?那時,慕橙為了光晞,被氣憤的村民打了一棍。之後,在慕橙家,光晞心疼地檢視慕橙額上的傷,憤憤地從齒縫中擠出一句:「一群暴民!」怪哉!當時,我們的任大律師連句對不起也不覺得有必要說;他可沒有半點認為,那個傷是自己的傑作啊!光晞之雙重標準,罪證三!)

「幹嘛看起來這麼害怕?」慕橙的無助,讓光晞更有恃無恐,更得寸進尺。遊戲才開始,好戲,還在後頭呢,老婆!

「我們才剛結婚,應該慶祝一下吧?」光晞的笑,讓慕橙無法捉摸。慕橙唯一可以確定的是,那笑容,怎麼看,都顯得來者不善。

「我今晚去陪小樂睡就好了。」慕橙只想儘快結束這個晚上,儘快結束跟光晞的單獨相處。

「這感覺很熟悉吧?」光晞一把抓住打算逃走的慕橙:「六年前,妳也是這樣對我,我們才有了小樂。妳不用在我面前裝清純。我的記憶都回來了,包括那天晚上也是。」慕橙當然聽得懂光晞的話,害怕得極力掙扎,可是在強壯的光晞面前,她的掙扎不過只是徒勞而已。光晞嘴上說話,手上也沒閒著,一把抱起慕橙,往床邊去。

「任光晞,幹什麼?!」慕橙驚疑不定,卻無力反抗,被光晞壓倒在床上。

光晞要幹什麼,慕橙心裡很清楚。慕橙知道,光晞為什麼提小樂,為什麼提六年前的那一夜。可是,今日不同於六年前。當時,慕橙知道光晞愛她,所以心甘情願地,把自己的一切給他;而今,慕橙眼前的光晞,並不愛自己,結婚,是為了讓小樂有媽媽照顧,是為了要報復她的背叛。眼前這一切,是在小樂面前恩愛戲碼的延續,是光晞發洩他滿腔怨憤的管道。

慕橙出於本能地,極力閃避和推拒。她無濟於事的反抗,像點燃了千百萬噸炸藥的引信,讓光晞瞬間爆發:「妳在抗拒什麼?!」這是他作丈夫的權利,不是嗎?「我們都已經結婚了,接下來,妳應該知道要做什麼吧?」

既然結婚,慕橙就躲不過這「妻子的責任」。可是,慕橙倔強地表現出她的無奈和不甘願。面對光晞強勢的進攻,慕橙沒有抵死不從地反抗,只有默默地承受,讓無盡的委屈,跟著無法抑止的眼淚,一起流出眼眶。

慕橙的消極抵抗,當然是一種拒絕,讓光晞勃然大怒:沒有人可以拒絕他任光晞!除了眼前的這個女人,他也從來沒有被拒絕過!

「現在是怎樣?很委屈嗎?六年前,妳肯放下身段,演出妳有多愛我。現在,妳連演都不想演。我勸妳放聰明一點,如果我掛了,這些全都是妳的。妳不用再送奶,當花農了。除了要妳離開花拓也以外,現在的事情,都是對妳有利的。真不知道妳在哭什麼!還是因為我不是花拓也,所以妳覺得很痛苦?」盛怒之下的光晞,句句不離花拓也。

「拓也,他不會這樣對我。」慕橙說的是事實,拓也跟她之間,只是朋友,拓也不會這樣對她。同時,慕橙也用她僅剩的最後一點力氣,反擊光晞。

慕橙的這一句話,狠狠地踩著了光晞的痛處。光晞就是在跟拓也比;光晞就是要慕橙承認,他比拓也強,光晞就是在提醒慕橙,跟他任光晞結婚,好過嫁給那個種花的!因為,就算是今天他掛了,他也會強過活著的拓也。因為,有了他留下的遺產,慕橙不必像「跟拓也在一起」的時候一樣,又要送羊奶,又要作花農。六年前,慕橙嫌他不能給她明天,認為拓也比他健康,光晞無話可說;但六年後,他們結了婚,光晞可以給慕橙她要的倚靠,她要的「明天」,甚至,光晞敢說,他所能給慕橙的,比拓也還要多!可是,一句「拓也不會這樣對我」,攻破了光晞的防線。不管他怎麼做,不管他怎麼努力,終究,他還是比不過花拓也?於是,光晞憤而離開,留下慕橙,勉力地拭去眼角的淚,卻擦不去這一天的羞辱與委屈。

這一戰,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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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快樂,老婆!--二之一

回頭浪子 張貼時間: 2010/3/10 下午 02:03:31

相對於光晞的胸有成竹,慕橙對和光晞結婚這件事,充滿了猶豫與害怕。慕橙知道,一旦上法院,她會失去小樂;結婚,是慕橙眼前,唯一一條可以保住小樂的路。但她也知道,光晞不能原諒她的背叛;光晞不能原諒她,在他最脆弱、最需要的時候,丟下他離開。結婚之後的日子,會是什麼樣子?慕橙不敢去想,也無從想像。

可是,為了小樂能跟親生父親團圓,為了小樂的爸爸媽媽能如他所願的在一起,為了拓也不必被自己牽累,慕橙終究牽著小樂的手,拉著行李,準時來到戶政事務所。

光晞一如預期地,冷著臉出現,只有對著小樂,他才露出溫暖的笑容。把小樂交給張媽,光晞開始公事公辦,為慕橙和自己,戴上婚戒:「挑結婚戒這件事情,是兩個相親相愛的人會做的。我知道妳並不是心甘情願,想要來到這裡。而妳為什麼會來,全都是為了那個種花的。所以這件事,妳不用做了。」

面對著「準丈夫」一再曲解自己,慕橙決定把話說清楚,她和拓也之間,從來沒有任何超乎友誼的曖昧:「我只說一次,以後都不會再說。我跟花拓也,並不是你想像的那個樣子,什麼都沒有。如果任何事情,都要跟他沾上一點邊,會讓你開心一點,那你就繼續羞辱我吧。」

慕橙不但用簡單的幾句話,澄清了她跟拓也的關係,同時,慕橙也明白地告訴光晞,在她眼中,光晞這樣的舉動,是一種刻意地羞辱。

我個人以為,慕橙這個「只說一次,以後都不會再說」,是她的氣話。因為,在這個時候,慕橙一心認為,光晞要和她結婚,是為了要報復她六年前離開,而光晞一直提到拓也,不是真的誤會她跟拓也;這是光晞報復她的手段之一,目的是為了要羞辱她。為了小樂,慕橙只能忍氣吞聲、照單全收。

但光晞不斷的明喻暗示,認為慕橙和拓也之間不單純,讓慕橙忍不住這口氣,非把話說清楚不可。即使,在她看來,不管她說什麼,都起不了任何作用,因為光晞只是借題發揮;即使,在她看來,她的解釋,只是自取其辱,會被光晞當成笑話看。所以,慕橙告訴光晞,她只說一次,以後都不會再說,因為連這一次澄清,都是多的。

另一方面,這個「只說一次,以後都不會再說」,又讓人想起六年前的便當妹。慕橙一向認為,自己把話說清楚就夠了,至於別人接不接受,她不會刻意強求。六年前,慕橙為了拓也赴光晞的約,對光晞一再扭曲她的話,就下了這樣的結論:「怎麼有這樣子的人,喜歡把我的話,曲解成別的意思嗎?」之後,慕橙就沒有再對她和拓也的關係多作解釋。同樣地,她能夠不在乎真相調查庭的結果,除了光晞的陪伴和信任,她這清者自清,不在乎旁人眼光的坦然,也是重要因素。

此外,婚後的種種跡象,讓慕橙有理由繼續認為,光晞一再提到拓也,不是出於誤會,而是為了要報復她。所以慕橙也真的就如她自己所言,「只說一次,以後都不會再說」,沒有再多作解釋。畢竟,她跟拓也之間,並沒有聯絡,對於光晞一直舊事重提,慕橙找不到新的理由來解釋。直到在Villa池畔,光晞拿出簡訊,慕橙才發現光晞真的有理由誤會她跟拓也,而光晞也真的誤會了。於是在第一時間,就試著說明:「光晞,事情不是這個樣子,請你聽我解釋...」結果,正如我之前說過,光晞生氣的時候,任何解釋都不會有用。

(可是,光晞生氣的時候,慕橙也不能因為不會有用而不解釋哦!不然,光晞會認為慕橙不在乎,會讓光晞更生氣!哈!難伺候的獅子座!!)

「什麼都不是?那妳在花田村,跟他的一切都是演戲囉?為了自己的未來,忍心抛下快要死掉的我,我為什麼要相信妳?妳心裡面想要想誰,我無所謂。但請記得,我是逼不得已把妳留在我身邊。而這個戒指,只是提醒妳自己的身分。做好我的妻子,小樂的媽媽。記住,我為什麼會娶妳,是因為妳是我小孩子的母親,不然什麼都不是。」光晞再一次極力地告訴慕橙,其實,不管她跟拓也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他都無所謂;慕橙的解釋,根本就是多此一舉!在這段婚姻裡,他娶的,是小樂的媽媽,而不是她梁慕橙。慕橙心裡要想誰,他任光晞才不會在乎!

這已經是兩天之內,光晞第三次「提醒」慕橙,他娶慕橙是逼不得已,並不是因為愛她;在這段婚姻裡,慕橙除了小樂的媽以外,什麼都不是。看來,光晞還真是怕慕橙誤會他呀!從這一點看來,如果說光晞認為慕橙對他的愛,是「證據不足」,那麼,慕橙遠比光晞更沒有理由「自作多情」!至少,我看不出,慕橙有什麼憑據,可以讓她相信,光晞一再提到拓也,是出於嫉妒和誤會,而不是他報復慕橙的方式。

(光晞在臨結婚前,又說出了另一個他無法相信慕橙的原因:「為了自己的未來,忍心抛下快要死掉的我,我為什麼要相信妳?」這話告訴了我們,只要光晞以為,六年前慕橙是為了她自己能有個倚靠,而自私地離開他,他對慕橙和拓也的誤會,就永遠解不開。

弔詭的是,光晞沒有發現,在他的邏輯裡,已經分不出,哪件事才是「第一因」。因為慕橙離開他,所以慕橙和花拓也之間不單純;而慕橙之所以離開他,是因為她選擇了花拓也。這根本無異於雞生蛋,蛋生雞!換言之,對光晞而言,慕橙之不可信,在不知不覺間,變成了牢不可破的前提,是他的預設立場,不是推論的結果!

這個前提不打破,光晞不可能相信慕橙。這就是第十九站「以誤會始,以誤會終」的另一個原因:只有由那個沒有理由騙光晞的拓也出面,讓他來告訴光晞,慕橙六年前離開的真正原因,才打得開這個死結;只有拓也先把這個死結打開,光晞才聽得進慕橙的真心話。)

手續辦完,光晞第一時間,送上了對慕橙的「祝賀」:「結婚快樂,老婆!」六個冷冰冰的字,不帶一絲情感,宣告著他的全面勝利,和對慕橙的奚落。

「所以,你願意放了拓也嗎?」慕橙給了光晞他要的,小樂跟光晞,成了有名有實的父子;從現在開始,要操控,要傷害,自己再也逃不出光晞的報復。既然,光晞可以毫無顧忌地衝著自己一個人來了,那麼,該放了無辜受累的拓也吧?

(在我看來,慕橙迫不及待問的這句「所以,你願意放了拓也嗎?」並不會加深光晞對她跟拓也的誤會。因為追根究底,如前文所言,光晞的誤會,本就不是由慕橙和拓也的互動產生:方董的外遇和慕橙六年前的離開,才是兩大主因。這兩大原因,加上任大律師的推理,讓光晞拼湊出整幅圖畫。其他的細節,不過是讓光晞在慕橙面前,更能理直氣壯地借題發揮和小題大作而已。

我以為,慕橙急著提拓也,完全合乎慕橙的一貫性格。一方面,這顯出慕橙關心拓也,極不願連累拓也,一如六年前的借書事件;另一方面,慕橙的行為是出於慕橙清者自清的個性。

慕橙和光晞之間最大的不同點,是光晞擅長選擇證據,專挑對他有利的事來說,用對他有利的方式來陳述;而慕橙,從來不規避那些表面上對自己不利的證據。因為慕橙認為,她可以解釋;因為慕橙認為,那些證據不會改變事實的真相。因為相信「證據會說話」,所以,慕橙把解釋證據的權利,拱手讓給了擅長歪曲事實的任大律師,以致,婚後慕橙總是吃悶虧,總是處在挨打的地位。

其實,不規避不利於己的證據這件事,並不是光晞老婆的專利。便當妹當年,就是這樣。只能說,慕橙還真是「六年不改」...

六年前,阿財叔對慕橙非禮未遂之後,誣指慕橙是為了錢而引誘他。阿財叔對著拿著菜刀揮舞的小阿姨,結結巴巴地解釋慕橙為什麼要援交:「她需要錢啊!妳不知道嗎?她要去考高普考,補習班要錢,那個搬離家也要錢。...她其實根本不想跟妳在一起,妳把她當作女兒看,她沒把妳當作媽。不信,妳去她房間裡面看,看她那邊是不是有藏那個什麼高普考的簡章,還有,房間裡面有沒有藏錢。」

小阿姨依阿財叔所言,進慕橙的房間「找證據」,一陣亂翻,卻找不著什麼。阿財叔的話,慕橙本就句句聽得明白,她知道小阿姨在找什麼。於是,慕橙走過來,打開抽屜,遞給小阿姨一個牛皮紙袋:「我是要考高普考沒錯,可是我沒有勾引他。那些錢,是我自己打工存下來的,我沒有援交。我想搬出去,就是因為阿財叔常常趁妳不在的時候,偷偷騷擾我,所以我才會...」

結果呢?慕橙話還沒講完,小阿姨一巴掌就過來了。我們都怪小阿姨不相信慕橙,但是,我必須公平地說,慕橙為自己辯護的策略,大有商榷的餘地。

我認為,小阿姨在第一時間,選擇了相信慕橙,所以才會拿著菜刀逼問阿財叔。一直到她進慕橙房間的那一瞬間,她心中也許因為阿財叔的話,開始變得沒那麼有把握,但是她還是相信慕橙多過阿財叔,認為自己不會在房間找到高普考的簡章,不會找到錢。

可是,當小阿姨看到所有的證據都跟阿財叔說的吻合時,自然而然地,就接受了阿財叔的說詞。這時,慕橙再說什麼,都改變不了小阿姨「所看到的真相」。說來很弔詭,但這就是人的盲點,而小阿姨是個普通人。期望小阿姨能在當下就跟受過訓練的檢警一樣,持平地本著無罪推定原則,來看證據、聽證詞,實在有點緣木求魚。慕橙的坦然,反成了小阿姨聽不進她任何解釋的原因。)

「成為任太太,妳第一個關心的,還是那個種花的。」光晞仍然裝著自己完全無動於衷,冷眼看著自己新婚的妻子。

「你答應我的!」慕橙急了,光晞不會是要反悔吧?那花姨怎麼辦?她正在家裡,盼著唯一的兒子快點回來呢?

慕橙這份對拓也的關切,讓光晞想起了六年前,慕橙也為了拓也借的書,不得不跟他約會。當時,她也像現在一樣著急,開口閉口都是拓也;到了六年後,慕橙跟自己結婚,仍然一心只惦著拓也?!光晞裝著無所謂,繼續對慕橙冷嘲熱諷:「這畫面還真熟悉!六年前,妳為了那個種花的,跟我去約會。六年後,妳還是為了那個種花的,跟我結婚。去這個地方,接妳的情夫吧?任太太!」

(任!光!晞!小樂在慕橙旁邊玩!!你怎麼可以?怎麼可以在小樂面前說出「情夫」這兩個字?!嗯?!小樂好像沒聽見...?!好吧,算了...)

走出戶政事務所,光晞蹲下身來,告訴兒子:「小樂,爸爸現在要去上班,你先跟張媽回家。」

「慕橙,妳呢?」爸爸要上班,那媽媽呢?小樂才開始學著適應他的「新生活」。

「小樂乖,慕橙去辦個事情,很快就回來,然後就去找你好不好?」慕橙不能提到拓也。她不是礙於光晞,是為了小樂。假如,小樂知道慕橙要去找大仔,會要跟的吧?那慕橙要怎麼解釋,大仔為什麼會在警察局?慕橙要怎麼解釋,小樂的爸爸為什麼要「欺負」他的大仔?這「辦個事情」的背後,藏了慕橙對光晞、對小樂,滿滿的體貼和愛...

「那我先走了。」光晞很自然地給小樂一個kiss bye。如果可以,多想不去上班,留下來陪陪這可愛的兒子,好好地彌補一下他們曾失去的天倫之樂呀!

「爸爸!你跟我kiss bye,怎麼不跟慕橙kiss bye呢?」看來,在小樂面前「裝作一對恩愛的父母」,並沒有想像中的容易。

光晞轉身,向慕橙走來,「應觀眾要求」,給還來不及反應的慕橙,一個「新婚夫妻的kiss bye」。

「羞羞臉!光晞爸爸親我臉頰,還要親慕橙嘴巴!」慕橙看著小樂,他是那麼高興,爸爸和媽媽在一起了!但是,慕橙的心裡,卻是一陣酸楚:這不由分說的強吻,是一種不尊重,是挾小樂為人質,逼慕橙不得不就範的霸王硬上弓。這讓慕橙對於光晞那張熟悉的臉,無法不感到陌生;對未來的日子,無法不感到害怕。

另一邊,光晞得意洋洋地望著惶恐的慕橙:「有必要這麼驚訝嗎?為了小樂,妳要習慣接下來的日子。」

「為了小樂,妳要習慣接下來的日子」?!慕橙望著光晞大步離去的背影,細細咀嚼光晞臨走前的這句「忠告」。慕橙看不見,光晞早已忍不住心中的竊喜;慕橙看不見,光晞臉上僵硬緊繃的線條,在他轉過身的那一瞬間,就柔和了下來。慕橙只能忖度,這就是光晞的報復?這就是光晞所謂的「在小樂面前,裝作一對恩愛的父母」?接下來的日子裡,光晞會時不時地,拿小樂作要脅,對自己予取予求?自己要怎麼走眼前的這條婚姻路?自己要怎麼樣為了小樂,去習慣接下來的日子?慕橙真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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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快樂,老婆!-近因篇

回頭浪子 張貼時間: 2010/3/9 下午 01:29:01

在花田村,以茜對慕橙的質問,是那麼突如其來,幾乎讓慕橙難以招架。慕橙沒有想到,以茜早就知道自己。從光晞的未婚妻口中,得知光晞六年前常常提到自己,在光晞的眼中,自己是個很棒的女孩子,教一直竭力隱藏對光晞情感的慕橙,情何以堪?

見到慕橙,讓以茜終於有機會,問出她放在心中六年,百思不得其解的疑問:六年前,慕橙怎麼可以狠心地丟下光晞?她對慕橙提出的每一個問題,都那麼尖銳地刺入慕橙心中:「為什麼妳要這麼做?為什麼妳可以抛下一個願意為妳付出所有的男人?沒有人能這麼做,除非妳不夠愛他!」

看到這一段,忍不住想要替慕橙一一回答:「為什麼這麼做?請何小姐妳回家問問令尊。」「為什麼抛下那個願意為我付出所有的男人?因為我也可以為他付出所有。」「沒有人能這麼做?除非不夠愛他?不,恰恰相反!如果我不夠愛他,我就不能這麼做。」

可是,慕橙不能這樣回答。她只能默默承受以茜的指責,承認自己「不夠愛光晞」,承認自己,其實是個現實的女人:「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當然愛!無憂無慮的時候,當然愛!可是當我發現,他有可能隨時會離開我的時候,就要面對了現實的問題。我不是一個有辦法接受生活這麼沒有保障的人。」慕橙所面對的現實問題是,如果自己留在光晞的身邊,他活下來的機會,會少一半;她所面對的現實問題是,如果她的愛會「殺了光晞」,她付不起這「愛的代價」。慕橙面對現實的結果,只能是狠心離開,而她不能說的是,她的面對現實,不是因為她現實。

「所以妳就離開光晞,跟了小樂的爸爸?」以茜的生命裡,怕是從來沒有「現實的問題」需要她考慮吧?她不能完全理解慕橙的話,只能猜測,那麼,小樂的爸爸是那個可以給慕橙保障的人囉?

「對!」慕橙將錯就錯,把實話藏在謊話裡說。對!小樂的爸爸,就是可以給她保障的人!這算是慕橙的一項「特殊才藝」吧?外星人爸爸的故事,何嘗不是也如此?

「那小樂呢?妳可以一個人當單親媽媽,把小樂帶大,卻沒有勇氣陪光晞度過難關?」是女人的直覺吧?以茜三言兩語之間,就指出慕橙的說法不合常情,逼得慕橙左支右絀,快要沒有退路了。

「小樂是我離開光晞,來到這裡以後,才發生的一個意外。我可以選擇,我選擇生下他。而光晞的人生,不是我可以選擇,而且我也沒有能力負責的。」慕橙句句都是實話,離開光晞的人生,是她沒有選擇的選擇,知道有小樂,也是來到花田村之後的事,生下小樂,是她的選擇,是她一個人的決定。她唯一有所保留的是:小樂的爸爸,其實不是別人,正是以茜口中那個被她抛下的光晞。

可是慕橙的強作堅定,卻引得以茜炮火全開,因為以茜深愛光晞,她沒有辦法不替光晞不值;她沒有辦法不覺得,眼前的這個女人,根本就不值得光晞愛:「妳知道嗎?如果妳看到光晞手術之後的樣子,妳就不會像現在一樣,回答我回答得那麼理直氣壯!」光晞手術後的復健之路,是他不會告訴別人的過去。從一路陪著他的以茜口中說出來,教人不得不動容。

這時,慕橙的心裡,是說不出的難過跟抱歉吧?如果,當年,光晞為了不能自己刮鬍子而抱著她痛哭,復健的路,要比那更辛苦狼狽多少倍?

「可是光晞最可憐的是,妳當初丟下他,而他卻什麼都不知道!」面對無話可說的慕橙,以茜再補上最致命的一擊:「我今天跟妳說這些,不是要妳做什麼。因為沒有人可以彌補光晞受到的傷害。我只是希望,妳至少有那麼一點點,對光晞感到抱歉。」

(何小姐,妳是個很優秀的小兒科醫生。但是,妳不做律師,實在也是可惜了...)

「慕橙不需要對這件事情感到抱歉,因為她沒有做錯任何事。」拓也及時出現,向慕橙走去,握住慕橙微微發抖的手:「就因為妳比較勇敢,能夠面對這一切,所以妳才是任光晞最適合的人,這樣有什麼不好?」

以茜的指責是那麼地鏗鏘有力,讓慕橙無可推諉。在這個時候,世上可以安慰慕橙的,也只有知道一切原委、六年來看見慕橙所有委屈的拓也,只有他,最有資格告訴慕橙,她沒有錯,她不需要抱歉。

「光晞、花拓也、還有小樂的爸爸...這些是妳同時交往的男人嗎?妳怎麼可以這樣對光晞啊?」拓也的出現,提醒了以茜,她剛才的拼圖裡,還缺了一塊。

「對,妳想得都對。」慕橙真是完全豁了出去,以茜要認為自己是什麼樣的人,她根本無暇顧及。眼前最重要的,是確定以茜不會把所知道的,告訴光晞;眼前最重要的,是確保光晞不會失去手中的幸福:「不過這些都不重要啦!他現在有了妳,過去的就應該讓它過去。對他而言,我不過是一段很不愉快的回憶。所以根本不需要記起。我只想問妳,妳會告訴他,妳所知道的一切嗎?」

「就像妳說的,這是一段不愉快的回憶。當他知道那個他很在乎,想不起的人,其實一點也不在乎他,這樣有比較好嗎?」這原是以茜六年來隱瞞光晞的初衷,慕橙的擔心,說穿了,是多餘的。

一切,仍然照著應循的軌道前進,光晞,仍然擁有完美的人生。慕橙的心,放下了;慕橙的手,放開了拓也。

但拓也卻不願放手,重新緊緊握住了慕橙:「慕橙現在跟我在一起,我當然不希望她跟任光晞再有任何牽扯。他們母子倆,我會照顧。何小姐,妳就安心地去結妳的婚吧!」這不單是要讓以茜放心,同時也是拓也對慕橙的保證。

就這樣,拓也適時出現,替慕橙解了危。當狀況外的光晞好奇地探詢,三人一早在聊些什麼,慕橙順勢告訴光晞,拓也跟她,正在祝福他跟以茜。卻沒想到,這解燃眉之急的險招,竟促使拓也告白,而慕橙接受了拓也,又為日後坐實她和拓也之間有情,埋下了禍因。

因為慕橙接受了拓也,在光晞恢復記憶之後,拓也便以護花使者自居,出面要幫慕橙解決和光晞之間的問題,爭取小樂的監護權。可是,問題出在,拓也是個直性子,他不怕光晞,堅持用「喬事情」的方式,和光晞硬碰硬,而偏偏光晞,除了討厭吃胡蘿蔔以外,還兼吃軟不吃硬。拓也強拉著慕橙和光晞正面衝突的結果,是徹底激怒光晞,拓也進了警察局,留下慕橙單獨承受光晞的反彈。

(整件事到後來會變得那麼不可收拾,跟拓也的強出頭,實在脫不了關係。如果拓也不插手,光晞還可能在爭監護權的過程中,對慕橙心生憐惜。但拓也不僅勾起了光晞的嫉妒,更喚起了光晞遺忘六年的自卑感,激起了光晞的好勝心。因為如此,光晞沒辦法不在婚姻裡,時時刻刻把拓也當成假想敵,所產生的情緒,自然而然地陸續轉嫁在慕橙身上。)

除去了礙事的絆腳石之後,光晞直奔慕橙家,要找小樂。光晞看到小樂,貼心懂事地偷偷地想念自己,是既心疼,又是惱怒。小樂的一句「光晞叔叔,你可以哄我,但是不要讓慕橙聽到哦,如果她聽到你是我爸爸,她會更氣的」,讓光晞再也忍不住:他要小樂,越快越好!

「妳不准小樂叫我爸爸,也不准小樂想我?!」光晞竭力忍住快要爆發的情緒,向慕橙興師問罪。

「對不起。」慕橙只能這麼說。雖然,她會這樣教小樂,不是沒有原因:小樂不能太想光晞,因為光晞就要跟以茜結婚,就要有自己的家。光晞會成為以茜的丈夫,將來,會成為以茜孩子的爸爸,而慕橙和小樂,永遠不會成為光晞的家人。但是,光晞會成為以茜的未婚夫,和自己六年前離開,脫不了關係,現在提起,只怕會火上加油。何況,光晞生氣的時候,任何解釋都不會有用。

「這六年來,我跟小樂已經失去太多了。妳知道嗎?他已經以為他爸爸不會再出現了,我一秒都不能等,我馬上就要得到他!我一定要彌補我們父子之間的感情!」這樣霸道的光晞,慕橙很熟悉,她心知肚明,光晞絕不會對小樂放手。

「對不起。可是,可不可以給小樂一點時間?讓他慢慢適應這件事情。對你造成傷害,是我不對。你有任何問題,都可以衝著我來。可是不關拓也的事,你可不可以放過他?」慕橙向來敢作敢當。如果,光晞要她付出背叛的代價,她沒話說。畢竟,自己傷他很深。可是,當初離開,是慕橙自己一個人的決定;小樂無辜,拓也無罪,他們不該因為她,而成為光晞報復行動的犠牲品。

(這話,是不是有點耳熟?六年前,慕橙想拿回那本活用英語文法時,曾經對光晞說過:「是你答應我,不會去告發他的。他只是好心幫我借書,如果有任何問題,你可以針對我,請不要去找他的麻煩。」六年來,慕橙沒有變,還是那個臭魚妹、便當妹;拓也,一直是她關心,也不想連累的朋友。但無巧不巧,光晞也跟她一樣,六年不變...)

「他?!我看妳是誤會了。我只是針對妳一個。是妳把他牽扯進來的。妳愛怎麼去利用別的男人,我無所謂。妳如果不怕連累到那個種花的,跟他要結婚,妳就去。但是我絕對不會把小樂給妳的。」光晞氣的是,怎麼慕橙就是搞不清楚狀況?開口是花拓也,閉口還是花拓也?!光晞真是不明白,他不是已經說得很清楚了,這跟那個種花的,沒有關係,這是他跟慕橙的「家務事」!!

(「妳愛怎麼去利用別的男人,我無所謂」?!任光晞,你夠狠!!六年前,在真相調查庭上,許方國一口咬定,慕橙一直以來,都在利用男人,用身體換取利益。當時唯一相信慕橙、為慕橙作證的光晞,如今卻拿同樣的詞語來形容慕橙...)

「算我求你,我拜託你,小樂不可以沒有我,我不可以沒有小樂!」慕橙什麼都可以不理,但,小樂是慕橙的唯一,也是慕橙最大的弱點。

「妳求我?!當我求妳不要離開的時候,妳是怎麼對我的?當我求妳給我答案的時候,妳是怎麼回答?妳要小樂在妳身邊?可以,跟我結婚!」光晞亮出的底牌,是慕橙完全始料未及的。

「妳不要誤會。跟我結婚不是因為我愛妳,是因為小樂需要一個媽媽,妳不要以為妳有多重要。小樂以後是一個有爸爸的孩子,當然媽媽也需要在他旁邊。結婚以後,妳只要在他面前,跟我裝作一對恩愛的父母。反正妳那麼會演戲。」光晞把話說在前面:梁慕橙,妳可不要以為我還愛著妳!

(光晞能騙過的,大概也只有當局者迷的慕橙和他自己。到了當晚,光晞前一秒還惱羞成怒地反駁以茜:「誰說我愛梁慕橙!」卻因為以茜一句輕得幾乎聽不見地「沒有嗎?」變得啞口無言。)

「你要我跟你一起演戲,去騙小樂?!」慕橙簡直懷疑自己聽錯。

「只要小樂覺得自己是幸福的,爸爸媽媽的感情好不好,他不需要知道。」光晞這個說法,只怕連自己都說服不了。一直以來,他最在乎的,不就是「真相」嗎?

「為什麼?你現在明明就這麼的恨我,為何還要勉強自己看到我?」慕橙的問題,不在小樂身上,她一向都希望,小樂能夠同時擁有爸爸和媽媽。她只是不太相信,這種時候,光晞居然會向自己「求婚」?他不是應該一輩子都不想再見到自己?

因為這些年執業的經驗,光晞知道,慕橙會這麼說,表示她打算私下和解,打算接受結婚這個選項。這時再威言恫嚇一番,絕對大勢底定:「不勉強啊!因為,能夠看妳在我身邊,體會被人操控,被人傷害的感覺,我很開心。妳如果還想看到妳的小孩子的話,妳唯一要做的,就是跟我結婚,照顧好小樂。不然,繼續跟我打官司啊!至於那個種花的,我隨隨便便可以把他關個兩年。我辦事效率,我相信妳也看過,今天我可以把他送到警察局,哪間看守所還有空房,我可以幫妳打聽看看。明天早上十點,準時到戶政事務所報到。那個種花的能不能出來,就看妳會不會出現。」

狠話撂完,任大律師地氣定神閒地離開,等著第二天,慕橙成為他的妻子,小樂正式成為他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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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快樂,老婆!-遠因篇

回頭浪子 張貼時間: 2010/3/8 上午 09:21:45

在光晞和慕橙的婚姻裡,最大的癥結,是光晞對慕橙和拓也的誤會。這個誤會,就像六年前,光晞腦子裡的腫瘤一樣,光晞的腦瘤一日不除,光晞和慕橙之間,就不可能沒有陰影;同樣地,光晞對慕橙的誤會不消,他們的婚姻裡,就永遠有一片揮之不去的烏雲,讓他們見不著陽光。可是,問題在於,要趕走光晞腦袋裡的腫瘤,可以動手術,但要趕走光晞腦袋裡的「疑心瘤」,就不是質子治療可以幫得上忙的了。

恢復了記憶的光晞,想起了慕橙六年前,不顧自己的哀求,上了拓也的車,推開他的手,把他留在大馬路上。於是氣憤地指控慕橙,在自己失去記憶的這六年裡,居然躲在花田村這個世外桃源,和花拓也一起,過著「開開心心」的日子。到最後,光晞對慕橙丟下了一句:「梁慕橙,找回我的記憶是我的幸運,但這卻會變成妳的不幸」,揚長而去。

(忍不住又要談談任大律師的慣用手法。作律師的,要完完全全地為委託人的權益著想。在法庭上,常常不會全面地還原真相,往往只挑有利於委託人的證據來陳述。光晞恢復記憶後,對慕橙說的話裡,就充滿了諸如此類的扭曲。

其一,;便是光晞在一夜之間,對自己失去記憶的六年,重新定義,然後,把所有的錯,都怪到慕橙身上。
就在前一天晚上,光晞面對「過去」這個潘朵拉的盒子,還對小林律師說過:「我已經要結婚了,我知道現在對我而言,最重要的是誰。我過得很好,這就是我的選擇。」當時,在光晞的眼中,自己這六年來,是幸福的。可是,恢復記憶之後,光晞卻一百八十度地大轉彎,忘了自己「過得很好」;這六年,一下子變成了「空白的人生」。

此外,恢復記憶之後,光晞對慕橙在花田村的生活的看法,也一夕之間,完全改觀。他痛心疾首地逼問慕橙:「告訴我,沒有我,妳是不是也過得很好?」可是,慕橙是不是「很好」,光晞真的需要問嗎?如果光晞真的認為慕橙過得很好,他在花田村的時候,為什麼要告訴慕橙:「只要我在這裡一天,我就會照顧妳們。我會保護妳和小樂」?如果慕橙過得「很好」,他為什麼會想要保護慕橙母子?

我可以接受光晞恢復記憶之後的痛苦。我也知道光晞恢復記憶之後的這些話,多多少少有負氣的成分。我無意責怪光晞這麼說。甚至,朋友看了光晞重披魔王外衣,心裡很不舒服,忍不住問我:「人,一定要這樣嗎?」我毫不遲疑地回答:「不然呢?我告訴你,如果今天是我,發現被所有信任的人騙了六年,我不見得會比光晞『好相處』。」〔哈!我可憐的朋友,被嚇退了一步,忙說:「你放心!你放一百萬個心!不會!沒人敢騙你!還騙六年?不想活了?」天地良心!我只是想到什麼說什麼,壓根沒想要嚇人!〕

光晞的痛苦和憤怒,是可以理解的。但,這不能作為否定過去六年的理由,還說得像是慕橙過得逍遙快樂,自己卻在水深火熱:「是妳!是妳拿走了該屬於我的幸福,當我一個人面對空白的人生,妳呢?妳跟花拓也,在另外一個地方,過著開開心心的生活。」如果這不叫顛倒是非,那我就真不知道這個詞到底是什麼意思了。

由此可知,六年前那個憤世嫉俗、以偏蓋全的任光晞,跟著他失去了六年的記憶,一起回來了。光晞看事情的角度,顯然地,有很大的偏差。只是,現在的他,經過了律師生涯的洗禮,懂得怎麼把他的偏激,包裝得言之成理。)

光晞對慕橙和拓也的誤會,說穿了,其實,是光晞自己一個人,靠著他的想像力和推理能力,拼湊出來的。就像光晞自己對慕橙說的:「我原本猜不到,這個感人的愛情故事,有什麼秘密讓妳一直騙著我,直到我自己拼湊出來結局。」而這「結局」,就是慕橙六年前選擇了拓也,六年以來,她跟拓也之間,都有超乎友誼的情愫。

我想,應該沒有人不同意,在以茜來到花田村質問慕橙之前,六年後的慕橙,沒有任何一句話或一個動作,讓人可以誤會她和拓也。但是光晞卻從一開始,就認定拓也是慕橙的「男朋友」。為什麼?因為在光晞的思維裡,男女之間從來沒有純友誼這件事。方董和小林之間,一定有曖昧;同理,他一口咬定,慕橙和拓也之間,不可能那麼單純。因為這個根深柢固、牢不可破的定律,六年前,光晞為打賭而約慕橙時,就認定慕橙開口閉口都是花拓也,是她勾引男人的手段;六年後,慕橙對花拓也一樣關心,光晞就解讀成拓也才是慕橙真正在乎的人。

(這是為什麼第十九站非「以誤會始,以誤會終」不可的原因之一。光晞對方董的誤會不先解開,他就放不掉「男女之間沒有純友誼」這個前提。放不掉這個前提,他不可能相信拓也和慕橙之間,能夠以禮相待。因為光晞的前提裡,已經假設了事實不真,所以,不管證據再怎麼充分,光晞都沒有辦法客觀地判讀,原因無他,光晞不可能相信,那個最後推論出來,與前提矛盾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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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劇論劇話慕橙 (補充 3/4-3/5)

回頭浪子 張貼時間: 2010/3/4 上午 11:27:29

考完試,就急著回家「做功課」...




把檔案夾打開,才發現裡面的半成品和計畫中的題目居然已經有十個之多。耳朵響起我爸的聲音:「你從來就是這樣,興之所至,想到什麼就做什麼,也不先規畫一下。這麼莽莽撞撞的,所以,永遠不會有什麼出息...」(像不像方董罵光晞呀??)


好,說重點!隨意選了兩個半成品來完成,居然忙了很久。先放這篇改動幅度非常大的...

我一直在反覆思想,Villa池畔倒底誰是誰非。如果辦個網路投票,我想,大概多數人會說是慕橙的錯。因為慕橙又說謊,因為慕橙為了拓也,丟下了光晞...

先不談慕橙丟下光晞這部分。我想問的是,慕橙真的有機會說實話嗎?從她口中說出的話,光晞會認真地當成實話聽嗎?在光晞看到那通揭穿謊言的簡訊之後,他還像稍早的時候一樣,只要慕橙肯說,他就會相信嗎?

我的答案是否定的。

慕橙在赴約前,對這個晚上,是既緊張,又充滿著期待。依照兩人下午的約定,她終於要告訴光晞,六年前,她之所以離開,不是因為她選擇拓也,而是因為她真心地愛光晞,希望光晞可以活下去。她終於要告訴光晞,這六年來,她心裡愛的人,從來沒有變過,一直是他──任光晞。但是,慕橙離開房間時,絲毫沒有察覺,短短的幾個小時之間,光晞下午所訂的遊戲規則,已經又修訂過了...

光晞先行離開房間,自己一個人到餐廳的這個舉動,其實就說明了他已經選擇作當晚的逃兵。對他而言,在看到簡訊之後,他就已經有了他要的答案。現在,無論慕橙說什麼、做什麼,都再不能改變這個答案。雖然最後先離開餐廳的是慕橙,但在看到簡訊的那一瞬間,光晞的心就已經離開了。慕橙一到餐廳時問的那句:「你為什麼先離開?」其實正是整個晚上的最佳註腳。而光晞給慕橙的答案:「沒有為什麼」,更是證明了他下午好容易打開的心門,又已重重地關上了。

所以,當慕橙主動開口,對光晞說:「我應該要告訴你,六年前,我為什麼要離開你。光晞...」,光晞突兀地起身邀舞。因為他不要聽。他不要再聽謊話,也不敢聽他所預期的實話。

當光晞挽著慕橙,兩人翩翩起舞。伴著G弦之歌的旋律,光晞開始回溯六年前的相遇相知,到六年之後的重逢偶遇,一直以來,兩個人之間,似乎有些遺憾:「我突然發現,我們從來沒有一起跳過舞。」

正當慕橙沈醉在兩人甜蜜的表象中,光晞話鋒一轉,談起了自己對慕橙的不確定:「我真的了解妳嗎?我真的認識妳嗎?我要怎麼去相信,怎麼去判斷,在我眼前的妳,什麼是真,什麼是假?」

慕橙看著光晞的眼睛,清楚明確地回答:「在你眼前的我,是最真實的。一直都是。」慕橙這麼說,是因為她打算告訴光晞,她六年前離開,其實非她所願,是因為有不得已的苦衷。所以,慕橙試著回到她被打斷的話題:「我剛剛的話還沒有說完,其實...」

可是,光晞完全不給慕橙說話的機會,忙不迭地再次打斷慕橙:「也許,妳應該先聽聽我的回答。我說過,我們也許還有可能,但如果我們真的希望重新開始,我只希望妳能對我誠實。我以前的人生,全部都是謊言。我真的沒有辦法再被欺騙了。不管是六年前,妳離開我的理由,或者是現在,妳有任何應該告訴我的,只要妳說,我就會接受。妳不用急著回答,也不用討好我。我知道,這六年發生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但如果妳跟我一樣,想重新開始,我只要一個答案,現在還來得及,只要妳願意告訴我...」

這段話,算是光晞式的「苦苦哀求」吧?但是,我們客觀地來看,就不得不說,光晞的話裡,警告意味十足。尤其,那句「我只要一個答案,現在還來得及」,更是跟威脅沒有什麼兩樣,根本就是最後通牒。另一方面,光晞要慕橙給答案,但他除了籠統的一句「任何應該告訴我的」以外,根本沒有明白說過,他要的答案到底是什麼。我們作觀眾的曉得,光晞要的,是慕橙主動承認當掉戒指;但慕橙完全不知道光晞私下調查自己,又看了自己手機簡訊,滿心地以為光晞要的答案,是她六年前離開的真正原因。

所以,面對光晞的疑慮,慕橙主動上前,吻了光晞,一如六年前的雷雨夜。這,就是她已經預備好,要告訴光晞的真心話:不管光晞是因為腦瘤而推開她,還是因為害怕而推開她,慕橙始終如一的回答,就是把她的真心、她的全部,都交給眼前的這個男人。(諷刺的是,六年前後,光晞的毛病都在他那個腦袋裡...)

這個吻當然不能讓光晞滿意。於是任大律師步步逼進問題的核心:「現在在我面前的妳、妳說的話、妳的吻,一切都是真的嗎?讓我相信妳好嗎?」

「當然是真的。」慕橙仍是一貫地堅定,把手交給光晞。是真的!她對光晞,一直是真的。

「是嗎?包括這個戒指嗎?」光晞終於問出了對他最重要的問題,一個慕橙完全始料未及的問題。

一時之間慕橙不知道該怎麼回話。

「怎麼了?妳為什麼不回答我?」得理不饒人是律師成功的必要條件。

「你為什麼突然這麼問?」慕橙整個晚上,第一次不敢直視光晞的眼睛:「這是真的啊!」

至此,慕橙的欺騙,已是毋庸置疑!

罪證確鑿之後,任大律師當然不會留情,直指慕橙的罪狀:「從頭到尾,我只希望妳能對我說一句真話。但是妳沒有。在我對妳付出真心的時候,我只希望妳能給我一點點的希望。妳卻選擇撒謊。妳為了騙我,什麼都能做。我以為妳替我擋那刀,是真的。我以為妳今天說的一切,是真的。我真的很想相信,剛剛那個吻,也是真的。但是妳讓我無法相信。不管是六年前、六年後,妳都有本事讓我感覺像個傻瓜一樣。妳只要對我好一點,我就會被妳耍得團團轉。」

(這段話,讓很多光晞迷們心疼、心碎吧?慕橙的謊話帶給光晞的傷害是那麼深,光晞所要的,不過只是慕橙的一句實話,不過是要慕橙承認當了戒指,可是慕橙就是不肯...)

慕橙聽到光晞的判決,當然有話要說:「光晞,事情不是這個樣子,請你聽我解釋...」
光晞已經到了怒不可遏的地步,用盡全力吼出他心底最深的痛:「妳還要告訴我,那些話是真的嗎?妳以前到現在,到底有沒有愛過我?」(慕橙又說不完一整句話?!有沒有人數過,慕橙整場戲,有幾句話是從頭到尾、好整以暇地說完了的?)

「有!」慕橙直視光晞,毫不遲疑,斬釘截鐵。(呼~~終於說完一句...假如,這樣也可以算是一句話...)

光晞不為所動,毫不留餘地:「妳騙我!妳如果真的有,妳不會為了花拓也,瞞著我,把我們的結婚戒給當掉!」

光晞這句話,不經意地洩露了他的心態:從一開始,他就不打算相信慕橙。因為在光晞看來,慕橙瞞著他,為了花拓也,當掉了婚戒,就足以證明,慕橙從以前到現在,沒有愛過他!!之前,光晞說:「我知道,這六年發生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但如果妳跟我一樣,想重新開始,我只要一個答案,現在還來得及,只要妳願意告訴我...」光晞最後的怒吼說明,他要的答案根本不是慕橙當掉婚戒;他要的「答案」是:慕橙沒有愛過他;他要的「答案」是,這六年,她跟花拓也一起,過得很開心!全世界的人,除了任光晞以外,都知道,這個答案,慕橙怎麼都給不了,所以,這個晚上,慕橙不管說什麼實話,都會被認定是說謊!!

其實,從邀舞開始,我們的任大律師已經用溫柔作掩護,開始質詢控方證人。光晞提到六年前後的相遇相知,提到小樂,為的都是要告訴慕橙,「我從來就沒有真的了解過妳,我不知道怎麼判斷眼前的妳,什麼是真、什麼是假。」而他這麼說,為的不是要探究慕橙真心與否,也不是要慕橙給他答案,而是要鋪陳一件在他心裡再明白不過的事實:我知道這個戒指是假的!因為戒指是假的,因為妳騙我,所以妳是假的,妳說的話全是假的,妳這個證人的話,完全不足採信!所以,妳的吻?也是假的!我想相信妳,但妳讓我沒有辦法相信!這個弔詭的邏輯可以讓任大律師在法庭上戰無不勝,但用在這個節骨眼上,套句光晞自己說過的話,這叫未審先判!!(任大律師啊,「無罪推定原則」不是只有在幫委託人或自己辯護時才拿出來用的...)

一個真心尋求答案和解釋的人,必須是個傾聽者。而在池畔,光晞一路強勢主導,一步步地把慕橙逼到角落,把兩個人之間錯綜複雜的問題,簡化成戒指的真假。可悲的是,一旦光晞問出「戒指是真的嗎」,慕橙不管怎麼回答,都改變不了既定的結果。她說戒指是真的,那麼就證明了她說謊,所以她讓人無法相信;她承認戒指是假的,光晞可以直接開始質疑她,為什麼為了花拓也,她什麼都能做!雖然,光晞指責慕橙:「我給了妳機會,我苦苦哀求妳跟我說實話,妳卻把最後一次機會,也給毀了!」但事實是,面對有備而來的任大律師,慕橙一點機會都沒有。這頓晚餐,早在那則簡訊來的時候,就註定了不會善了。慕橙,不過是無力回天罷了。


回頭浪子 張貼時間: 2010/3/5 上午 11:25:41

先放這篇,再來回覆大家...這篇又很長,還是在試著完成之前的半成品。告訴一下看過半成品的朋友,我忙很久,這真的不是在摸魚,希望你們可以同意。只是不把這些半成品完成,我會很難過。任光晞有PTSD,回頭浪子有OCD...


勇敢和不屈服於命運是慕橙六年前後的一貫性格,也是整部戲緊扣著G弦之歌的方法。從爸爸死後,慕橙所面對的,一直以來都是只有一條G弦的人生。小阿姨、得腦瘤的光晞、小樂、陰晴不定的丈夫,這些都是慕橙在生命不同階段裡,僅有的G弦。不變的,是慕橙的勇敢:「人生不管在多困難的時候,都可以完成最動人的樂章」。

既然,六年前後,慕橙都是那個勇敢又不屈服於命運的慕橙,為什麼六年前後的慕橙,變化那麼大?那個伶牙俐齒,辯得光晞無言以對,只好悻悻然地去指揮交通的臭魚妹到哪裡去了?那個即使初吻被騙走,都要在臨走之前賞光晞一記回馬槍,把光晞氣的咬牙切齒的便當妹,到哪裡去了?為什麼慕橙作了小樂的媽,作了任光晞的老婆,就變得凡事退讓,到了幾乎不可理喻的地步?

兩個字,「愧疚」。

六年後的慕橙,不只是心裡藏了許多秘密的單親媽媽,更因為這些秘密,時時活在愧疚的陰影之下。在光晞出現在花田村之前,便已是如此。

花田村六年的生活,讓慕橙對拓也,懷著說不出的抱歉。拓也的心意,慕橙一直是知道的。慕橙一方面不能接受拓也,但同時也在乎與拓也之間的友誼;拓也,是她一個很重要的朋友。遇上最好的朋友愛上自己這件事,分寸之拿捏本就甚難,拒人於千里之外,則有違本意;但讓對方靠得太近,難免會讓對方抱著不該有的希望。慕橙小心地提醒自己和拓也,如果拓也所給的幫助,超越朋友的界線,她就不可以接受。但是因為小樂,慕橙沒有辦法堅守這個原則。一次又一次,最不願意麻煩人的慕橙(梁氏家訓第十三條:凡事要自己來,不可以麻煩別人!),為了小樂,不得不接受拓也近乎超友誼的幫助。這樣的虧欠,叫她連在痴心和花姨的面前,都有抬不起頭來的難堪。

對小樂,這個給她勇氣的孩子,慕橙也有深深的愧疚。小樂的病是因為慕橙懷孕時有妊娠毒血。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可預防的,但就算不能預防,我想,任何一個為人母的,都很難不因此責怪自己吧?

但更重要的是,因為慕橙決定離開光晞,又堅持生下孩子,所以,小樂從小沒有爸爸。花田村是個純樸的地方,村民也都真心地對慕橙和小樂好。但是這並不代表,慕橙和小樂不用承受異樣的眼光。在光晞的歡迎會上,村民們被問到為什麼小樂姓梁,不姓花的時候,大家有致一同的回答:「這種醜事,丟臉死了,不要說。」一方面,所有人都不願多談這個「花田村最大的醜聞」,是不希望傷害慕橙和小樂,另一方面,他們當著小樂的面,七嘴八舌地告訴光晞:「這個不能說」,但這個「不說」,不也是一種「說」?因為花田村民不會說謊,這樣的訊息,絕不可能只在初來乍到的光晞面前流露。慕橙感謝花田村,因為若不是在花田村,情況只可能更糟。但這些有口無心的傷害,讓她對小樂,有著無盡的憐惜和歉疚。

大人還懂得適可而止,但在孩子們的世界裡,「小樂沒有爸爸」這件事,就常常成了花轟攻擊小樂的最佳武器。花轟在與小樂進行糖糖爭奪戰時,一旦落居下風,只要祭出這個絕招,立時可以逆轉兩人的處境(花轟和小樂之間為糖糖爭風吃醋,是不是和拓也、光晞和慕橙之間的三角關係,有點神似?照例,有機會的話,我們另案偵辦!),讓小樂除了生氣以外,只有被欺負的分。

因為慕橙離開光晞,這個有著達拉(dollar?)星球血統的孩子,必須要跟著一無所有的慕橙,拮据地過著入不敷出的日子。但是,物質上的匱乏卻還不是慕橙自覺最對不起小樂的地方。自幼失去母親的慕橙,比誰都明白孩子同時需要雙親的心情。慕橙絕對想要讓小樂有爸爸,但是,難就難在,她沒有辦法像梁允中娶小阿姨一樣,給小樂一個活生生的爸爸。因為還愛著光晞,還等著光晞,她沒有辦法接受拓也,所以,慕橙只能給小樂一個「虛擬爸爸」,只能騙小樂,他的爸爸是外星人,有一天,可能會回來找他,只能教小樂,跟著她一起「米修米修」。

對一個母親而言,給孩子這樣一個不切實際的幻想,其實是件很矛盾的事。慕橙不是不曉得,小樂總有一天會知道,自己的爸爸不是外星人。這可不比小朋友們長大後發現,原來世上並沒有聖誕老公公。小樂會有什麼樣的反應,真的只有「不堪設想」四個字,算是差可比擬。小樂會不會氣慕橙?會不會恨慕橙騙他?沒有人敢說。就算是往最好的地方想吧?當小樂發現他的爸爸不是外星人的時候,他會認為,他的爸爸不要他。可是,當下,慕橙沒有比這更好的辦法,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按我的個性,我沒辦法喜歡慕橙的作法,因為這真的像是成天抱著顆未爆彈跑來跑去。但我不得不承認,瞻前顧後是慕橙擁有不起的奢侈品,而我,也想不出比慕橙更好的辦法。藉著外星人爸爸的故事,慕橙可以選擇性地告訴小樂,他的爸爸是什麼樣的人,及他爸爸媽媽之間的愛情故事,同時,也可以把小樂無法理解的部分輕巧地帶過。對不懂事的小樂來說,這個童話式的外衣,是種充滿歉意的保護傘吧?)

光晞出現在花田村,讓事情變得更加複雜。小樂對光晞一見如故,再加上因緣巧合,在慕橙有機會阻止以前,就認定了光晞就是他的外星人爸爸,逼得慕橙不得不一再告訴小樂,光晞叔叔不是他爸爸。慕橙每說這話一次,對小樂的抱歉就加深一些。她知道,外星人爸爸能夠出現,是小樂最大的願望。現在,小樂在他的親生爸爸身上,找到了「爸爸的感覺」,慕橙卻必須狠心地奪走小樂美夢成真的狂喜,板起臉來告訴小樂:「這個人是台北來的律師叔叔,他不是你爸爸。」如果,我們見到小樂失望的表情,心中尚且不忍,作母親的慕橙,又該是怎樣的心情啊?

所以,在醫院,小樂受傷後醒來,告訴慕橙:「我知道錯了。」慕橙就再也忍不住眼淚,告訴小樂:「不是小樂的錯,慕橙知道,小樂只是太想找爸爸的感覺了。是慕橙的錯...」

慕橙對光晞,則要分成兩個階段,以光晞恢復記憶為分界點。

在光晞恢復記憶之前,慕橙有理由相信,她六年前放手的決定,對光晞是好的。因為她離開,光晞有了更好的人生。現在的光晞是個成功的律師,有個溫柔美麗又身價不菲的未婚妻。就像方董說的,光晞有光明的前程、合適的伴侶、人人稱羨的社會地位,而這些,都是慕橙給不了光晞的。

因為如此,所以光晞失去的記憶並不重要,他需要的,不是一段徒增他痛苦的回憶,而是安心地過著他「完美」的人生,繼續抓住他手上的幸福。就像慕橙對以茜說的,自己跟小樂,來自光晞的過去,既然如此,就讓他們留在過去,不需要出現在光晞的現在和未來。因為深信這樣對光晞最好,所以慕橙可以對光晞不假辭色;因為深信是為光晞好,所以慕橙可以違背自己的心意,繼續圓六年來的謊言:我們,不認識。

光晞惡狠狠的一句「找回我的記憶是我的幸運,但這卻會變成妳的不幸」打碎了慕橙僅有的一點理直氣壯。慕橙赫然發現,對恢復了記憶的光晞而言,她的謊話摧毀了他對世界的信任;對恢復了記憶的光晞而言,她的謊話剝奪了光晞和小樂之間的父子親情。一夕之間,她所做的一切都變成錯的。她的成全,對光晞只有傷害,沒有幫助,慕橙成全光晞的驕傲與安慰,剎時變成了無可彌補的歉疚。因為這樣的歉疚,讓慕橙可能在下意識裡,覺得自己應該被報復,所以,在婚姻裡,一再地退守。

(話說,連光晞自己,在恢復記憶之前,都間接同意過慕橙隱瞞他的作法。在結婚前夕,光晞面對「過去」這個潘朵拉的盒子,對小林律師說過:「我已經要結婚了,我知道現在對我而言,最重要的是誰。我過得很好,這就是我的選擇。」怎麼恢復記憶之後,只見他對慕橙放狠話,沒見他責怪自己不跟小林律師問清楚?光晞之雙重標準,罪證二!!)

光晞恢復了記憶,要和慕橙爭取小樂的監護權。不知所措的慕橙,接受了拓也的解決方案,卻使得拓也首當其衝地進了看守所。面對花田村民的質問,光晞直截了當地宣布:「這是我跟梁慕橙的家務事,跟你們沒關係。我現在做的,是讓一個背叛我的女人,付出該有的代價。只要有人乖乖配合,花拓也會沒事的。我不想因為一個女人,破壞我跟大家之間的感情,不過我希望你們大家知道,只要有任何人幫助梁慕橙,就是跟我作對!」光晞隨後也告訴慕橙,拓也是因為她,而被牽扯進來。因為怕失去小樂,因為怕連累拓也,答應跟光晞結婚,似乎是慕橙不得不走的路。

雖說是不得不然,但因為對光晞、小樂、拓也的歉疚,對慕橙而言,跟光晞結婚,並不是那麼委屈。就像慕橙一再對拓也說的,「你往好處想嘛」,除了光晞不愛我之外,這段婚姻對所有人都好啊!

諷刺的是,慕橙和光晞結婚,救出拓也,卻讓她對拓也更加抱歉。在天橋上,除了一句句心虛的「對不起」之外,慕橙甚至連一句希望拓也能繼續作她的朋友的話,都說不出口。慕橙只能單方面地堅持,無論如何,拓也對她而言,永遠都會是她最重要的朋友。至此,花田村裡唯一敢跟光晞作對的拓也都不再幫助慕橙。也就是說,光晞成功地完全孤立了慕橙,婚後的慕橙,再也找不到一個可以說話、可以商量的朋友。

不單如此,婚後的慕橙,連在方董面前,都失去了立場。

在此之前,慕橙面對方董時,一直能夠抬頭挺胸。即使方董嫌棄她的出身,認為她不夠資格和光晞在一起,想要用對價關係來衡量她對光晞的感情,慕橙都毫不退縮。甚至,當小樂受傷時,方董當面奚落慕橙交友複雜,是個不檢點的媽,慕橙都沒有因此「矮一截」,反倒誠心而坦然地,謝謝方董把小樂送到醫院。因為她守住了六年前的承諾,她和光晞,依舊是陌生人,光晞仍然是方董的乖兒子。

可是,嫁給了光晞的慕橙,在方董面前,卻成了不折不扣的小媳婦,因為於心有愧。原來,六年來,光晞和她之間,因為小樂的存在,雖是斷了聯絡,卻從來沒有真正斷了關係。而如今,因為小樂,光晞和她不但不再是陌生人,她還成了任太太。因為慕橙,光晞終究沒有照著方董的期望,和以茜結婚,過著完美的人生,光晞與方董之間的關係,也再度回到六年前的冰點。因為懷著這樣的歉疚,所以,結婚當天,即使方董把氣出在小樂身上,慕橙也沒能為小樂挺身而出,雖然心疼小樂,卻只對方董說出幾乎聽不見的一句「對不起」。

我一直覺得,便當妹梁慕橙和小樂的媽梁慕橙,在言行上或有不同,但在骨子裡,其實無疑地是同一個人。只是便當妹活得磊落,對所有人都問心無愧,所以她不管面對的是誰,都可以一針見血地暢所欲言。但小樂的媽自覺對不起周圍所有人,所以隨時小心翼翼,面對每個人,都只說對不起。更可悲的是,慕橙向來不覺得道歉對事情可以有任何幫助,「因為道歉沒有用,失去的東西失去了,傷害了還是傷害。」所以她心裡的愧疚,連個出路都沒有;所以她的道歉,怎麼聽都心虛。

也許,從這個角度來看六年後的慕橙,她的所做所為就不會那麼不可理解。

網路新視界--2010年2月份文章


六年的「前後呼應」

花崔西 張貼時間: 2010/2/26
慕橙,一個不知道自己會在哪一站下車,也不敢任意在車上睡著的女孩。
光晞,卻是一個只能坐上由司機專車接送到目的地,無法決定自己人生方向的人,
呼應了第一集,第一次相遇~光晞的保時捷擋住慕橙的公車。

六年前:慕橙與光晞第一次見面~光晞的車子擋住公車,
六年後:小樂的床前故事~米修~米修~很久很久以前,外星人爸爸,開著宇宙ㄅㄨㄅㄨ擋住了公車。

六年前:在聖德堂撿到小鳥叫「小樂」。
六年後:在公園也撿到小鳥。
任「小樂(曉樂)」(清晨破曉的樂章,帶給我們的快樂)。

六年前:光晞的發射器--幸運手環。
六年後:小樂的發射器--壞掉收音機。

六年前:光晞的PTSD
六年後:癡心的PTSD

六年前:真象調查庭打完後做牛肉飯給光晞吃。
六年後:幫拓也打完官司後做牛肉飯給光晞小樂吃。

六年前:真象調查庭,方董說:是誰讓光晞變得這麼認真。
六年後:花田村,何董和以茜問光晞:是誰讓你轉變這麼大。

六年前:光晞為了慕橙打了阿財叔。
六年後:光晞為吳麗花性侵案打了李旺財。

六年前:在聖德堂彈鋼琴。
六年後:在教堂彈彈鋼琴。

六年前:慕橙為了拓也的「活用英語文法」跟光晞約會。
六年後:慕橙為了救拓也及小樂監護權跟光晞結婚。

六年前:(光晞)我這個人就是這麼霸道,任何我決要的,我就不會放手,我的曲棍球,我的寵物,我的打賭,包括我在乎的人。
六年後:(光晞)我這個人就是這麼霸道,既然插了手,就一定不會放手,只要我在這裡一天,我就會照顧你們。
(慕橙)任何決定要的,就不要放手,包括在乎的人,如果我告訴你~我愛你,你可不可以為了這個理由,留下來。

六年前:不要再對她(小鳥喻慕橙)好了,也不用再去管她了,你現在一時的同情,只會讓她更痛苦,因為你永遠不會是她的家人。
六年後:請你不要再這樣對他(小樂)了,你一時的同情,只會讓他更痛苦,因為你永遠不會是他的爸爸。

六年前:在大富翁的遊戲裡,命運和機會都有16張牌,抽到的機會都是百分之五十,我們的愛情就像抽到了機會可以相愛,只不過,馬上又抽到這樣的命運,不管他給了我們什麼樣的命運,只要在遊戲還沒結束前,我們都沒有放棄,這樣~就有機會可以贏!
六年後:如果我們的人生是大富翁,不管有幾次機會可以重來,結果都應該是一樣,因為你就是我的命運!

六年前:慕橙離開光晞跟種花的走了。(為了救光晞)
六年後:慕橙離開光晞去找種花的。(拓也殺了人)

六年前:光晞得腦瘤失去了勇氣,慕橙給的勇氣,慕橙的告白「已經來不及了,我已經喜歡上你了」

六年前真象調查庭:不管結果怎麼槽,都還有你在我身邊,任光晞謝謝你。
六年後拓也的官司:今天不管結果怎樣,我都很想謝謝你。

回頭浪子 張貼時間: 2010/2/26
慕橙六年前後,都用吻來證明自己的真心。
為了慕橙,光晞六年前打賭認輸,穿高跟鞋跑操場;六年後對婚姻認輸,想要還慕橙自由。
光晞六年前後,分別發現阿財叔和花霍,對慕橙有非分之想。

宇宙ㄅㄨㄅㄨ之電子花車 張貼時間: 2010/2/26
六年前,光晞對慕橙說:即使證據不足也能證明真理,這就是律師存在的意義。
六年後,當光晞勸村民簽和解書的時候,慕橙對光晞說了相同的話。

六年前,慕橙教光晞跌倒了要再站起來。
六年後,光晞教小樂跌倒了要再站起來。

六年前,光晞追慕橙的車子。
六年後,小樂追光晞的車子。

六年前,慕橙跟光晞約定等光晞康復,還要再一起去散步。
六年後,光晞問慕橙要什麼回報,慕橙說陪她去散步。

六年前,拓也拍攝花道教學帶時,說蓮花出淤泥而不染、桔梗是不變的愛。
六年後,拓也送癡心蓮花代表出淤泥而不染、也一度把慕橙當做是自己的桔梗。

六年前,張艾莉綁架慕橙。
六年後,張艾莉又把慕橙關起來。

花飛花 張貼時間: 2010/2/28
六年前:光晞說:就算証據不足也能証明真理,這就是律師存在的意義。
六年後:慕橙說:就算証據不足也能証明真理,這就是律師存在的意義。

六年前:(當以莤拿有關侵害犯罪的人格分析資料給光晞),光晞說:以後你要我陪小朋友玩籃球、高爾夫球、網球、橄欖球 我都樂意奉陪。
六年後(當以莤拿無糖的餅乾請光晞給小樂時),光晞說:以後你想要用什麼方式結婚、東方、西方 、阿拉伯的,我都願意配合。

六年前:在聖德堂前,慕橙被許多同學說了難聽的話,拓也很生氣。慕橙說:拓也,不要這樣。
六年後:在花田村,慕橙看到離婚協議書,拓也很生氣。慕橙說:拓也,不要這樣。

花壽司 張貼時間: 2010/2/28
六年前:第一次約會 慕橙對光晞說:我已經按照約定來了,你甚麼時候可以把書還給我?
六年後:兩人結婚時 慕橙對光晞說:(答應光晞的逼婚)所以你願意放了拓也,你答應我的。

六年前:在冰場 慕橙用雙手抓住光晞。
六年後:花田村 慕橙用雙手抓住光晞。

六年前:在聖德大學 光晞對張艾莉:你是琪琪..Apple
六年後:在度假Villa 光晞對張艾莉:你是琪琪..Apple

花生糖QQ 張貼時間: 2010/2/28
光晞和慕橙摩鼻子。
六年前:慕橙主動邀約光晞一個真正的約會。
六年後:在21集光晞留下來。慕橙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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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慧翎 改編人生 活出真實自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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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不認為自己是鬼才。」

陳慧翎,個頭嬌小、外型清秀,看似像個普通大學生,事實上,她聰明又有才華。那種聰明,不是張牙舞爪的個性外顯、也不是愛表現的小聰明,而是將自我的底蘊本質,恰如其分的展現。

真實,總是藏在表象之內,如果凡事只看表面,在不經意間就會錯過最精彩。外界看這個靜靜默默的女生,居然在2008年電視金鐘獎頒獎典禮上,來來回回的上台下台,共領了「最佳剪輯」、「最佳迷你劇集編劇」以及「最佳戲劇節目導演」3項大獎;評審王月在後台告訴採訪記者們,這小妮子是位不可多得的人才,隔天,她上了娛樂版頭條……。

表象看來,她彷彿是一夕成名的幸運兒,但陳慧翎初次編導的戲劇作品「黃金線」,被擱置了整整2年才得以播出,而我們每個人,都是在認識她之後,才明白她默默付出過的努力及毅力是多麼驚人。

電視兒童 最怕大白鯊

「好像會被形容成鬼才的人,在性格上會出現類似藝術家的偏執,大家會說昆丁塔倫提諾是鬼才,但不會稱馬丁•史柯西斯或李安是鬼才,我想我也不是那樣的人。」說這句話的同時,她希望大家看見的是她付出的努力,但是,陳慧翎之所以被人稱作鬼才,也並非完全沒有道理。

因為爸爸愛看電影,陳慧翎從小就養成看電影的習慣,儘管電影《大白鯊》害她從此不敢游泳,但依舊樂在其中,而且,她也是個電視兒童。

「我記得在很小的時候,家裡就有分離式的錄放影機,其中一台還可以隨身攜帶。錄影帶店還沒盛行時,營業員會載著一大箱錄影帶到家中,讓我們挑選想看的影帶,我喜歡小叮噹、阿信,還有志村健的「八點!全員集合」。」(眼見小編目瞪口呆,她笑嘻嘻的補上一句,「但是很奇怪,從來沒有人跟我有相同的記憶。」)

陳慧翎有對開明爸媽,在飽受升學主義侵擾的青春期,從沒規定她不准看閒書。「我國中時讀A++班,卻很愛玩,書包裡裝滿小說與漫畫,回家就看楚留香與新紮師兄,被老師劃分為得考五專才有學校念的那一群,沒想到順利考上了北一女。大學聯考時,因為想到遠的地方念書,所以選了淡江大傳,爸媽只問我要不要重考,並未強迫我重考,完全尊重我的選擇,跟許多同學比起來,我很幸運。」

那時,陳慧翎已立定要從事影視產業相關工作的志向。大學時期,她不停吸收傳播相關知識,累積實力,加上腦子裡裝滿對戲劇的理解力,會在電視圈展露頭角,並不令人意外。

堅強面對人生 活著就往前邁進

大四時,因爸爸突然過世,陳慧翎開始得負擔家中經濟,一帆風順的嬌嬌女瞬間被迫成長。大學畢業前,在老師何日生介紹之下進入台視,成為新聞部夜間娛樂節目的娛樂線記者,採訪過阿妹、鍾漢良、大導演盧貝松,不料節目被腰斬,因緣際會轉進了「大社會」節目製作單位,這個節目以介紹社會上小人物的在地故事為主,她在此待了一年,奠定日後發亮的基礎。

離開台視進入大愛台後,陳慧翎負責「草根菩提」以及「溫暖滿人間」節目的編導拍攝,將各地慈濟人奉獻與付出了一生的真實故事,拍成戲劇在電視上播放。親近、接觸人群,再加上921大地震的發生,改變了她原本的想法。

「那時拍了一系列震災紀錄片,深深體認到所謂人世無常,對我來說,家中變故出現的早,未嘗不是件好事,看開了之後,我變得更勇敢,心情隨之開闊。」

人生無法盡如人意,她一度覺得不公平,最後卻極具智慧的將這種心境,化為鞭策自己面對生活和工作的力量。「我什麼都相信,卻也什麼都不信,沮喪是因為發覺所堅持的信仰不過如此而已,但回過頭看,實在不懂當時為何這麼氣。」這席看似簡單的三言兩語,道出的是陳慧翎成熟的處事修為,和能屈能伸的高適應力,或許正因為歷經過這些淬練後的複雜情緒,陳慧翎的戲劇作品有種特別令人動容的味道。

文‧哈台影音版主 王永貞

【陳慧翎 改編人生 活出真實自己】(下)

http://tavis.tw/files/14-1000-10667,r8-1.php

「黃金線」 大愛自製劇開先例

從拍紀錄片到拍戲,是無心插柳的結果。過去大愛台的戲劇均為外包製作,陳慧翎所執導的「黃金線」,是大愛台第一個正式自製戲劇的拍攝團隊。為了找尋最適合的故事,工作小組實地進行田野調查,篩選了100個真實個案,最後決定將「黃金線」搬上螢幕。

「第一個」有好有壞,因為沒有先例所以能放手去試,但團隊也飽受不夠專業的質疑。「我只在大學時修過劇本寫作,不熟悉該怎麼寫劇本,整整花了1年時間才寫完『黃金線』劇本,很久吧!」她吐吐舌頭。「幸好當時是領月薪,經濟壓力不算太大。」

有了拍紀錄片多年的經驗,使陳慧翎拍起戲來更得心應手,但兩者間確實存在差異。「草根菩提片長大約20分鐘,拍一個人的故事約2天半就可完成,因為我一個人去拍攝,只要管好自己就好;但拍戲卻有很多必須事先安排的項目,只要一個環節出狀況、整個行程就會被打亂,牽涉到的是整個劇組,很複雜,不過拍戲是會上癮的。」

總是坐不住的陳慧翎,追求自由、不喜歡束縛,對她來說,出外景拍戲、拍紀錄片,比坐在辦公室裡好玩多了!「拍戲期間,我每天都問自己為什麼要在這裡做這些事?但殺青之後又超懷念拍戲的時光,不論是剪輯、編劇或當導演,都讓我著迷,於是不停的沉浸在無盡的循環過程。」

舊年代時光氛圍 忠實呈現

細看陳慧翎所編導的戲劇,都有種懷舊感,即使沒經歷過那個年代,也能從考究的場景、主角服裝造型中重溫過往。她表示,真人真事改編的戲劇重視考據,因此連找尋演員都不能馬虎。

「黃金線描述女主角金線的少女時期到老年時期,轉變很大,我希望找2位真的很相似的演員來連貫故事,而不是在沒有特殊化妝技術下,讓20幾歲的年輕演員化老妝演出,那實在很彆扭。」挑了很久,最後決定尹馨和柯素雲共同詮釋不同時期的金線,極為神似的外型,的確為本劇加分不少。

女主角金線的爸爸戲份不算多,但需要壓得住場面,劇組後來選定石峰出線;而飾演金線婆婆的王滿嬌,竟能每吃一口魚都會拍到挑魚刺畫面,讓大家直呼神奇。「一問才知道,原來滿嬌阿姨事先都已把刺挑出來,以加深意境,老演員專業的地方就在這裡,不管換幾百個鏡頭都能連戲。」

除了演員之外,場景設計也能傳達戲劇精髓。陳慧翎表示,台灣有很多導演是在工作團隊勘完景後,最後才去現場做確認,但她習慣自行勘景。「寫劇本時,我會先設想好空間場景,堪景時可以快速知道是不是劇本所需,也可以透過現場感覺,再修改劇本。」很難想像,「黃金線」中大多數的場景原本都是空盪廢墟,全賴功力超強的美術設計一點一滴重新裝修而成。

矛盾的真實呈現 喜新不厭舊

陳慧翎外表安靜,說起話來活潑有力,在她身上存在著許多矛盾的美感。明明是六年級生,卻沒辦法直接在電腦上寫作,必須先寫在小本子上、晚上回家後再打進電腦裡;一般人喜歡安靜,她卻愛在嘈雜的咖啡廳或麥當勞寫作,甚至無法在同一個地方坐著超過2小時。

「我家庭是個大家族,小時候放學回家後,我會回到房間裡窩著,聽著客廳裡的親戚們聊天,雖然吵,但覺得很溫暖。」

通常,一般人對未來總充滿無限憧憬,陳慧翎獨鐘過去的舊事物,在家中擺滿懷舊的小玩意。因為喜歡張愛玲,去上海的時候會到她書中提到過的地方看看;喜歡鍾曉陽,到香港時會特地尋找那些景點常在資源回收場尋寶,將受訪者送她即將報廢的郵筒當成寶一樣珍惜。

她喜歡作菜,超愛看料理東西軍,看過的電視菜餚都會回家試作;與超級市場相比,她更愛傳統市場。「只要沒拍片,我每天都會逛早市。那裡的人很有生命力,你能想像有人賣GAP的衣服嗎?這些人叫賣方式也很有意思,像賣內衣的小販會直接內衣外穿或把內褲套在身上試穿給客人看,超級有趣,我很想問他們為什麼不會害羞。」

為什麼喜歡接觸這些?陳慧翎說不出冠冕堂皇的「官方說法」,如同她無法選擇究竟比較喜歡當導演、剪輯或寫劇本,卻能很快的從鏡頭裡判斷一個演員不夠或者過頭,這是天賦也是原則。「把自己當成觀眾,就容易分辨出誰演得很假。」

要將別人的人生濃縮成20分鐘的戲,聯結A事件與B事件、自己想對白,使戲充滿張力又不失真,編劇的說故事本領必須極為成熟,陳慧翎雖然謙虛,但每個人都知道這不是件討好的事。真要歸納出箇中原因,大概全因為陳慧翎將理性與感性、新舊融合的衝突點中,拿捏出最恰當的分寸。

「而我服膺真實。」一句話說明了一切。

金鐘獲肯定 不想只當一顆流星

拿下金鐘獎,對陳慧翎的意義非凡,因為她從小就愛看頒獎典禮,甚至會先勾選得獎名單、再對照評審選出的得獎後結果。「得獎之後,其他人看我的眼光一定不一樣,我無法限制別人的眼光,對不認識的人們所傳的流言一笑置之,我唯一能控制的就是遇到好團隊、寫出好劇本。」

陳慧翎表示,台灣的戲劇環境並不算好,一個編劇常得從頭寫到尾,on檔戲邊寫邊拍邊播,頭開得很好、但尾巴收得潦草;景氣不好使拍戲受到預算限制;拍攝手法太過平鋪直述,失去了意境想像。

「內心戲畫面一定要擺上對白,才能把情緒完整的傳給觀眾嗎?留白也可以啊,部落格上常有人回應問說,某個鏡頭是不是代表什麼意義?觀眾其實看得懂這些迂迴的訊息,他們不笨。」

陳慧翎目前正拍攝由吳建豪與安以軒擔綱演出的三立偶像劇「下一站 幸福」,從大愛真人實事戲劇轉拍浪漫偶像劇,Tone調似乎跳得有點大,但她說「有些戲劇是著重包裝,有些是內容有深度,我認為只要能突破國界、打動人心就是好作品。」
如同在金鐘獎頒獎典禮上說「不想當一顆流星」的感言,她說,希望能拍出一部讓大家一看就知道「這是陳慧翎拍的偶像劇」。對未來,信心滿滿且堅定,也將勇於接受一切挑戰,畢竟,這是屬於她的真實人生。

文‧哈台影音版主 王永貞 攝影‧陳彥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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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花KIWI 同意轉載自TTV討論區!

劇評)
畢業報告之亂談下劇,主線與副線
花KIWI
張貼時間: 2010/2/3 上午 08:53:17

很多朋友都說下一站幸福是一部不一樣的偶像劇。在這部戲裏,除了男女主角的愛情,還看得到很多,比如面對挫折困苦的態度和選擇,怎樣才是愛一個人最好的方式,原諒與救贖以及親情等等。我同意。不過這些元素在許多別的戲裏都有,可以說一點也不新鮮,但為何下劇能夠突出重圍,成功擄獲觀眾的心,頗值得思考與回味。本文僅以此劇在親情上的編排為切入點試做一探討。

在我看來,下劇很顯著的具有一種結構上的美感。就仿佛欣賞一棵姿態優美的樹,除了看的見挺拔的主幹,還有旁逸斜出卻又被精心修剪過的枝幹,這些旁枝或粗或細,深淺不一,不僅豐富了整棵樹的美感,又獨立成趣,與主幹相互輝映。在這裏,主幹是任光晞與梁慕橙的愛情糾葛,枝幹就是幾乎涵蓋了片中所有出場人物的親情。

且讓我們先來梳理一下劇中人物的血緣關系,凡是涉及到的不分主次都編列如下:

母女:小阿姨和慕橙,花田喜事和花癡心,花癡心和她的親生母親

母子:方董和任光晞,梁慕橙和小樂,花田喜氏和花拓也

父女:梁慕橙和她爸爸,何董和以茜

父子:任光晞和他爸爸,任光晞和小樂

祖孫:方董和小樂,花澤類和彬仔

兄妹: 花拓也和花癡心

從以上列表不難看出,這部戲要在親情上做文章既容易,也很難。說容易是因為可以切入的點很多,素材很豐富,處理的好絕對能夠增加下劇的深度和質感。但從另一方面而言,如果控制不好就會變成最薄弱的環節。用力過猛會喧賓奪主,破壞主線的流暢甚至拖累整個戲的節奏;用力過輕,又會顯得可有可無,沒有存在感。分寸的拿捏著實不易。客觀的說,下劇在處理親情這條線上有得有失,閃光點眾多但也不乏失手處。但總體來看,相較與幾乎毫無結構可言的絕大多數臺灣偶像劇而言,下劇難得的讓人看見了在劇本上的用心,在細節上的求工。做到了主次分明,進退有序。更讓人驚喜的是在細節的處理上十分精美,常有神來之筆。以下就是幾處成功的例子。

小阿姨和梁慕橙。這條線在劇情上與主線緊密相扣,可以說是非交待不可的必寫之戲。下劇沒有讓人失望,這一部分情節設置合理,情緒的高低起伏調動自然流暢,處理的幹凈俐落。不止於此,這段戲最大的亮點是成功的立體化了小阿姨這個角色。從小慕橙喪父開始,小阿姨一路給觀眾的觀感就是個頭腦簡單,俗不可耐,令人厭惡的女人,貪財又天性涼薄,可以說是個傳統的惡後媽形象。直到慕橙的一封信,不過寥寥數語,就讓觀眾窺見了這個女人口硬心軟,性格中善良,溫情的那一面,進而自然的從厭惡轉為同情,完成了一次對“體諒”這一情感的體驗。

而編劇並不因此刻意誇張或拔高小阿姨的形象。觀眾先看到小阿姨為阿財整理衣服,可以理解這是多年共同生活的真情流露。但是阿財回家就發現藏的錢被小阿姨帶走,也是符合小阿姨的性格特征。至此小阿姨這個角色完全擺脫了臉譜化的印記,成為一個無法用簡單的好人,壞人一言以蔽之的層次豐富的形象。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這個人物下場很久,還會有觀眾時不時的提起,因為確實鮮明生動,很難忘記。

當然這條線也是對梁慕橙善良大度的性格特征的有力強化,在此就無需贅言了。


【續一】
張貼時間: 2010/2/3 下午 07:07:42

花田喜氏和花拓也。這條線的出彩全在細節,而且基本集中在花田喜氏身上。這對母子最大的矛盾是在拓也該娶誰這個問題上的衝突。花田喜氏第一次出場和拓也的對話中,雖然沒有明說,但觀眾很自然的認為她對慕橙的排斥是基於很傳統的理由,不想兒子找一個背景不明的單親媽媽。直到慶功宴後,面對光晞的詢問,她才道出真實原因是因為察覺慕橙還愛著小樂的爸爸。愛兒子的人和兒子愛的人,一個母親很自然的認為愛兒子的女人才是能給兒子最大幸福的合適人選。這個理由所蘊含的情感深度明顯比另外那個要深的多,也使得花田喜氏的母親形象迅速得到了升華。配合她毫不掩飾,甚至可以說充滿深情的對慕橙的誇獎,更充分體現了她的善良,和那看似大大咧咧的外表下一顆十分細膩和豐富的內心。寫到此不禁要誇獎一下這個演員,這種母親角色她演過很多,可以說是駕輕就熟,但每次都能看到不同的特點,個個鮮活,著實了得。

慶功宴後花田喜氏的這一大段戲不僅塑造了一個有深度的母親形象,而且成功的與任光晞梁慕橙的愛情主線在三個點上來了個小交叉。以次帶主,從結構上來說非常必要。任光晞和梁慕橙分開的6年著墨不多,但並不空白。如何做到,編劇十分巧妙。任光晞那邊有他自己的回憶,以茜對梁慕橙的敘說,後面還有小林律師的提點。可以說角度很多元豐富。相對應的梁慕橙的生活就從拓也,花田喜氏和之後小樂的敘說得以窺見,同樣的多元多角度。結構上平衡,順序上參次,很嚴謹。回憶的點也都抓的很好,光晞如何復健,如何跟以茜建立感情,如何努力成為律師,這邊慕橙如何生下小樂,如何幸苦的工作,對光晞的思念,基本上觀眾對這6年的好奇都得到了滿足。而且篇幅控制的很好,點到即止,沒有過分的煽情。

另外兩個交叉點,一個是無意中點醒光晞,慕橙在聖德大學工作過,所以讓他第一次真正開始認真對待自己的模糊回憶。這是對主線劇情的一個直接推動。另一個點是由花田喜氏直接挑明慕橙6年來的心境,不僅說明作為一個女人她很了解慕橙的真心,而且為日後光晞逼婚,花田喜氏勸慕橙接受打下一個伏筆。有了這個鋪墊,後面勸慕橙接受的話由花田喜氏說出來從情感上來說才能不顯得突兀,而且有說服力。

這一段戲妙就妙在還有一個很精彩的延伸。拓也送小樂回家看到以茜,慕橙傷了腳被光晞抱回家。整出戲微妙曖昧,人人心中獨有一番況味,場面很冷,戲卻很熱鬧。這個時候拓也接到電話,說花田喜氏酒後鬧自殺要找他爸爸。試想這之前花田喜氏在幹什麽,跟光晞談話;談什麽,談慕橙對小樂爸爸放不下。然後光晞離開,花田喜氏的戲似乎到此就結束了。但是從一個電話,觀眾仿佛就如臨其境的看到了她落寞的繼續喝酒,傷感梁慕橙無言的愛,並自傷自己多年寡居思戀老公的孤獨寂寞。與梁慕橙這邊愛人在眼前卻相認不得的痛苦交相映襯,以虛寫實,情感共鳴一氣呵成。達到了戲斷而未斷,角色不在而在的戲劇效果。這個電話真是匠心獨運。



【續二】
張貼時間: 2010/3/2 上午 10:48:09

方董和小樂.這祖孫兩的戲最大的優點在於人物的心路歷程轉折自然,沒有過分戲劇化的渲染。中國有句俗話叫隔代親,意思是說祖父母和孫輩的感情往往比父母和子女的感情要來得更親密。生活中也很容易看到一個嚴格的父親或母親,一旦有了孫輩,馬上把自己教育兒女的那一套原則丟在一邊,對孫子又寵又愛,好像變了個人。

要攻克方董這個堡壘,讓她最終真心的接受慕橙,基本沒有別的選擇,只能從小樂入手。下劇很完整的描寫了一個冷冰冰的鐵腕女強人一步步被孫子的溫情軟化,最終服從於血緣和親情的召喚回歸到一個正常的甚至可以說溫情脈脈的奶奶和母親的全過程。如果這種轉變處理的過快過猛,好像把冰山一把推倒,缺乏情感的過渡,難免太過生硬,顯得不真實。而下劇對這一轉變的描寫控制住了節奏,非常細膩貼切,讓觀眾感覺冰山好像在春風中慢慢消融,更加打動人心,也貼合方董這個角色一路建立起來的性格特質。

方董對小樂的接納有一個先揚後抑再揚的過程。從第一次見到小樂,她就由衷的喜歡這個乖巧的小孩,在醫院裏甚至流露出了對一個陌生孩子少有的真切的關懷,直到她發現這是慕橙的兒子。方董由此對小樂表現出了極大的排斥,而實質上這種排斥完全針對的是慕橙。劇中她數次推開小樂,都有慕橙在場。但內心裏,從一直保留著小樂的手帕開始,到看見慕橙給小樂打針時的不忍,她已經不自覺的進入了奶奶的角色。所以一旦有了跟小樂獨處的機會,她態度馬上就有了微妙的變化。

接到幼稚園的電話,她馬上趕到,並不推諉。在公園教育小樂時,雖然還是一貫的嚴厲,但儼然是以奶奶的姿態出現了。當她發現任氏小兩口把小樂留在家中單獨出門後,她的反應是很正常的普通奶奶的反應,兒子怎麽能把孫子獨自留在家中自己去玩。更可氣的是居然不通知她,潛臺詞,我可不是什麽外人,我是奶奶。 至此她對小樂已然是完全接受,雖然姿勢很生硬,卻也開始享受含飴弄孫的樂趣了。方董替小樂打針的劇情雖然傷感,卻很溫馨。不僅與之前她看見慕橙給小樂打針時的不忍形成呼應,而且只用去學就會了這麽短短的一句臺詞,就暗藏了方董為小樂去學習打針的一段故事。

和上文中提過的花田喜氏的那個電話類似,下劇中很善於使用這種留白,有很多戲並沒有直接拍出來給觀眾看,但是給足了想象的空間,虛實相照,余韻裊裊。

伴隨著方董對小樂感情的逐漸升溫,她對慕橙的態度也有了微妙的變化。在醫院當她以為小樂是慕橙跟別的男人的孩子時,她對慕橙是很不屑的,並且極力想把她再次從光晞的生活軌道上清除出去。而當任光晞跟她挑明小樂是自己的兒子時,她驚訝但並沒有什麽懷疑,無奈的就默認了。
這樣的安排不落俗套,而且有一個很巧妙的心理暗示。方董的這種不懷疑,表明在內心深處,盡管她自己也沒有意識到,她並不象嘴上說的那樣,真的覺得慕橙是個男女關系復雜的女人,她對慕橙的人品其實有基本的信任。這樣為方董最終接受慕橙在心理上預留了空間。

當小樂在幼稚園打架,回家後她雖然是訓斥了慕橙一頓,但她的話實質只有兩個重點,除了是希望自己的孫子得到更好的關心照顧,就是對小樂品行的贊揚了。而這種贊揚恰恰推翻了她自己之前說的小樂沒家教,也就等於是肯定了慕橙對孩子的教育,只是嘴硬的方董不可能正面承認罷了。那麽要讓方董完全認同慕橙是光晞老婆的合適人選恐怕很難,但是要讓她接受慕橙是小樂,她親孫子的好媽媽就比較容易實現了。

小樂對於他們母子在花田村生活的講述,撇清了慕橙和拓也的關系,更重要的是引起了同為單身母親的方董和慕橙在情感上的共鳴。這不是婆婆對媳婦,而純粹是一種女人和女人間的同病相憐,惺惺相惜。只是看向自己和兒子照片的那一眼,方董親身經歷足以讓她對慕橙一路走來的艱辛感同身受,從這一刻起,慕橙已經在她心裏占據了一席之地。

小樂除了是慕橙成為任家人的獨木橋,更是方董和光晞母子關系破冰的關鍵。方董和小樂的對談內容並不多,大部分都是在講任光晞的童年,既使觀眾得以一窺任光晞性格的養成,由此對他成年後的所作所為有了更深的理解。也是方董對一直以來她對光晞教育的反思。背面傅粉,用的自然。
任光晞這個人雖然處處和方董作對,實際上他的性格根本就是他母親照著自己培養出來的翻版,霸道或者說強勢,好勝心強,愛面子,口不對心,凡事愛從反面去考慮。結果是兩只刺猬,靠近就會互相傷害。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這兩人之間本就橫亙著任光晞對自己最崇拜的父親離去原因的猜疑,更何況又多加了6年方董對他的欺騙與操弄。想要言和本應是頗為困難。不過有其母必有其子這句話用在這兩人身上實在太貼切了。像方董無法招架小樂的可愛攻勢,光晞也是把兒子看得極重。這麽多年方董為他做了很多,他從未言謝。而方董只是稍稍流露出了對小樂的關懷,他的謝謝就很意外卻也很情理之中的出口了。

堅冰上的第一條縫就此裂開。沒有這聲謝謝,也就無法想象方董會對任光晞交出光碟這一舉動平靜認可。而這種認可和其後的支持直接把兩人送入了和解的軌道。雖然愛的蠻橫,但母親的心總是會為兒子保留最溫柔的一角,只要他能觸到。下劇的這一連串劇情安排比原著小說那個幫方董過生日的俗氣情節高明的實在是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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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作者--「回頭浪子」,同意轉載自TTV討論區,內含作者回覆文及張貼依序時間。

就劇論劇話慕橙

回頭浪子 張貼時間: 2010/2/24 上午 10:31:42

下劇中出現了不少童話故事。這樣的安排,一方面是因為小樂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因為以茜是小兒科醫生。在劇中,這些童話故事,不只是聊備一格,也不只是為了串場。每一個故事,都是編劇們的精心設計;每一個故事,都在說明慕橙的處境,也預言了劇情的走向。


人魚公主

「人魚公主救起了王子,游到岸邊,然後一直照顧他到天亮喔...結果這個時候,突然走來一位公主,人魚公主就趕快躲起來,沒想到王子一醒來之後,以為這個公主就是他的救命恩人...」

六年前,當光晞知道自己得了腦瘤,他拒絕接受那百分之十五的機率。他不是不想活下去,但是擺在眼前的現實告訴他,他只有兩條路:「不是死,就是變成白痴」。他的人生,難道還不夠擺爛?反正改變不了什麼,那就什麼都不作,繼續爛下去!這,也算是種光晞式的抗議吧?

但是慕橙改變了光晞的決定,因為慕橙告訴光晞:「你要趕走的是它(腦瘤),不是我」,所以,光晞決定賭那百分之十五的機會,勇敢地面對手術。因為,他找到了努力活下去的理由。梁慕橙這個女人太特別,他不要放手!

慕橙陪著光晞接受一連串痛苦的治療,給他勇氣面對不可知的未來。為了提高光晞的治癒率,慕橙甚至願意忍痛離開,讓有能力救他的人接手。即使光晞發現了追來,慕橙為了救他,也要狠下心來騙光晞,讓他死心地回去接受何董的質子治療。至此,慕橙作好心理準備,就算光晞的手術成功,在他的新生命裡,不會有梁慕橙這個人。

由以茜來說出人魚公主的故事,是何等貼切?又是何等諷刺?六年來,光晞一心以為,那個即使知道他活下去的機會不大,卻一直守著他、愛著他的人,是以茜,是那個他手術醒來之後,他第一眼看到的人。殊不知,以茜不過是那個適時出現的公主;那個真正救了他的人魚公主,已經完全消失在他的記憶。


費歐納公主

「小樂覺得慕橙像什麼公主?睡美人、白雪公主、還是人魚公主?」「慕橙啊?...費歐納公主!」

一如六年前,光晞總是毫無預警地出現在慕橙看似平靜的生活。

因為任光晞始終是任光晞,終於在勝訴之後,忍不住動手打了那個以大欺小、恃強凌弱,卻還振振有詞的人渣。因而使得這對「好久不見的舊情人」,在雙方都完全沒有心理準備的情形下,再度相遇。

面對失去記憶的光晞,慕橙慢慢打開心防,終於毫無修飾隱藏地,當面娓娓道出她對「小樂爸爸」的祝福:「至少我知道這幾年,他過得很好,對我來說,已經足夠了。」她沒有必要,更沒有理由,去破壞光晞目前完美的人生。因為,「後來,我知道他的人生,沒有我跟小樂的牽絆,過得更好了」;「因為我知道,他的人生沒有我,會過得更好」。如果當年慕橙留在光晞身邊,他今天會不會有戰無不勝的成就?沒有人有答案。但是,如果當年慕橙留下,今天的光晞很可能不是寰宇企業千金的未婚夫。所以,慕橙自慚形穢,不阻礙光晞擁有他該有的幸福。

小樂用童真的角度,點出了一個重要的事實:六年後的慕橙,不是個傳統童話故事中的公主。慕橙不是等待王子來親吻、來拯救的睡美人或白雪公主,也不再僅是救了王子後,功成身退的人魚公主。她是那個因為有秘密,所以極力壓抑心中情感,把史瑞克拒於門外的費歐納。

如果慕橙是費歐納,光晞就是史瑞克。他一到花田村,就發現這個藏了一堆秘密的單親媽媽老是拒他於千里之外。不明所以的光晞,眼見著慕橙對所有人都那麼好,卻獨獨對自己不假辭色,不只心中有無限的好奇,更挑起了他的好勝心;慕橙越是不理他,他就越是偏要接近她。(任光晞這輩子,只遇到過兩個向他說不的女人:六年前的便當妹,和六年後小樂的媽。個性使然吧?任光晞遇到這個全世界唯一不買他帳的女人,總會無可救藥地愛上她。花田村才短短幾天之內,他就又愛上了慕橙。離開花田村的光晞,已經把他的心,留在那裡;恢復記憶,不過合理化他的悔婚而已。)

光晞和史瑞克一樣,完全沒有想到,這一切都是因為費歐納公主不能讓他見到自己的真面目。恢復記憶的光晞,想到慕橙的冷淡和排斥,據此單方面地以為慕橙總是嫌棄他──六年前,慕橙嫌他不能給她明天,給她安全感;六年後,慕橙嫌她不是花拓也。

(那...花拓也不成了矮子國王?小樂呢?那隻會說話驢子?Gary比較像吧?哈哈,依此類推的話,會變成搞笑版...)

鄉下老鼠

「城市老鼠帶著鄉下老鼠到城裡玩。鄉下老鼠看到許多的高樓大廈,和來往不停的車子,跟擁擠的人潮,他大吃一驚,覺得好危險哦。他好幾次都差一點會被踩死。」

說實話,要不是前面的童話故事都明顯地意在言外,我在看戲的當下會很猶豫,不知道該不該認為,慕橙就是那隻進了城的鄉下老鼠。慕橙「進了城」,這點是可以確定的。但畢竟,把女主角變成老鼠,真的需要一點想像力。不管怎麼說,劇情的後續發展印證了這一點。因為光晞的陰晴不定和難以捉摸,慕橙每向光晞走前一步,都會膽戰心驚,不知道是不是就在這一次,她真的會被踩死...

換個角度來說,我們身為觀眾的,可能也會覺得自己有點像鄉下老鼠。在最近幾集裡,我們莫不期待光晞和慕橙可以早點言歸於好,可是每次總是差了那麼一點點。就好像「鄉下老鼠已經嚇出一身冷汗,混身無力的問:『我的肚子好餓哦,現在可以吃大餐了嗎?』」可是編劇們明知我們垂涎於眼前的大餐,卻像城市老鼠一樣:「現在還不行呢!要等到人類吃飯的時候,才有得吃。暫時忍耐一下吧?」提醒一下和我一樣著急的觀眾們:套句光晞對吳麗花說的話,這是編劇的職業道德,她們沒有必要道歉,甚至沒有必要覺得抱歉。我們就耐心點,等到了終站,再和鄉下老鼠到了故事最後一樣,讚嘆著:「太棒了!太好吃了!」(給殘花敗柳編劇群:幫編劇說話,莫此為甚。妳們真的欠我一個大紅包!!)

路人

「爸爸,你有聽過北風和太陽公公的故事嗎?...北風是用吹的,路人穿的衣服比較多,而且,太陽公公的溫暖陽光,讓人脫衣服了!」

婚後的光晞,每天都活在進退失據的矛盾中。嘴硬的他,也只有在小樂面前,肯稍稍卸下武裝,意有所指地間接承認他的為難:「小樂,你知不知道有一種感覺是,你不知道怎麼跟一個人相處,因為你不知道,他心裡在想什麼。」

光晞感受到慕橙的關心,可是始終揮不去他對女人的不信任,和六年前被背叛的陰影,不敢相信這些關心的背後,是慕橙的真心。他需要更明確地得知慕橙的心意,不然,他不知道要怎麼跟慕橙相處下去。只可惜,小樂孩子氣的答案:「你不知道在想什麼,你可以問他呀!」不可能是光晞的選項。在這段錯綜複雜的關係裡,他有太多的顧忌,讓他不敢輕易地去冒再一次被傷害的風險。光晞要用他自己的方法,找出他想要的答案。

那麼,光晞自己的方法是什麼?六年來對戀愛疏於練習的光晞(其實,光晞的當年勇也只是虛有其表而已。在認識慕橙之前,光晞只玩過愛情遊戲,沒有真正戀愛過。嚴格地說來,慕橙也是光晞的「初戀」),只能從其他地方找答案,把職場上的那一套,搬到感情世界裡來。不確定證人說的,倒底是不是實話,怎麼辦?簡單!在質問中步步逼近,讓他無路可退,不得不從實招來!!所以光晞變成了北風,所以光晞告訴小樂,「這故事我有聽過,可是我不是太陽公公...」

路人不知道北風和太陽之間的打賭。北風越吹越烈的時候,路人只知道冷,所以加衣服。北風越是「工作堅持」,越是適得其反,得不到想要的結果。最後,筋疲力竭的北風,只能認定這個路人根本存心跟他過不去,宣布放棄。可是聽故事的人都知道,北風的方法不對:人熱了,自然會脫衣服。光晞很努力地想相信慕橙,可是怎麼都做不到,跟北風一樣心生無力感。但光晞不知道,其實決定權還是在他手上,只要他願意換個角度,他隨時可以變成太陽公公。太陽公公一出現,路人脫衣服,就只有遲早之別。這個比喻最諷刺的地方是,六年之後,慕橙又成了決定光晞打賭輸贏的關鍵。我們都知道,這場打賭從一開始就不公平,太陽公公一直勝卷在握。現在,北風認輸了,我們就等著太陽公公出場囉...


(這篇真的太長。不想分開寫,怕會不連貫。如果忍得住,我大概會休息幾天再寫。台灣才開學,我已經快要期中考了。再不稍微節制一點,我這個在課業上「回頭的浪子」,會變成「回頭再作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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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浪子 張貼時間: 2010/2/25 上午 07:19:02

非常謝謝大家不吝給予掌聲與鼓勵。我會好好用功...

光晞太強勢,又太會說話,再加上他所受的傷都寫在臉上,所以大家往往會忘了他有虛張聲勢和心口不一的毛病(其實,他也狠心地騙慕橙啊?知道自己得了腦瘤,就可以把慕橙作的牛肉飯,當面丟到垃圾桶裡?就可以告訴慕橙,他在真相調查庭上的告白,只是說說而已?這樣不是單方面替慕橙決定嗎?這樣不正是他自己所謂的自私嗎?憑什麼他可以為了讓慕橙日後不傷心而說謊,慕橙不可以為救他的命而欺騙?根本雙重標準!)。

很高興因為幫慕橙說話而發現自己其實並不孤單。下劇裡實在有太多可寫的,我會盡力繼續寫下去。反正註冊這個帳號時,就決定了不看PS男(三立一好一壞的走勢太明顯,被福氣又安康氣一次,我算學乖了),所以會把原先看下劇的時間用來寫作。畢竟,我跟光晞太像,「一旦插手,就不會放手」正是我和光晞共有的特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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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浪子 張貼時間: 2010/2/25 上午 07:41:23

不過要說明一下,我是學生,可是我已經不是小朋友很久了...
因為一些原因(慕橙這句好用!),大學畢業後,困在自己深惡痛絕的工作幾年。好容易存下了學費,取得了家人的諒解之後,現在重作學生,為轉行作準備。生平第一次為自己唸書,居然從打混専家,搖身一變,成了乖寶寶,這也就是「回頭的浪子」的由來。

不過,如果真的要嚇人,還是可以一試:我在註冊這個帳號之前,我已經十多年沒有用中文寫文章了。真的很感謝大家不嫌棄。

你提到上次為慕橙性格分析,其實我發過的文章中,符合這個描述的,不只一篇。我猜應該是最近的這篇...藉你的話行摸魚之實一下 ,一方面,服務一下沒看過的人;另一方面,為小阿姨要重出江湖作個準備,說不定可以接下去發揮...

光晞個性使然,不管遇上什麼事,總會往最壞的地方想,所以,遲遲無法說服自己,相信慕橙的真心。或許,從某角度來說,慕橙判斷人性也有一廂情願的毛病。但是,我們有必要再進一步地來看,慕橙對人是怎樣的一種「一廂情願」。

光晞遇到事情都往壞處想,這點很好懂。在他眼裡,所有人都是壞人,必須嚴加防範;因為知人知面不知心。可是永遠往好處想這樣的人生觀,就不是那麼單純,不是那麼一成不變。我以為,往好處想,至少可以分成兩種:「天真地往好處想」,和「務實地往好處想」。

拿巴哈的大提琴被動手腳來說吧,巴哈可以不顧眼前的事實,努力地往好處想,告訴自己,琴沒有壞,我還是有四條弦,可以繼續照常演奏;他也可以正視只剩一條G弦的事實,用他僅有的這一條弦來演奏。前者是我所謂的,「天真地往好處想」;後者則是「務實地(或,認命地)往好處想」。不管是巴哈還是慕橙,都選擇了後者。

對我來說,小阿姨是這部戲裡唯一「謎樣的人物」。說她對慕橙不好,她畢竟帶著慕橙那麼多年;但要說她愛慕橙,只怕不完全發自內心,多半出於對梁允中的愛屋及烏。因為她的心態曖昧不明,所以更能顯出慕橙和光晞的不同:她把慕橙趕出去的時候,光晞在慕橙家門口,為她擦去臉上的眼淚:「不要為不在乎你的人掉眼淚。」對光晞而言,這個小阿姨真是「算什麼小阿姨」,不要也罷!可是慕橙回答得好:「小阿姨不會不在乎我的。」這裡的雙重否定,同時表現出慕橙的務實和往好處想。她沒有告訴光晞,「不,小阿姨很在乎我!」但是慕橙知道,小阿姨「不是不在乎」!慕橙心裡很清楚,她在小阿姨的心裡,並不是第一順位,但是她也知道/相信,她在小阿姨的心裡,不是完全沒有地位。小阿姨之後看到照片的反應,證明了慕橙是對的。因為慕橙「務實地往好處想」,她往往比光晞更能看到事情的全貌。

至於慕橙對花霍意圖下藥不設防,我只能說,我個人沒有辦法責怪慕橙。因為在慕橙起身的那一瞬間,作為觀眾的我,壓根沒有想過花霍會有這一招。(而我,在信任人這件事上,和任光晞絕對可以作哥兒們。)這裡,不是純樸的花田村嗎?連置身事外的我都完全沒有事先料到花霍可以這麼下流,何況慕橙才被花霍的話傷害,正努力地調整情緒,試著忍住那不可以流出來的眼淚?

再說,如果光晞沒有出現,慕橙會不會傻傻地喝下那杯加料的果汁,實在難說。花霍倒在桌上以後,慕橙看了一眼桌上的飲料,顯然有發現她面前的那杯飲料不是她的。慕橙也許沒有把花霍當作色狼來設防,但也不至於一心以為他就是好人。

慕橙教小樂要退讓這點,的確讓慕橙挨了不少人的罵。多數人都覺得,要像光晞這樣,才是對的。我認為,光晞得到輿論的支持,是因為慕橙的做法,太委屈小樂,光晞適時地介入,實在大快人心。但我想說的是,光晞最後提的做法,是個折衷方案。他尊重慕橙是小樂的媽媽,所以只略略修改慕橙的做法。照他的本心,應該是帶小樂去向花轟、甚至向花霍,興師問罪吧?就像上次一樣,說花霍毀壞名譽,公然污辱,才像任光晞。我不想在光晞和慕橙這兩個極端中擇其一。光晞認為一味道歉退讓,會讓孩子變得自我懷疑,膽小懦弱,有他的道理。尤其是如果我們把重點放在「一味」上,光晞說的話完全無懈可擊。但當孩子被其他孩子得罪時,即使對方真的是個不折不扣的壞孩子,告訴孩子對方很可能不是故意的,應該試著去原諒對方,未嘗不是個健康的心態。不然,孩子長大以後,會變得自我中心,憤世嫉俗。況且,再怎麼說,花轟也不過是個五歲的孩子,「亂七八糟」背後的意思,他想必最多也是似懂非懂。在這種情況下,他轉述爸爸的話,真的能有多少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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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浪子 張貼時間: 2010/2/26 上午 02:54:36

這篇,除了大修前言以外,是重發我註冊後的第一篇文章。開始的時候,野心太大,想從慕橙的角度,從頭到尾把下劇用文字的形式表達出來。結果,還沒開始唱主題曲,就已經累翻...

至於我之前其他的文章,我會找機會一一搬過來。畢竟,我所有文章都不離慕橙,合於「就劇論劇話慕橙」這個標題。重發時,我會試著挪去原文中為對話而寫的部分,也會補充一些當時因為時間因素匆匆帶過,無暇深究的議題,希望使得每一次發文,多少有點新意在裡面,讓讀過的人,不至於覺得乏味。

〔前言〕

其實,不管是慕橙還是光晞,他們的生命都像是只有一條G弦的大提琴。只是,不同的性格讓他們用完全不同的方式去面對,譜出了截然不同的曲調。

也許是因為光晞的狂放不羈、熱情洋溢,慕橙的含蓄引忍、委曲求全,讓人不自覺地把注意力放在光晞身上,讓人老覺得整個故事是以光晞為主軸,許多的評論也不約而同地著眼於光晞。因為光晞這個角色太成功,很多觀眾不自覺地從光晞的眼光來看慕橙,因為光晞說慕橙讓他無法相信,許多人於是責怪慕橙,為什麼總是不肯把話說清楚,為什麼要說謊,為什麼丟下光晞。連帶地,有時也把編劇們一起拖下水,怪她們把慕橙變得不可愛...

六年前的光晞,讓我想到從前的自己,用最偏激的方式冷眼看待這個虛偽的爛世界。一方面不願同流合污,另一方面卻又不得不承認自己太渺小,無力改變世界。於是在不甘心和無奈之餘,如困獸般四處衝撞,用叛逆的外衣武裝自己,用惹事生非來表達不滿、宣告自己不被任何人事物操控,用目空一切來嚇退周遭的人,用吶喊嘶吼來說服自己並不害怕,用受傷來證明自己存在。

因為與光晞心有戚戚,我不由自主地和他一樣被慕橙吸引──那個安靜、隱忍、勇敢,卻始終關心別人、對得起自己、不向環境屈服的慕橙。那個不革命,卻不隨波逐流的慕橙。我明白光晞的震驚──世上竟有這樣的人?!怎麼她的善解人意和委曲求全裡,總帶著一股不卑不亢的堅韌?她的人生態度,會不會是一條更好的出路?

試著走近慕橙,把慕橙看得更清楚,是因為自己太像光晞,那個死要面子又輸不起的光晞:因為在乎,所以假裝;因為害怕,所以推開。看見慕橙的眼淚,總忍不住想到某人,想到某人心冷地問過:「你知不知道,你是個很傷人的人?」

為慕橙說說話...也算是某種型式的自省和自我救贖吧?

〔第一站〕

所有小孩都喜歡過生日。生日那一天,不但會收到生日禮物,可以舉辦生日派對,就連稍微任性一點,大人多半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會太嚴厲責備。生日那一天,所有人都順著自己,把自己捧在手心,好像一時之間,世界真是以自己為中心。對小孩子而言,再沒有比生日更值得期待的日子了。

慕橙的這個生日,似乎就像多數小朋友的生日一樣,讓她來到世界的頂端。爸爸親自買了生日禮物送給她。熱愛鋼琴的她,今天被鋼琴老師在所有小朋友面前稱讚,說她有一隻彈鋼琴的手。雖然爸爸工作忙,沒有辦法依約來聽她彈的前半首G弦之歌,但是小阿姨貼心地錄了音,讓爸爸可以在車上聽。她挑了個最漂亮的草莓蛋糕,準備等一下和爸爸還有小阿姨一起慶生。雖然這「一家三口」的和樂,算不上是完美,但畢竟已是多少人求之而不可得的幸福。

一場車禍改變了一切。肇事的車子不但撞死了慕橙的爸爸,也把慕橙的大提琴撞得只剩一條G弦。因為爸爸破產,原來的房子不能住了,家具沒有了,鋼琴也被搬走了。剎時,慕橙從什麼都不缺,變成什麼都沒有。慕橙僅僅留住的,是爸爸的照片,和那個爸爸最後送她作為生日禮物的洋娃娃。她唯一剩下的「親人」,就只有小阿姨。這個不是自己親生媽媽,卻從她有記憶以來,一直做著媽媽該做的事的小阿姨。

慕橙理所當然地跟著小阿姨居無定所地四處流浪。可是小阿姨對慕橙的愛,只怕是愛屋及烏的成分居多。慕橙的爸爸在的時候,她可以甘之如貽作他寵愛女兒的媒介。但如今,慕橙的爸爸走了,自己已經頓失所倚,自身難保,連怎麼活下去都成問題,還要帶著這個本不屬於自己的責任?看著公車上熟睡的慕橙,小阿姨狠下了心,躡手躡腳地下了車...

驚醒的慕橙急急地下了車,喚住以為了甩掉拖油瓶而如釋重負的小阿姨。一句「我不要洋娃娃,我要小阿姨」道出了小阿姨在慕橙心中的地位,與她要和小阿姨守在一起的決心。就算是有點一廂情願,慕橙也已認定她和小阿姨的生命,早就不可分割了。所以,她不但勉為其難地配合小阿姨聲東擊西地去偷包子,連小阿姨失風時,她都沒有自顧自地躲起來。在店家面前,慕橙一點都幫不上小阿姨的忙,但是她回到現場,和小阿姨一起面對,一起承擔。

慕橙幫不上的忙,對阿財叔而言,卻是力所能及。他不但付了包子的錢,還煮麵給這兩個不知餓了多久的可憐人吃。在阿財叔端麵來的時候,慕橙正在粉筆所畫的琴鍵上練習,而小阿姨雖現疲態,仍驕傲又滿意地看著她。一時之間,阿財叔伸出的援手彷彿讓慕橙回到了爸爸還在的時候,她的鋼琴夢似乎還有繼續下去的可能。但也就在此時,阿財叔藉著關心之名,對小阿姨上下其手了起來。敏感細心的慕橙把這些一一看在眼裡。這個舉動讓慕橙無法忍氣吞聲,摔下筷子,起身就往外走。如果這是兩碗麵的代價,慕橙寧願繼續挨餓。(一般來說,這是母女戲才會有的橋段,可見得慕橙這時已把小阿姨當作媽媽了。)

但是小阿姨可不領慕橙這個情:「要走你自己走,小阿姨不想再餓肚子!」於是,小阿姨的屈於現實成了慕橙的現實,慕橙紮起了頭髮,用全新的生活態度走往下一站。

這一連串的事件是慕橙生命的大轉折,也改變了慕橙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她忽然發現,她不再是爸爸保護之下無憂無慮的公主。她忽然發現,原來愛她的人會離開。她忽然發現,原來人生不是要什麼就都可以得到。她忽然發現,原來自己是小阿姨的累贅。她忽然發現,這個世界和她想的得不一樣。她無力改變現實,想要活下去,就得學會適應這樣的世界。所以,她紮起頭髮;所以,她放棄鋼琴,用那雙該好好保養的手來洗碗、抓魚、切菜。辛苦歸辛苦,她卻樂天知命地為更好的明天努力。之前,她用鋼琴彈奏前半首G弦之歌,從此之後,她的生命是後半首G弦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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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浪子 張貼時間: 2010/2/27 上午 05:12:27

我一直為輿論一面倒地指責慕橙而大惑不解。直到昨天晚上,突然一個念頭閃過心底...

這部戲裡,基本上沒什麼人可罵。真的要說壞人嘛,阿財叔和許方國兩個人,可以勉強算得上是「反派」。可是兩人的戲份都不多,對劇情的走向,也很偶爾才產生影響(其實,許方國代表了另一種G弦之歌的可能:相對於光晞的叛逆,和慕橙的隱忍,許方國努力地抓住每個機會,即使踩在別人頭上,也要去掙得那自己原本沒有的東西。他跟光晞之間,沒有更多競爭角力,是件很可惜的事...)。

六年前造成兩人分開的原因,說穿了是腦瘤,不是方董,也不是何董;他們不過是愛極了子女的父母,讓人很難苛責。而且,套句拓也的話,不管怎麼說,光晞倒底因此活了下來。而六年後,讓光晞和慕橙之間猜忌不斷的,不是以茜,也不是拓也(雖然,整件事跟拓也大有關係,而且,在我看來,拓也有他推卸不了的責任)。所以大家的矛頭,不約而同地指向了「讓那個光晞沒有辦法相信」的慕橙。都是她不好,所以我們沒有甜蜜戲可看...

這...?!這...不就很像光晞恢復記憶之後,把六年被欺騙被操控的怨氣,全都轉嫁在慕橙一個人身上一樣?!
我一直覺得,我們作觀眾的,沒有必要被光晞牽著鼻子走,不必光晞怎麼說,我們就怎麼信。光晞誤會慕橙,其來有自,但至少我們可以,不跟著光晞一起誤會慕橙!劇裡有太多的蛛絲馬跡,告訴我們光晞角度有偏差,他的判斷,並不完全正確。所以試著擺脫光晞的盲點,試著「就劇論劇」,想還慕橙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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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頭浪子 張貼時間: 2010/2/28 上午 11:40:50

(這篇的前半部分是舊文,改動不多;後半部分則是急就章。罪魁禍首是我自己的賭徒個性,因為預測後續發展,所以非要趕在最終站播出之前發不可。寧願最後證明自己錯,也不要讓自己只能事後聰明。現在,就等結果揭曉吧?)

拓也的官司告一段落後,眼下,懸而未決的事只剩下一件:光晞和慕橙的「家務事」。光晞和慕橙身邊的所有人,都很自發地要幫這對波折不斷的夫妻,言歸於好;而發現自己成為「關鍵關係人」的拓也,尤其盡力斡旋。

在法院的走廊上,拓也告訴了光晞,六年前慕橙離開光晞的原因,六年來慕橙愛的,一直是他,任光晞。但是,光晞仍然不改初衷地一口咬定,慕橙的選擇,始終不是他。(其實,光晞的心裡,已經接受了拓也的解釋,只是面子掛不住而已。至於任光晞心口不一、死要面子的罪行,我們另案偵辦!)

晚上,拓也來到慕橙家,勸慕橙要主動,給光晞勇氣,再給這段感情一個機會,因為,幸福不能靠等待,要靠自己追求。

這不是第一次有人勸慕橙不要放棄。開庭之前,方董就帶著小樂,一起鼓勵過慕橙。慕橙當時告訴方董:「我沒有想要放棄(這段婚姻和光晞)。不過光晞,已經把我排除在外,就像陌生人一樣。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去接近他了。」即使這一老一小積極地要作邱比特,慕橙的疑慮和不知所措,卻是明明白白地寫在臉上。

可是面對拓也,慕橙的態度變得很不一樣。慕橙聽完拓也的話,向他如釋重負地一笑,接著鄭而重之地向拓也道謝。可能多數人會覺得,慕橙似乎終於把旁人的勸告聽進去,要勇敢起來了。但是,我卻以為,慕橙謝拓也,並不是因為拓也所說的話,促使慕橙下了什麼前所未有的決定,而是另有原因。(吾道一以貫之:在這段感情裡,慕橙不是一直勇往直前,但始終表現出慕橙式的勇敢!!)

在拓也當庭釋放之前,慕橙就已經下定決心,要為她跟光晞之間,再努力一次。開庭之前,慕橙主動的上前關心光晞,並且問他:「打完官司之後,你可不可以給我一點時間?」因為,「我有一些話想要跟你說清楚。」而拓也來到慕橙家的時候,慕橙的心裡,一心以為光晞第二天會來赴約,以為她會有機會,面對面地,向光晞把所有誤會解釋清楚。她全心全意地等待第二天的到來,被小樂發現她神不守舍後,還和小樂討論要煮什麼給光晞和Gary吃。在慕橙看來,明天光晞來以後,她和光晞大有機會可以重修舊好,開始全新的生活。拓也的鼓勵,的確給了慕橙更多的勇氣和動力,但是我們可以確定,慕橙在拓也來之前,就已經準備好了要再接近光晞一次,要勇敢地追求自己的幸福。

那麼,慕橙為什麼要謝拓也?因為,對慕橙而言,拓也是她很重要的朋友。

拓也和慕橙上一次好好談話,是拓也得知慕橙和光晞結婚的時候。傷心的拓也告訴慕橙,從此以後,他可能沒有辦法再繼續把她當成朋友。那時的拓也,不明白為什麼,慕橙明明已經答應嫁給自己,卻還是被任光晞搶走;不明白為什麼,六年前、六年後的慕橙,一樣還是選擇牽光晞的手;不明白為什麼,自己只能是慕橙的朋友,不能是慕橙的親人。因為拓也要的,慕橙不能給,所以慕橙只能心疼地看著他的背影,只能說對不起,只能堅持,不論如何,她永遠視拓也為最重要的朋友。

而現在的拓也,不同於當日。他為慕橙和光晞之間緊張的關係而著急,因為察覺光晞已經放棄這段感情,所以勸慕橙不要再等待、要主動、要勇敢,彷彿回到了六年前,慕橙離開光晞時,拓也一再地勸阻慕橙,要她把握住自己的幸福。對慕橙來說,拓也的鼓勵,是告訴她,他不再以光晞的情敵自居(拓也在開庭之後,主動和光晞握手,也是同理);他仍然是她的好朋友,仍然是小樂的大仔。慕橙感謝拓也,因為他退回了好朋友的位置,解開了他和慕橙之間的死結,除去了慕橙結婚之後背負的一大重擔。於是,慕橙對拓也,可以不用滿心抱歉。(男二到這裡才真的算退出...)

拓也為什麼選擇這個時機退出?顯然是因為花痴心。在方哥被殺之後,拓也不只一次地告訴痴心:「我以後再也不會離開妳了」。從今以後,拓也要守護的,不再是慕橙,而是痴心。

有人認為,拓也對痴心不公平,因為他給痴心的,是「報恩式」的感情。其實,在我眼中,拓也對慕橙,才是報恩,只是他自己不自覺,以為那是愛情,就好像光晞恢復記憶之前對以茜一樣(光晞和拓也,還真是難兄難弟啊!?);對痴心,則是真正的愛情,只是因為太習慣,連他自己都沒有察覺,痴心對他,到底有多重要,直到眼看著痴心為了他被方哥傷害,為他殺人,他才恍悟,自己真心想要用生命全力保護的人,原來是痴心。

拓也愛的是痴心?!怎麼說?老規矩,我們「就劇論劇」!!

慕橙答應拓也的告白以後,拓也歡天喜地,買了正在減價的卡拉OK回家,向花田喜氏和痴心報喜,期待著她們一同感受他的快樂,分享他的高興。這當然是個再白目不過的舉動。不要說替他高興,不要說感動落淚了,花姨一盆冷水當頭澆下,說她絕不接受這種買一送一的便宜事,反過頭來宣布,她心中只有一個媳婦,名字叫做花痴心。越說越氣之下,順手抄起蒼蠅拍,追著這個沒腦的蒼蠅就是一陣亂打。

拓也不服氣,頂了回去:「痴心是妹妹,是聽不懂哦?」花姨氣上加氣,打得更加用力。拓也氣急敗壞地再回嘴:「那時要不是慕橙,我早就變成方哥的小弟了,現在還不知道蹲在哪裡呢?」對此,花姨只有兩個字:「欠打!」拓也一邊閃躲,一邊口上不停,因為他不明白:「我報答她有什麼不對?」

拓也「報答」這兩個字,用得真是怪異至極。按常情,他不是該說「我喜歡她,這有什麼不對」?!這會不會是拓也在情況緊急的時候,不及細想,不自覺地脫口說出了真心話?「報答」,才是拓也守著慕橙的真正原因?

此外,拓也向慕橙告白的時候說,他從第一次認識慕橙,就一直把兩人結緣的瓶蓋帶在身上,只要想要慕橙,就會把它拿出來看。有意思的是,得知痴心離家出走,花姨要拓也去找人,拓也卻堅持不用去找,因為這種事不是第一次發生。拓也從抽屜裡拿出了個盒子,裡面裝了一疊信,都是痴心和拓也鬧脾氣時寫給他的。痴心生氣的原因,不脫些雞毛蒜皮的事:包括了拓也下課沒有等她一起回家,逕自跑去跟阿彬抓泥鰍;畢業典禮時拓也把第二顆扣子給花嬌粉...從盒子放在隨手可取的地方,和拓也對信中內容熟悉的程度來看,拓也想來也是常常拿出來看。就這一點來看,拓也對痴心的愛,比起慕橙可說是有過而無不及:那個瓶蓋背後,有個值得記念的特殊事件,但是痴心的信,要不是拓也珍惜她的感情,實在讓人看不出有什麼收藏的價值與必要。可見,拓也對痴心,早有情意!(可是...不是我要說,花拓也,你真的有點娘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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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p!當媽媽變迷媽,該怎麼辦?

作者:小飛象 張貼時間: 2010/2/22 上午 03:54:17
謝謝 Tracy 提供的好文章哦!

我的媽媽已經五十多歲,生活非常單純,平時也沒特別的興趣,前陣子開始迷上了「下一站幸福」,也開始當了身平第一次的潛水客,時時刻刻關注網上的訊息。

過年期間,回家比較長的幾天,還陪媽媽去了貝悅酒店看劇中出現過的場景,嘻嘻哈哈的說她就在下一站幸福裡面,她看起來開心,但又有一種羞澀這樣;不只這樣,媽媽還買了原聲帶,接下來準備要買DVD,完完全全就是個迷姐這樣。

妹妹有時候會傳簡訊給在台北的我,告訴我「媽媽今天又講了網上的什麼」、「媽媽今天向她介紹討論區的人物」,然後簡訊後方結論是「姊…多跟媽聊這個,她會很開心」。

雖然心裡是這樣想的,但看到媽媽年夜飯煮到一半,也要搶著坐到電腦桌前update討論區、無論一早起來還是要睡覺前都要再上一下討論區、對討論區上的花家族或是劇中人物瞭若指掌、時時刻刻都想跟別人聊「下一站幸福」的行為,我們會戲稱她就好像青少年一樣。

原本我也不是很了解這齣戲,但在過年期間我發現媽媽真的是很認真的在看,當她跟我分享時,我也沒有再白目的開玩笑。

有一次我問她,在討論區都是年青人吧?有跟你一樣媽媽嗎?她馬上告訴我也有人小孩都五六歲了,我反問她「媽媽,應該很少有女兒都已經要27歲的了吧?」,然後她自己也笑了。

還有某天下午,我還聽她跟我解釋花米爾的blog,聽她播了幾首歌,有時看她在用電腦,頂多說說「媽媽…妳真的很青少年這樣。

我們不是不參與她的話題,我們有時也會聽聽她講什麼,除夕也會陪她看小小彬,有劇中相關的事就馬上通知她,但她好像覺得這樣都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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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有她喜歡的東西,我們其實都很開心,但問題就出在因為她的週遭都沒有人在看「下一站幸福」,唯一有看的妹妹又很白目的不會拿捏玩笑的尺寸,導致媽媽不知道怎麼了,好像開始出現了一些我們無法解決的情緒。

像是媽媽怎麼也不相信我們真的只是因為看到自己年過半百的媽媽還跟青少年一樣,所以喜歡開她玩笑,她開始認為兩個女兒是惡意的,並且認為我們是不可原諒的;當她把DVD跟好朋友分享,但對方沒有出現預期反應(如一同讚揚),反而是開玩笑說「這樣的電視劇妳也看的下去」(請各位相信,絕對是好友間開玩笑的),媽媽開始有點不能接受。

今天晚上媽媽半夜三更傳簡訊來,指責我笑她迷上下一站幸福,但一個天天黏在網路上看論壇的媽媽,不是很有趣嗎?她硬說我們都笑她,然後就生氣了。

她說她沒有那麼笨,會相信我們只是跟她開玩笑,她認為我們是「惡質惡劣」的人性,並說自己十幾二十年的朋友也這樣說,接著她說「我不會再相信你們的解釋(意指我們是惡意取笑),我終於瞭解人性就是這樣可怕,今天起我會把我的心關起來,妳們也不必解釋什麼,我不會去相信為解釋而解釋的話。」

請大家幫忙一下吧! 收到這種簡訊的感覺,就好像有時候看到無法理解的新聞事件一樣,而且這真的是太誇張了,我們真的沒有講了什麼大逆不道的話,真的最多就是說她這樣很像青少年,或是看到她很認真的在「下一站幸福」時,會覺得實在太有趣了!

如果你們也有這樣的媽媽該怎麼辦呢?或是這邊有身為媽媽的人,我們該怎麼辦呢?我不知道為什麼媽媽看了下一站幸福後,我們變成了不幸福的下一站啊?!


『赴宴』回應小飛象文
張貼時間: 2010/02/22 上午06:17:31

看了你的文章讓我感動,你真是個好女兒,我想你母親知道你在替她擔心,她一定會像光晞的母親一樣偉大的而諒解你了。

很能深深體會你母親的心情,我今年四十了,而且還是外文所畢業生,目前的我打算考教師檢定,理因我不能迷偶像劇, 但我卻迷上了「下一站幸福」, 我也不太願意坦承自己迷上偶像劇,因以精英主義論點,看偶像劇是不理智且通俗的,但我以外文所的文學背景,我倒看出了這部戲劇的魅力及張力,「下一站幸福」的編劇團是有組織且能掌握劇情合理性,而且也運用了不少的戲劇的張力,不能說是完美,但連莎士比亞的劇本也有矛盾點,我們又怎能去苛求一部商業取向的偶像劇呢?要說,這「後現代社會」觀點下,這部可被拿來在學術殿堂作為論文的體栽,正此打算寫一篇「當通俗偶像與精英經典撞裂」 來作為我的學術題材,藉以探討「偶像乎? 抑經典乎?影響?抑不影響?」

其實,「下一站幸福」除了愛情的主軸外,還探討許多與社會相關的議題,如環保、性侵、上層階層權力運作,最動人的是親情,及劇中每個人所作所為都絕非大奸大惡,每個人行為背後都有其理由,這就是人性,我最感動的莫過於劇組的用心,許多的專業化呈現都是有詢問過專家的,如今日痴心的心因性遺忘、PTSD,這些心理學名詞我最近正在研讀,心理醫師所用的羅夏克墨漬的心理治療,這些確實都是心理諮商所運用的方式,而劇中所呈現的確實符合。其實許多其他專業如法律、醫學,在網路也有人都證實是符合專業性的,所以這部劇能得到共鳴,不是沒有道理的。

試想,你母親興高釆烈的想與人分享,卻遭到冷落及嘲笑,又再加她己過了迷偶像劇的年齡,而台灣社會的刻版印象中年人就得配八點檔,再言,迷偶像豈是年青人的專利, 為何要這麼去區別, 只要是正向的,都是值得鼓勵,再說「下一站幸福」真的具有深度的戲劇,例如:我學到了光晞手術後朝向律師的奮鬥史,當一切認知得重頭來過,而他內心潛意識的呼喊,讓他堅強毅力的心鼓舞了我,也會向我的前途邁進,許多許多的點,我實無法一一說明,但我吸收了很多很多。

你母親的行為是可理解與同理的,也覺得你們都該鼓勵她,因為我也從劇中得到許多的靈感,除了感化人心外,我也能從中得到文學的聯想,或許是導演的拍攝手法太吸引我了,她許多的場景隱喻、明喻、換喻都讓我聯想了許多文學的專業術語,也學到原本只是文字的描述卻能活生生地巧妙運用在畫面上,我都覺得如獲珍寶,我不小心寫太多了,我原本只是旁觀者,但在論壇看見一群跟我同理的幸福迷,我常在電腦前花痴,尤其是夜深人靜之時,長久閱讀的苦會因此抵消,我也要感謝陪我走過的苦悶讀書日…

洋洋灑灑描述這多的情緒,我想給您一個忠心的建議,請你母親看我們這群跟她一樣痴,我想他就不會太難過了,像我也常遇見你母親的這種情形,但幸運的是我姐她們也都五十多了,也跟我一樣迷,但當別人不認同我時,我都會自我解嘲,我就會說:「我真的是過了迷偶像劇的年齡了,但誰說我不能再擁有年少輕狂的心,中年人一樣具有青春活力的」,希望這種「打擊羞愧訓練法」在心理學上是可幫助你母親的狀況,最重要的是自己開心,真的不需太在意別人的想法,要談就找志同道合的人談論就夠了,人都是獨立個體,我們也要尊重他人,但我有發聲的立場,真無庸把情緒花在立場與你不同的個體上勒, 哈! 更何況有四百萬人在觀賞這部偶像劇呢…

等你觀賞後,相信你會體會你母親的感受吧?P.S. 我崇拜的一位教師,因他上課常常會勉勵我們要看一些有營養的書,但有一天他在上課時不小心說出達拉星球,我猜想他也關注這幸福的颱風,必竟連中興大學的助教都因出題「下一站幸福」的考題而丟了頭路,可想這炫風的魅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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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忘了無罪推定原則

經作者 dissenting 同意轉載自台視論壇
張貼時間: 2010/2/18 下午 02:51:45

一、 這是我第一次為一部戲上網註冊(很多人都說過相同的話),今天之所以註冊發表文章實在是因為看到了吳建豪所投資之電影公司員工被懷疑疑似有藏匿大麻之事,看到眾多幸福迷心情似乎因此而有受到影響,更恐因此波及本週之收視率,故有些意見想與花田村民們分享及試圖安撫各位之疑懼。

其實如果大家不健忘的話,光晞因吳麗花性侵害案件為李旺才辯護後遭報導誤會有湮滅關鍵證據光碟時所說出之「無罪推定原則」,其意義為一個人在被法院判決有罪定讞前,都應該被推定是無罪的。

此在美國之電影法庭戲中也是經常被提到的,而此一原則亦為我國法律之基本原則,是法學院學生之ABC,為執法者在執法時所應奉行之規臬。只是因為大家都受到電視尤其是連續劇之誤導(此部分即與下一站幸福編劇對法庭戲之考究及用心形成強列之對比—詳後述)或警方所公布之資訊所誤導。

其實警方只是初步在該名自稱是V之助理身上搜出有大麻,此在證據上與V並無關連,更不要忘了V是在2月初才回到台灣,警方佈線追查應該更早,而當時V既在國外(回美國好一陣子) ,又有何證據能夠證明該工作人員所藏之毒品與V有關。況且公司人員來自四面八方,其交友及私生活通常不是老闆所能掌握。更何況V似乎只是投資,為股東之一,V是否真正有管理公司或是另有其他專業之經理人在管理‚從報導上亦未可知,所以若有人因此對V有所懷疑多是言之過早(尚未起訴,亦更未經判決)。

不過,看出來幸福迷對V應該是不捨及不忍之成份居多。套句一位洪先生所說吳建豪是比較倒楣被進來,V及其他公司股東至目前為止至多只是嫌疑人之一而已(每一個人在其一生中都有可能被懷疑是嫌疑人) ,所以為何法律之程序必須公平及公正,不能捕風捉影,更不能預設立場,所以我們也不要過度猜測,在此時反倒可以讓V對其信仰更為堅定,其實我最擔心的不是V被影涉或指控一事(這應交由司法調查,V應該不會辜負我們對他的相信) ,而是V是否能夠在此人生之逆境中,一直堅持其對上帝之信心,與其所領受來自上帝的愛,永遠不變。換個角度想,這應該是上帝對V之一個考驗。

所以,引用戲中台詞,現在是否應該輪到幸福迷們給V勇氣與支持。還有對V與許瑋寗的傳聞‚是否我們應該也本著「謠言止於智者」之大智慧‚到此為止。

二、 平常除了新聞及如國家地理頻道或探索頻道及公視與大愛外,根本是不看電視的(陳慧翎導演在大愛台所執導之黃金線是我非常喜愛的一部戲),早些年還偶爾會看日劇,但韓劇就不看,更遑論其他台灣的連續劇或偶像劇,所以各位討論的命中、敗犬大都僅止於轉台時無意中蜻蜓點水一暼而已,但事後卻完全想不起來在演什麼。

直至無意中看了下一站以後突然有種撞見桃花源之驚豔,第一次收看時根本不知到男女主角是誰,也沒聽過安以軒及吳建豪,經過這些年才慢慢知道言承旭及仔仔,但對其他二人也依然毫無所悉,因為這齣戲才知道原來飾演任光晞的人是吳建豪,為了這事,最近問了我的助理,始稍稍了解吳建豪是F4的成員。

今天看到有村民提到之20集劇照,看到了光晞為拓也辯護及詰問證人時之劇照,就法庭之布置來看,我不得不說,與真正之法庭一樣,再次讓我感覺我們觀眾是受到尊重的(雖然有村民說三立在宣傳上不尊重觀察,這我贊同)。

所以就來說說這齣戲的專業社群即醫學及法律部分,雖然從專業角度看,在法律部分有些小瑕疵,但基本上這是我看台灣戲劇中唯一非常努力將專業注入之一齣戲,編劇及導演力求能將醫學及法律之專業透過戲劇之方式讓閱聽大眾有一個正確之觀念,試圖導正長久以來台灣戲劇對於此部分之荒蕪,其中尤其以「直系血親不能捐血」之部分更是引起熱烈迴響就是一例。

試想多少年來我們在此方面接收到多少錯誤之資訊並進而形成我們之價值判斷。醫學非我專業,但我跟劇中的光晞職業相同,站在執業多年之角度(比光晞多很多年),所以在此有些拙見及感覺,不吐不快,從幾個法庭及法律之論辯中,我真的感到有些意外,驚訝於導演及編劇之用心蒐尋資料及專業知識,雖為戲劇效果,有些許誇張之處,然基本上瑕不掩瑜,有雖不中亦不遠矣之感。如光晞因性侵害案件遭報導湮滅光碟時所說出之「無罪推定原則」,及小林律師對慕橙所提到的律師倫理規範及律師公會之懲處程序,還有光晞在醫院時對吳麗花所說的道歉內容等,都是要對此問提有專心深入探討,想用心做好一齣戲之團隊才會做的事。其他戲劇中罕見的。

有道是「魔鬼藏在細節中」,引用該話,就本戲而言就是「專業、用心藏在細節中」。以前在看美國或日本之影集或戲劇如涉及專業社群部分,總能讓人感到背後是一群有著專業與用心之編劇,如美國之「洛城法網(L.A)」「律師本色(PRACTICE)」「艾莉的異想世界(ALLY)」「急診ER」「費城」,日本「白色巨塔」其中醫學及法律部分。但台灣這方面就很弱,這可能也因此為何如同總監陳玉珊所說日本的偶像劇及演員是可以伴隨著觀眾成長,而台灣卻不行之癥結所在吧﹗本劇實在是對我平靜之生活影響甚深,在法院開庭時,看著坐在上面的法官及對面的檢察官,下一站中光晞的律師形象卻不知何時偷溜進腦海(再重申我平日可是工作很認真,很堅持的)。

三、 寫戲評非我強項,本文亦非以請非戲評觀之‚不過就19集中劇中光晞及慕橙在飯店泳池對質之一段,在我看來,光晞完全違反自己被報導誤解時所說出之無罪推定原則,只急著幫慕橙羅織罪名(此部分不涉及誰比較對誰比較錯之爭議,看到有諸多正反不同意見),光晞對慕橙是以檢察官(或律師)之身份質詢被告,而非以「你是任太太」之立場去傾聽慕橙之說法。但光晞忘了被告是可以保持緘默的,單憑一通不知為何而來不知所云‚真實性待查之簡訊未調查就已經先寫好判決書‚判決慕橙從沒有愛過他,為了騙他什麼都能做,在此要跟光晞說的是好好聽別人把話講完也是一種修養喔,而慕橙也要學會適度表示自己之意見。這也告訴我們前述有關V的員工涉嫌藏毒案‚我們也要靜下心來不要隨報導起舞,第18集中狗仔所說讀者要的是照片及看圖說故事‚不要真相的,但我想我們的素質是不一樣的(當全世界都質疑你時,你的家人是不會放棄你的) ,不然就不會為一部高質感之戲而如癡如狂吧。

四、 在工作中辦過很多案件,看過很多種人及很多人之思考與行為,有些是超乎我的生活經驗的,是如何光怪陸離卻又真實存在於社會,沒看到不表示不存在,這應該也是本劇能引起共鳴之原因,所以不要太過於責怪,好嗎?這也是我在看劇時對諸多人物包括男女主角等人之行為不忍也不捨之原因。其實人生行路難,不在山,不在水,而是在人心幽微間。

五、 要說的是吳建豪真是太棒了,他可真是F4中的資優生呢。最近看他回台灣後對媒體所坦承之稍許荒唐過往,套句小林律師講的我們一般人可能不一定作的到,當眾認錯是需要有大智慧及大勇氣的,但相信經此一役,吳建豪應該已經得其內心之清淨,無堅不摧了。在人生之長廊上,當會有與其同道之伴侶相伴直到永遠。祝福他,相信上帝安排必有美意。

六、 感恩花米爾秘書及花荷上等諸多花家人之付出,這個花田村論壇相信是個善念共聚之地方,鐘靈毓秀,地靈人傑,才會生出著麼多質采優秀良質美玉之文人雅士,特別是花秘書你真的有像吳建豪一樣有讓人驚豔不已盪氣迴腸之感覺喔。祝福大家也謝謝你們。畫雲趕快回來罷,在生命的長河中,不管風從那裡來,面對就是了。